2024年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10篇)

篇一: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综合执法岗位编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1.背景:为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提高综合执法工作效率,推动城市管理水平提升,需要对综合执法岗位编制进行改革。

  2.意义:通过综合执法岗位编制改革,能够优化综合执法机构结构,明确职责分工,提高综合执法人员素质和工作效能,为城市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二、改革目标

  1.综合执法岗位编制体系优化,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减少冗余岗位,提高工作效率。

  2.综合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建设,提高综合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3.综合执法岗位编制科学配备,确保综合执法力量充足,能够满足各项任务需求。

  4.综合执法管理机制完善,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提升综合执法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改革措施

  1.综合执法岗位职责和权限明确化:对各级综合执法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进行明确划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流程。

  2.综合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建设:加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技能和职业素养,增强工作能力和水平。

  3.综合执法岗位编制合理化:根据综合执法工作实际需求,进行编制总量和结构调整,保障每个岗位能够发挥最大效益。

  4.综合执法管理机制完善:建立健全的综合执法管理制度,借

  鉴先进管理经验,推行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和约束综合执法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改革保障

  1.资金保障:合理安排财政资金,确保综合执法岗位编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2.组织保障:建立综合执法岗位编制改革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改革进程。

  3.法规保障: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综合执法岗位编制改革的依据和规范,确保改革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五、实施进度安排

  1.制定改革方案:确立改革目标和措施,明确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

  2.组织实施:成立综合执法岗位编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组织推进改革工作。

  3.完成改革任务:按照时间计划,逐步推进改革工作,确保改革目标的实现。

  六、预期效果

  1.综合执法岗位编制优化,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提高工作效率。

  2.综合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执法水平提高,综合执法工作效果明显。

  3.综合执法力量充足,能够满足城市管理需求。

  4.综合执法工作质量和效果提升,为城市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篇二: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河北乡镇执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随着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农村社会治理的需要,河北省决定开展乡镇执法综合改革,进一步提升乡镇执法工作水平,优化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改革目标

  1.建立健全乡镇执法综合改革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2.提升乡镇执法工作能力,确保法律执法权威有效实施。

  3.优化乡村社会管理体制,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

  三、改革措施

  1.完善乡镇执法组织架构,建立健全执法指挥机构和协调机制。

  2.加强乡镇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素质。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提高执法队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意识。

  3.创新执法方式和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电子执法系统,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

  4.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各类举报投诉。

  5.强化乡镇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公正执法。

  四、改革保障

  1.加大财力投入,提供改革所需经费。

  2.完善政策法规,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3.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对乡镇执法综合改革的认知和支持度。

  4.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督导和评估,确保改革目标的实现。

  五、改革预期成效

  1.提高乡镇执法工作效能,加大对农村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优化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3.增强农村居民的法治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六、实施进程

  根据乡镇执法综合改革方案,将逐步实施改革措施,定期评估改革进展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改革举措。预计改革周期为三年。

  七、结束语

  乡镇执法综合改革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农村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篇三: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安徽乡镇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今年,我市将在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下,深化乡镇执法改革,完善乡镇执法体制,提高乡镇执法综合执法能力,加强乡村环境治理力度,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为了全面提高乡镇执法水平,我市将实施以下改革方案:

  1.建立健全乡镇执法管理体制。要完善乡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方责任和任务分工,加强对乡镇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乡镇执法队伍建设。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规范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和激励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深化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整合乡镇各类执法力量,设立乡镇综合执法中心,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加强执法联合执法执勤,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

  4.加大对乡镇执法设施建设投入。增加投入,配备执法设备和工具,提高乡镇执法设施水平,保障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5.推进乡村环境治理。加强对乡村环境污染和乱搭乱建等行为的整治工作,着力改善乡村环境,提升乡村形象。

  通过上述改革方案的实施,我市将进一步完善乡镇执法体系,提高乡镇综合执法能力,推动乡村治理水平的提升,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6.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宣传教育

  活动,提高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参与乡村治理的合力。

  7.建立健全乡镇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乡镇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约束,确保执法行为公正、规范、高效。

  8.强化信访投诉工作。建立健全信访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并有效解决群众的信访投诉问题,增强群众对执法工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9.加强执法队伍纪律建设。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纪律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纪律教育和监督考核,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

  10.持续改善乡镇执法服务水平。加强对乡镇执法服务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提升乡镇执法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执法服务。

  通过上述改革方案的全面实施,我市将进一步提高乡镇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增强乡镇执法力量的综合执法能力,为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力,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

篇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10.27?

  【字

  号】云阳府办发〔2023〕90号

  【施行日期】2023.10.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阳府办发〔2023〕9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云阳县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云阳县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决策部署,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3〕74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党建统领、便民利民、综合集成、数字赋能,推动乡镇(街道)执法事项综合、执法力量综合、执法方式综合,加快形成职责清晰、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

  到2023年年底,将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的执法事项纳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拓展到40%以上的执法领域,“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投入运行,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推广到10件以上,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到2025年年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拓展到70%以上的执法领域,“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迭代升级,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推广到30件以上,综合执法能力达到渝东北领先水平。

  到2027年年底,乡镇(街道)“多跨协同、整体高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迭代实现常态化迭代升级,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推广到50件以上,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跻身全市前列。

  二、运行模式

  (一)一张清单管权责。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进一步明晰执法事项。一是法律法规授权乡镇(街道)直接行使的法定行政执法事项,以乡镇(街道)名义执法。二是根据《重庆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区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3年)》,采取“通用赋权事项+自选赋权事项”方式,依法科学赋予乡镇(街道)执法事项,以乡镇(街道)名义执法。其中,通用赋权事项由乡镇(街道)全面承接;自选赋权事项由乡镇(街道)根据地理区位、人口规模、产业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选择承

  接,承接自选赋权事项不低于15%。同类型乡镇(街道)选取的自选赋权事项要基本一致。三是依法委托乡镇(街道)行使的执法事项,以委托机关名义执法。乡镇(街道)承接执法事项后,原业务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行政许可、行业管理等监管工作,原则上不再承担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二)一支队伍管执法。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由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乡镇(街道)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有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探索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专业执法”新路径,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以派驻、包片等方式下沉的执法力量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实行“县属乡用共管”,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纳入“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平安法治板块”统筹管理,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下沉到网格,构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处置的闭环监管体系。

  (三)一套机制管运行。着力下好协调联动“一盘棋”,畅通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机制。在内部联动上,合理划分内设机构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关系,建立信息共享、沟通协作等机制,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其他内设机构的职能互补、无缝对接,完善内部执法流程,加大执法协同力度。在横向联动上,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与派驻、包片等方式下沉执法力量的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统一指挥、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在上下联动上,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协调衔接机制,完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以及业务指导等工作制度,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

  三、主要任务

  (一)下放执法事项。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全

  面梳理各乡镇(街道)承接“自选赋权事项”,编制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包括法定执法事项、赋权执法事项、委托执法事项,统一向社会公布。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送县司法局。

  (二)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县级赋权部门、委托执法部门要紧扣基层执法需求,常态化、实战化培训乡镇(街道)执法人员,通过“乡镇(街道)点菜、部门端菜”“走下去、请上来”等形式,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系统理论培训、跟班式培训、带班式培训、派驻式指导、“首案共办”等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积极稳妥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指派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以派驻、包片形式挂点联系、指导各乡镇(街道)执法工作,确保乡镇(街道)有需要、部门即报到。

  (三)优化执法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晰的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基本制度,畅通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以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为牵引,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打造多跨协同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实施“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推广服务型执法和柔性执法,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群众合理需求主动协调处理,对监管风险及时提醒防范,对违法行为及时制止纠正。推广普法式执法和说理式执法,加强对监管对象的常态化指导,最大程度提高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守法能力,实现违规违法行为源头治理。

  (四)强化数智引领。依托全市统一的“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推进执法数据全面共享。创新智慧执法监管方式,强化数字赋能增效,挖掘数据价

  值,动态评估行政执法效能,探索推广非现场执法、“无感执法”和企业合规“无感体检”方式,为执法提供支持,为监督提供依据,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为决策提供参考。

  (五)加强协调监督。乡镇(街道)要明确专门力量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乡镇(街道)对行政执法中涉及的复杂、疑难事项,可以向县级有关部门提出协助请求,县级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乡镇(街道)之间、乡镇(街道)与县级部门之间的执法职责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协调;县司法局协调不成的,由县政府决定。县司法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案卷评查、专项检查、案件督办等方式,强化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构建制度完备、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四、实施步骤

  (一)先行试点阶段(2023年10月—11月)。凤鸣镇作为首批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试点单位。按照“法定+赋权+委托”的新模式,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论证承接“自选事项”,梳理形成凤鸣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同步对接上线试运行“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凤鸣镇要依照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要对试点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及时反馈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

  (二)推广实施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在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乡镇(街道)要落实改革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细化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结合前期改革试点经验,组织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县级行政执法部门选取承接赋权事项,分别形成乡镇和街道两类赋权事项清单,并结合法定执法事项和委托执法事项,形成全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推动执法

  力量下沉,主动与乡镇(街道)对接,对下放执法事项的实施情况、社会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跟踪评估,定期开展交流,及时研究解决执法中的具体问题,切实做好权力下放的衔接和运行工作。改革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县政府。

  五、组织实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工作专班(附件),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扛起改革工作的主体责任,敢闯敢干、唯实争先,“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全面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县委编办和县司法局要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将定期听取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推动改革落地落细。

  (二)强化工作保障。充实优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格管控执法人员招录、培训、管理等环节工作;不得随意抽调、借调乡镇(街道)执法人员,保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稳定,确保人员岗位配备与执法任务相匹配。健全激励机制,在评先评优、考核奖励等方面向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倾斜。强化经费保障,要加大对乡镇(街道)执法队伍装备、技术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严格督察指导。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改革各项任务指标、重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对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流程跟踪督察。全面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调配合机制,对落实不力、工作进度慢、进展不明显的情况,依法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四)做好总结提升。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要重视舆论宣传,挖掘改革亮点,讲好改革故事,营造改革氛围。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交流、典型案例复盘等工作机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亮点工作、创新举措、疑难

  问题和工作建议。鼓励乡镇(街道)探索创新,孵化培育执法领域创新实践,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总结推广经验成果,做到“一地创新、全县共享”。

  附件:云阳县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云阳县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薛

  翀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覃缘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大数据发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篇五: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2023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是维护基层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也是建设法治乡镇的重要保障。然而,长期以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着执法主体不统一、执法水平不高、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规范化和高效化水平。为此,制定本工作方案,旨在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为乡镇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通过3年的努力,到2023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基本完善,执法力量充足,执法水平大幅提高,实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专业化和高效化。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1.机构建设

  (1)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和权限,提高执法机构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的激励机制,确保执法队伍的素质稳定提升;

  (3)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执法队伍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

  2.法律法规建设

  (1)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编制和修订,确保执法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加强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建立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操作规程和执法标准,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一致性。

  3.信息化建设

  (1)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设备的采购和更新,提高信息化水平,为执法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2)建立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提高执法效率;

  (3)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隐私。

  4.队伍建设

  (1)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2)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的考核评价制度,激励优秀人才,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3)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质。

  五、工作保障

  1.加大资金投入,保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2.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改革任务的完成;

  3.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各界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4.强化监督和监察,确保改革任务的落实和效果的达到。

篇六: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

  以乡镇为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直接面对的是农村,而农村地域广阔、人口众多、行政事务复杂多样。因此,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实施是必要的。

  二、目标和原则

  1.目标:通过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促进农村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原则:合法、公正、高效、便民、规范。

  三、主要任务

  1.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乡镇长办公会、综合执法局两个机构,明确职责,提高行政执法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制定行政执法规范和操作规程:依法制定行政执法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实施过程公开透明。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提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激励人员积极投入执法工作。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社会参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外部社会监督和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相结合,保障执法的公正和效果。

  5.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应用:建立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执法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数据的统一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6.加强协调合作和交流互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积极与其他乡镇开展交流互鉴,共同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难题和问题。

  四、配套措施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合作意识。

  2.配置足够的执法设备和工具,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3.出台奖励优惠政策,激励乡镇干部和执法队伍积极参与改革工作。

  4.加强督导检查,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五、实施效果评估

  1.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行评估,及时纠正问题和不足。

  2.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定期的社情民意调查,了解民众对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六、改革工作时间表

  1.第一年:制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总体方案,组建乡镇长办公会、综合执法局等机构,制定行政执法规范和操作规程。

  2.第二年: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

  3.第三年: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社会参与,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导检查。

  4.第四年:对改革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改革措施和工作机制。

  七、预期效果

  通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实施,预期达到以下效果:

  1.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提高行政执法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高,执法能力提升。

  3.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有效建立,保障执法的公正和效果。

  4.行政执法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八、总结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实施对于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切实制定并落实改革方案,加强配套措施,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坚持合法、公正、高效、便民、规范的原则,一步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篇七: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

  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

  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

  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

  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

  成立

  XX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

  XX兼任,设副队长二

  名分别由

  XX兼任,成员由镇政府干部\XX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

  名。招聘人员条件为:原则上年龄在

  35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罚必须满

  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健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

  劳动用工合同,2015月份到位。

  三、工作范围及职责

  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下列领域行政

  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1、依照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自建

  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

  2、依照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房地

  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

  管理和商品房租

  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镇市

  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

  实施查处。

  4、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5、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

  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6、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

  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

  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8、依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

  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

  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

  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

  1、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

  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

  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

  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

  规定的开支。

  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

  队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

  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

  法队于

  2015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

  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

  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

  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

  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

  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

  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

  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2、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

  场管理等主要工

  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推进工作。

  3、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决不

  允许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

  用,不得出现违规违

  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

  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

  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根据《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嘉兴市、舟山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35号)、《关于嘉兴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浙编办函〔2014〕7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目标。

  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横向扩大综合执法领域,纵向向镇(街道)基层延伸综合执法范围,构建城乡一体化

  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清理整合执法职能,规范建设执法机构,合理配置执法人员,综合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构建精干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权限的关系,科学界定和规范权责边界,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主体,强化“监管和执法”长效

  措施,构建权责统一、阳光透明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主要原则。

  1.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

  2.精简统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的问题,提高执法和管理效能。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规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

  二、试点内容

  (一)试点领域范围。

  主要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面广量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领域,进一步扩大横向执法领域,延伸执法范围到各镇(街道),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在继续行使原经省政府批准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公安交通等

  8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权(盐政发〔2012〕40号已经公布,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下同)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强制职权的基础上,增加集中行使土地、水行政、安全生产并扩大环境保护等

  4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具体为:

  1.集中行使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等违法行为的18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2.集中行使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河道、水资源、农村供水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16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3.集中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监管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处罚除外)等违法行为的82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4.扩大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大气污染等违法行为的23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林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等

  5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待省编委办批准后,相应划转。

  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除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以外,不得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决定一律无效;未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得越权行使。

  (二)健全执法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结合实施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规定重新

  制定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

  建立健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镇(街道)中队,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的派出机构,并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与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完善管理体制。

  县综合执法局镇(街道)中队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干部管理以条为主,中队主要负责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征求镇(街道)意见后任免;行政执法

  以块为主,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下,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综合协调统筹。

  县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监督考评、行政复议及组织全县重大或专项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置,必要时可直接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严控人员编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人员编制,主要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挖掘潜力的途径解决,在不突破我县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不改变编制性质的前提下实行专项管理,保证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需要。

  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以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

  10名、事业编制(参公)120名为基数,通过优化配置人员编制资源,即从划转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承担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中,相应划转事业人员编制的途径

  解决。具体由县编委办另行研究并专题报上级编办批准。

  (五)建立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的高效、权威、统一。

  1.加强配合协作。结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合理划分行政主管部

  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权权限,公开执法职权范围和运行流程。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职责,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工作的支持、监督和协调,督促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配合协作规范,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细化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避免产生划转具体行政处罚权后相互推卸监督管理检查责任的现象。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依法履行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后续监管职责,有关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查处违法案件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配合做好提供审批资料、进行技术鉴定等相关工作,努力形成无缝对接的监管格局。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时,由县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县监察局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及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

  督检查的监察,严肃追究部门和个人失职、渎职及部门配合协作不到位责任人的责任。

  2.实现信息共享。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联系、互通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许可、监管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和技术支撑,作出涉及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范围的决定,应当及时抄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抄告纪检(监察)和公

  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备案。

  3.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并引入诚信评价体系,建立执法监管数据库,通过不定期交叉互查等形式,强化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全面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案件审核制度,以及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全面落实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

  4.落实执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所需装备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行政执法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行政处罚中收缴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的款项,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公安机关要全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行政执法人员

  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的县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研究部署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执法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工作。

  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部门多,调整范围广,全县上下必须要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保持一致。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及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调整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充分认识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改革创新大局为重,积极支持配合,确保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工作职责,合力实施改革。县编委办负责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报批审核,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权责清理和权力清单制定及人员编制调整等工作。县法制办负责综合行政执法

  工作的法制监督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制定行政监督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整中人员划转(选调)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县财政局负责执法机构人员调整后经费预算划转和执法装备经费保障工作。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主动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的衔接,顺利完成职能移交,有效承载相关职责,要主动加强与各镇(街道)的工作衔接,积极承担相关任务。并负责制订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工作等有关意见,县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应执法机构、职责和人员、经费等划转、调整工作。各镇(街道)和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

  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明确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到部门职能和人员编制的调整。为此,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工作纪律,防止职能划转和人员编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监管不力或监管失控等情况。

  (四)大胆实践创新。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将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在试点工作中,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创造

  条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

篇八: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安徽乡镇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

  当前,安徽省乡镇执法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标准不一、执法手段单一等方面。为了推动乡镇执法工作的改革,提高执法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本方案旨在建立健全乡镇执法体系,完善执法标准,提升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公正、规范、高效。

  三、具体措施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通过加大对乡镇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

  2.完善执法标准

  制定并完善乡镇执法的标准化操作流程,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依据,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公正、透明。

  3.强化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乡镇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确保执法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4.拓宽执法手段

  探索并拓宽乡镇执法的手段和方式,推动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5.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执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乡镇执法工作的认知和支持度,形成全社会对执法工作的共识和共同参与。

  四、保障措施

  1.加大财政投入

  加大对乡镇执法改革的财政投入,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2.健全法律法规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乡镇执法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和依据。

  3.强化督促检查

  建立健全乡镇执法改革的督促检查机制,确保改革任务的全面落实。

  五、预期效果

  经过本实施方案的落实,预计将实现乡镇执法工作的标准化、专业化,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六、实施进度安排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改革任务的有序推进。

  七、结语

  本实施方案旨在推动乡镇执法工作的改革,提高执法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支持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篇九: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

  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

  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

  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

  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

  成立

  XX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

  XX兼任,设副队长二

  名分别由

  XX兼任,成员由镇政府干部\XX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

  名;招聘人员条件为:原则上年龄在

  35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罚必须满

  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健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

  劳动用工合同,2015月份到位;

  三、工作范围及职责

  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下列领域行政

  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1、依照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自建

  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

  2、依照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房地

  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

  纪管理和商品房租

  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镇市

  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

  实施查处;4、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5、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

  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6、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

  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

  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8、依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

  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

  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

  1、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

  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

  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

  常运转及队员加班

  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的开支;

  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

  队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

  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

  法队于

  2015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

  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

  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

  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

  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

  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

  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

  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2、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场管

  理等主要工

  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推进工作;

  3、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决不

  允许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

  用,不得出现违规违

  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

  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

  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根据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嘉兴市、舟山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35号、关于嘉兴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浙编办函〔2014〕7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目标;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横向扩大综合执法领域,纵向向镇街道基层延伸综合执法范围,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综合

  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清理整合执法职能,规范建设执法机构,合理配置执法人员,综合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构建精干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权限的关系,科学界定和规范权责边界,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主体,强化“监管和执法”长效

  措施,构建权责统一、阳光透明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主要原则;

  1.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

  2.精简统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的问题,提高执法和管理效能;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规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

  二、试点内容

  一试点领域范围;主要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面广量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领域,进一步扩大横向执法领域,延伸执法范围到各镇街道,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在继续行使原经省政府批准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公安交通等

  8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权盐政发〔2012〕40号已经公布,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下同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强制职权的基础上,增加集中行使土地、水行政、安全生产并扩大环境保护等

  4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具体为:

  1.集中行使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等违法行为的18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2.集中行使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河道、水资源、农村供水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16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3.集中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监管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处罚除外等违法行为的82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4.扩大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大气污染等违法行为的23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林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等

  5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待省编委办批准后,相应划转;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除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以外,不得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决定一律无效;未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得越权行使;

  二健全执法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结合实施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规定重新制定

  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建立健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镇街道中队,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的派出机构,并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与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完善管理体制;

  县综合执法局镇街道中队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干部管理以条为主,中队主要负责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征求镇街道意见后任免;行政执法

  以块为主,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下,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县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监督考评、行政复议及组织全县重大或专项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置,必要时可直接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严控人员编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人员编制,主要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挖掘潜力的途径解决,在不突破我县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不改变编制性质的前提下实行专项管理,保证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以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

  10名、事业编制参公120名为基数,通过优化配置人员编制资源,即从划转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承担

  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中,相应划转事业人员编制的途径解决;具体由县编委办另行研究并专题报上级编办批准;

  五建立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的高效、权威、统一;

  1.加强配合协作;结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合理划分行政主管部

  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权权限,公开执法职权范围和运行流程;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职责,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工作的支持、监督和协调,督促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配合协作规范,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细化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避免产生划转具体行政处罚权后相互推卸监督管理检查责任的现象;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依法履行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后续监管职责,有关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查处违法案件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配合做好提供审批资料、进行技术鉴定等相关工作,努力形成无缝对接的监管格局;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时,由县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县监察局

  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及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的监察,严肃追究部门和个人失职、渎职及部门配合协作不到位责任人的责任;

  2.实现信息共享;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联系、互通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许可、监管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和技术支撑,作出涉及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范围的决定,应当及时抄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抄告纪检监察和公

  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备案;

  3.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并引入诚信评价体系,建立执法监管数据库,通过不定期交叉互查等形式,强化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全面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案件审核制度,以及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全面落实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

  4.落实执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所需装备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行政执法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行政处罚中收缴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的款项,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公安机关要全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对违反

  治安管理法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的县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研究部署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执法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部门多,调整范围广,全县上下必须要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保持一致;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及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调整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充分认识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改革创新大局为重,积极支持配合,确保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工作职责,合力实施改革;县编委办负责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报批审核,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权责清理和权力清单

  制定及人员编制调整等工作;县法制办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监督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制定行政监督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整中人员划转选调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县财政局负责执法机构人员调整后经费预算划转和执法装备经费保障工作;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主动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的衔接,顺利完成职能移交,有效承载相关职责,要主动加强与各镇街道的工作衔接,积极承担相关任务;并负责制订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工作等有关意见,县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应执法机构、职责和人员、经费等划转、调整工作;各镇街道和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

  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明确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到部门职能和人员编制的调整;为此,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工作纪律,防止职能划转和人员编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监管不力或监管失控等情况;

  四大胆实践创新;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将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在试点工作中,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工作

  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创造条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

篇十: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为了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系。加强对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推行电子化执法记录,健全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提高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度。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行政执法环节。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制定标准,加强行政许可的依据和要求,推动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减少群众办事的审批环节。加强预约咨询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完善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监管执法过程,推广行政执法双随机机制,实现执法标准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和公平化。加强对重点领域执法的监管,建立一定的惩戒机制,及时纠正不当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培养专业的执法人员。推行“双证分离”制度,减少行政执法队伍中的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占比,建立多元化的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切实保障执法人员的职业安全。

  以上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落实综合执法理念,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实现科学、规范、高效的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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