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课外读物管理办法实施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2022年课外读物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为学生营造健康良好的学习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教基〔20XX〕X号)及《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X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五项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校园意识形态安全。课外读物是育人的重要载体,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全校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建立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相关机制,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提高学生课外阅读质量。
二、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1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2学校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向孩子推荐课外读物,开放图书馆,设立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3学校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5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篇二:2022年课外读物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拓展学生的阅读范围,有效提升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质量,防止商业性质的推销行为,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及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意见、精神,针对学府悦园一小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成立课外读物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第二条坚持生本理念。引进课外读物,必须坚持以生为本的理念,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引进课外读物的方向性和根本性指引。
第三条坚持普适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引进课外读物应兼顾学生发展的普遍需要和个性化需要,既满足绝大多数学生对课外读物的需要,又满足少数学生的个性化需要。
第四条禁止商业销售。严禁学校、教师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引进课外读物,确保课外读物的非商业性质。
第二章分则
第五条建立课外书籍推荐与甄别机制。以年级组为单位,在阅读课程组组长的主持下,由全年级老师定期研讨,对已引进的课外书籍进行甄别,并形成拟推荐课外书籍清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
第六条充分保障学生课外阅读时间。以班级为单位,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到图书馆集中阅读课外书籍。
第七条加强图书馆、图书角的管理。定期更新图书,激发学生阅读兴趣。
第八条禁止一切以销售课外读物为目的的讲座、培训等活动进校园。
第九条禁止《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列出的课外读物进校园。由班主任负责对该班的负面课外读物进行清理,每月20号前向课外读物进校园监督管理小组报告上一个月的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第十条严禁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将此纳入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一条违反本细则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的,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并纳入年终考核,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篇三:2022年课外读物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目录管理
山东省及青岛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课外读物
三、规范推荐审查程序
课外读物推荐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步步到位、事事规范,各流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导主任、班主任主任为成员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定程序的落实,审核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选定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确保为教师、学生推荐意识形态鲜明或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实用性强、符合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理念、与教材结合度较好的课外读物。
第二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负责人及本学科本备课组教师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达成共识。
第三步:各年级分管教导主任对会审、调整、完善后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审签意见,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步:学校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推荐的课外读物,审查合格后方可推荐阅读。
四、课外读物进校园具体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篇四:2022年课外读物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五项管理”工作要求,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并优化学生读物管理,探索科学有效的读物管理方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要求,既要治理以往课外读物进校园过程中产生的乱相,又要鼓励优质读物进校园,营造学校良好的阅读氛围,达到良法善治的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XX小学教育集团读物管理做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作业治理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学校措施
1、学校图书馆全天向学生开放,学校鼓励学生们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随时为学生提供借阅服务。班级设立图书角,学生自由借阅。
2、学校设专门的阅览室,3-6年级开设校本阅读课,进入班级课表,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
3、学校开展阅读活动,读书分享活动,制作好书推荐卡,读书手抄报活动,努力营造书香校园氛围。
4、学校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教材教辅的征订的要求,绝不滥定、私定各种资料。
5、学校阅览室开放延伸到课后服务,为爱好读书的学生提供良好的读书环境。
三、请家长朋友对孩子家庭阅读进行监督管理,倡议如下:
1、为孩子选择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读物。培养孩子的家国情怀;激发孩子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2、营造良好的家庭读书环境,有专门的阅读空间,陪伴孩子一同读书。与孩子一同分享。
3、鼓励孩子到学校借阅书籍,减少家庭购买书籍的开支。
四、分年级推荐读物。
一年级主题:阅读世界,走过夏天
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的模样,有着万花筒一般神奇的乐趣。这个夏天,我们会阅读很多有意思的书。跟随着文字,我们仿佛穿越到138亿年前,踏上生命与文明演化之旅;我们和迷路的小孩一起,经历漫无目的却惊喜不断的冒险;我们到一个“像海的地方”,和大大小小的鱼近距离交会;我们在诗意中感受大千世界的缤纷变化……
只要打开书,就打开了一个崭新的世界,犹如一场场奇妙的旅行,带给我们丰富的体验。来吧,让我们阅读世界,认识世界,了解世界。
推荐书目:《阳光、空气、花和水》、《天边最亮的星》、《迷路的小孩》、《一个像海的地方》。
二年级主题:记忆的印迹
我们还小,但我们已经开始刻下记忆的印迹。有时候,这个印迹是一件事;有时候,这个印迹是一幅画;有时候,这个印迹是一件事物;有时候,这个印迹还是一封信,等等。但,我们总会遗忘一些,也总是想不起来一些。从现在开始,我们试着去刻下这些印迹。如何刻下呢?我们一起来吧!
推荐书目:《红军不怕远征难》、《树》、《大熊的信箱》、《噢!中草药》、《七色花》。
三年级主题:出发,我们去寻宝藏
炎炎暑假,寻宝好时光!探寻强国之路,点燃理想和热情,凝成红色精神之宝;与人与大地为友,让爱和笑容,滋生心灵成长之宝;穿越历史长河,让国宝娓娓讲述中华传承的秘藏……来吧,一起出发,一起寻宝去!
推荐书目:《马兰的孩子》、《中国古代音乐故事》、《爷爷的秘密剧院》、《天鹿》、《傻狗温迪克》、《长袜子皮皮》。
四年级主题:爱与陪伴
陪伴是最深沉的爱。无论是父母、兄弟、朋友,若曾陪你走过一段弯路,看过一次花开,淋过一场风雨,赏过一道彩虹,那么,你一定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走进故事,看我们身边的人怎样用长情的陪伴书写爱的传奇,你收获的将不仅仅是理解,还有深深的温暖和感动!
推荐书目:《兄弟俩》、《讲给孩子的百年梦想:书画家的故事》、《爸爸星》、《我家没有英雄》、《两个小洛特》、《天蓝色的彼岸》。
五年级主题:特别特别的你
可能个性独立,可能身份特殊,可能行为特异,可能反应迟钝,甚至可能是人工智能……无论你是谁,无论你有怎样特别的行为举止,你都是你,是不一样的烟火。这个假期,我们走进每一个“你”的故事,在“你”的故事里,找到“我”的意义。
推荐书目:《远山灯火》、《男旦》、《偷颜色的贼》、《零》、《穿条纹衣服的男孩》、《我是白痴》、《特别的女生萨哈拉》。
六年级主题:少年的星辰大海
虽未远行,也胸有丘壑;不必饮露,却遍闻花香;耽于做梦,更能走向远方……亲爱的少年,我相信,无论你有何种经历与磨难,流浪的地球、圆圆的月亮、扬州的八怪、京剧的故事……这书中的日月山河呀,依然能成就你人生路上的星辰大海。来吧!让我们一起“乘风”,追逐这如梦的风景!
推荐书目:《寂静处的声音》、《萨姆的八个愿望》、《扬州八怪有多怪》、《京剧的故事》、《圆圆的肥皂泡》、《红屋顶》。
篇五:2022年课外读物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文件的相关精神,让学校课外读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学生提供真正有营养的精神食粮,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思考习惯,推动课外读书活动持续扎实地开展,真正做到为学生的成长奠基、形成我校独特的文化景观,特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一、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篇六:2022年课外读物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五项管理”的部署要求,我校对“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关于课外读物内容范围的规定:
1、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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