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现在,我代表市法院,向常委会报告近年来全市法院行政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行政审判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是党在司法领域厚植执政根基、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证法律统一实施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x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创新和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推动行政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服务大局,依法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城市更新护航工程”,积极主动把行政审判融入城市更新工作大局。开展专题调研,向市委报送《x》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参考。出台《x》《x》,系统推出服务城市更新行动的司法举措。紧紧围绕城市更新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城市更新领域的行政案件x件,涉及征收拆迁房屋及腾退土地累计x余万平方米,实现了保障城市更新顺利推进与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营商环境提优工程”,出台《十条意见》,依法审理涉及政府职能转变的各类案件,促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删繁就简、便民利企。针对x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在全省率先出台《指导意见》。牢固树立“案案是环境、事事是环境、人人是环境”理念,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市场主体权益的行政案件x件,全力提升市场主体的“用户体验”,为擦亮最优营商环境城市品牌贡献行政审判力量。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妥善处理群体性行政争议,未发生一起因行政诉讼案件处理不当引发的群访、集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案事件。审理某案过程中,与x局、x处加强沟通,多次组织协调化解,成功促成和解,妥善将群体性纠纷隐患消弭于无形。同时,聚焦审判实践中发现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及时报告党委政府,提出妥善化解的意见建议。针对x频发的现象,向当地党委政府提交专项报告,建议完善监管措施,提出具体方法路径,得到采纳并获党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监督支持并重,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以严格司法监督依法行政。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不断加大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力度,对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依法确认违法,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确认违法或责令限期履行。x年至x年,全市法院共判决行政机关败诉x件,每年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分别为x%、x%和x%。在某一案中,坚守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底线,对某街道办x的行为,依法判决确认违法。认真做好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工作,确保合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执行,违法行政行为依法裁定不予执行。x年以来,全市法院共裁定不予强制执行案件x件,行政审判监督依法行政的功能逐步增强。

——以公正司法支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对于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坚决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的权威性和执法公信力。x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共判决行政机关胜诉x件,胜诉率达x%。如,在xx案中,x法院依法确认x局“通告”具有合法性,有效维护了地方x领域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以良性互动共促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x的通知》,建立以“预约、通知、指导、制裁、评价、通报、反馈”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七步法”,定期向市委依法治市办通报出庭应诉情况,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x年的x%提高到x年的x%。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常态化。全市法院与各市(县)区政府以及公安、海关、人社、住建等行政机关召开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疑难问题研讨会、交流会x次,联合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座谈会x余次,推动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质效“双提升”;
针对行政败诉案件集中的执法领域,发出司法建议x余份,联合行政机关进行执法培训x次,市中院面向住建、征收部门开展的“循法治征收、以法治赋能”专题培训,获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三、融入社会治理,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大力推进行政纠纷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一方面,针对矛盾纠纷频发的行政执法领域,加大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指导力度。在征收拆迁领域,基层法院每月参加属地政府召开的征收拆迁工作例会,就征收、补偿政策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风险评估、纠纷化解等提出意见建议。另一方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创新“法官进网格”平台,在城市更新重点项目所在社区设立“审务工作站”,协同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解读拆迁政策、明晰执法与司法尺度,推动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x年以来,x法院共参与x个征收地块、x户被征收人的协调化解工作,成功促成x户及时签约。

——大力推进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制定《关于建立x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行政诉讼案件全部导入诉前调解程序,进一步畅通诉前调解渠道。建立行政争议跨区域化解合作机制。x年,全市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妥善化解x余起重大行政争议案件,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多元化解和实质解决。

——大力推进行政诉讼协调化解。坚持全流程协调,从立案开始起即与各方当事人充分沟通,积极寻求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努力促成和解。对于协调化解难度较大的案件,注重发挥同类案件生效裁判的指引功能,合理引导当事人的心理预期。x年以来,全市法院促成原告调解撤诉x件,一审案件调撤率达到x%。

四、强化守正创新,全力提升行政审判水平

——优化行政审判质效。强化流程管理,根据行政审判特点,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对办案重点环节、关键节点进行动态化、智能化监管。强化效率管理,出台《实施意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在行政审判领域推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实现“简程序不减权利、提效率不降标准”。强化质量管理,压实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常态化开展行政案件质量评查,完善行政审判专业法官会议机制,推行类案强制检索制度。x年至x年,全市法院新收行政案件x件,审结x件,市中院无一起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由x天减少至x天,行政审判质效处于良性运行态势。

——完善行政审判机制。适应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对行政诉讼制度带来的新变化,优化行政案件管辖布局,并加大对下监督指导力度,推动实现基层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中级法院重在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健全行政审判年报制度,市中院每年发布的行政审判年报均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落实重大案件、重大事项专项报告制度,围绕行政执法、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向党委政府提交专题报告x份。

——锻造过硬审判队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组织行政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党建引领,打造支部党建品牌,提升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水平。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持把专业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聚焦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案例研讨、“法官教法官”式培训,提升行政审判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x年以来,全市法院有x篇行政审判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录用,行政审判条线x个集体、x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行政审判理念需要进一步转变。有的法院将行政审判的价值功能片面理解为维护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轻视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保护;
有的将是否得到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肯定作为评价标准,重视所谓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而忽视法律效果。二是行政审判服务大局的水平有待提升。行政诉讼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责任大、范围广、维度多,但有的法院和法官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存在“就案办案”的思维惯性,不善于理解和把握行政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导致部分案件办理的效果不佳、社会认同度不高。三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效果还不理想。在法院层面,部分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还不够积极主动,推进诉源治理等工作的定位不准、方法不多,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衔接不畅。在行政机关层面,部分案件特别是涉xx类案件办理过程中,一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和主动化解争议的意识不强,习惯于让当事人将矛盾纠纷引入诉讼程序,但在诉讼中又不积极配合法院做深入细致的协调化解工作。四是行政审判的外部环境尚需逐步优化。有的行政机关不能正确对待行政诉讼,不尊重行政相对人的诉权,不支持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
有的行政机关漠视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长期不回应、不反馈;
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愿出庭、出庭不出声或不愿接受败诉结果。另外,行政诉讼当事人滥用诉权行为的现象较为突出,个别当事人恶意诉讼、重复起诉、长期缠诉闹访,扰乱庭审秩序,严重影响行政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给审判工作带来新挑战。随着“放管服”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系列改革的逐步推行,相关行政机关合并设立、合署办公及隶属关系调整,对行政审判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特别是在被告主体资格确定和法定职权审查方面,法律规定与执法现状脱节,如对某项行政执法权力的下放,各市(县)区做法不一,一些执法权力清单中的表述不准确、边界不清晰,给审判实践对相关争点的准确认定带来较大挑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围绕“讲zz、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要求,树立科学的行政审判理念,坚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相统一,推动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进一步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坚持“审判质量是司法裁判的生命线”,深入开展“执法办案优质效”进位行动,统筹把握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关系,持续优化一、二审服判息诉率等核心指标。压实审判管理职责,强化对下监督指导,加强对行政审判疑难复杂、新类型问题的研究,全面提升行政审判公信力。

第二,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效果。坚持能动司法,找准行政审判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妥善审理涉及城市更新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行政案件,公正高效审理涉及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司登记等涉企案件,确保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三,进一步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准确把握司法监督的边界和方式,既严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尊重行政机关的专业判断,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做到“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审判年报和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实质性化解等机制,共筑法治政府建设“同心圆”。

第四,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环境。定期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行政审判工作,向行政机关通报出庭应诉、败诉案件等情况。聚焦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专项分析报告,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大对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缠诉缠访等行为的防范惩治力度,营造良好的行政诉讼环境。

第五,进一步锻造过硬审判队伍。实施“政治建院铸忠诚”引领行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决铸牢政治忠诚。实施“从严治院锻铁军”固本行动,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强化正风肃纪。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审判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热切关怀,全市法院倍感振奋、倍受鼓舞、倍添信心。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审议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推动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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