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供大家参考。
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九届XX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6日至12月10日,第七市县联动巡察组对XX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月3月11日,第七市县联动巡察组向XX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2017年以来,我院在每次的党组会前首先进政治学习,但记录方面不重视、不全面。对巡察反馈的内容我们进行了“补课”,并完善了相关记录。另外,对学习制度进行了更新、完善,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不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的内在动力,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不断以政治学习带动业务能力的提高。
针对“学习贯彻************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已召开党组会,对省高院《关于贯彻落实************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再学习、再传达、再部署,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方案,并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建立工作制度,对今后***领导有关批示、上级法院转发的方案及时学、跟进学、领悟学,并将学习成果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制定方案,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
针对“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成果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通过召开党组会、党总支会及党支部会议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再次进行全面客观总结,对检视出的问题进行再分析、再梳理,再次明确将党建工作与审执主业同部署、同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学教成果。已培树6名先进典型人物进行正面引导,对2名反面典型通报,进行警示教育,将四个教育成果转化为改善法院政治生态和提升能力水平的内生动力。
2、关于“贯彻落实党***和省、市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针对“落实市委“一三五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浮在表面、结合实际不够紧密”问题,整改情况:经查,“三创四建”活动方案已于2020年6月4日党组会传达,并作出相关部署安排,2021年4月2日上午的党组会再次进行了传达和安排,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强调。“一三五十”活动的文件也在2021年4月2日上午的党组会上进行了传达,举一反三,成立今年的学教活动办公室,统筹负责今年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全国政法教育整顿、“团结就是力量”专题学教、全省“三重四创五优化”、全市“大抓落实、大干实事”和“三基”建设年活动,将“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真正落到实处。
针对“职能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整改情况:2017年至2019年我院审执质效确实不佳,但通过调整人事配备、优化审执资源等,2020年我院审执质效进行全市法院第10位,获得市中院颁发的集体嘉奖,进入全省前50位,摆脱了我院长期落后局面。2021年,我院再次提出“保八争六”的目标,对审执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了再科学细化,对发还重审和改判案件进行重点评查,明确奖惩措施,通过奖优罚劣,实现审执质效的高标准运行。
3、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针对“党组成员年龄老化”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我院召开党组会,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年龄偏大的党组成员发挥经验优势,激发斗志,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为圆满完成任期内工作任务继续拼博;二是已就补充年轻干部进党组问题,向中院政治部进行了书面申请和汇报:三是加强干部引进措施,近三年来我院共招录17名公务员,及时分配到行政、业务岗位上锻炼,这些年轻干部的补充,为我院注入了新鲜血液,目前全体干警激情、活力和战斗力有了明显提升。
针对“党组成员分工长期不调整,权力固化”问题,整改情况:我院已召开党组会,对分工进行了调整,但由于目前领导班子缺职严重,已向巡察组和中院政治部进行了汇报,待班子成员补充后,将调整后的分工进行落实、执行。同时,实行分管工作满5年轮岗制度,今后凡分管工作满5年即调整,避免出现权力固化现象。
针对“党政会议混开,记录本混用”问题,整改情况:已责成办公室、会议记录人员,今后将不同会议进行分别记录,明确内容,记录完善,随时备查、备用。同时,实行不同会议不同记录人制度,要求每次会前明确议题,会后制作纪要,专班负责督导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思想导向、组织协调、考察监督等方面的领导的核心作用。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针对“下企业调研少”问题,整改情况:已印发、并实行党组成员、中层正职包联企业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带头,送法到企业。每年不少于两次入企调研,并对企业反馈的问题及时答复、解决。同时,实行送法进农村、送法进社区活动,在全县中小学范围内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暨建立青少年司法教育实践基地活动,选聘了5名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事业的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依法治县贡献智慧和力量。
针对“制定制度存在应付现象”问题,整改情况: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批评,要求今后印发有关制度、方案时,要严格把关,要结合本院实际进行研究制定,确保落实见效。
5、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不到位”问题
针对“执行案件碰硬较真不够、办法不多”问题,整改情况:3月29日,已召开杨某合同诈骗案执行兑付大会,对执行到位的首批58万余元进行了统一兑付,全体申请执行人表示满意,并向我院执行千警赠送锦旗,未执行到位部分仍在变现、强制执行过程中;后某某异议申请案,已召开审判委员会进行研究,裁定已送达。同时,已责成审管办对长期未结案、超审限案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确保不再出现久拖未结案件。
针对“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在诉讼引导、法律讲解等方面做的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诉讼服务中心已设专职导诉员,已完善便民服务设施,确保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一次办结”。因我县是平原县,且面积较小,故基层法庭未投入使用,下一步将积极发挥“一乡一法庭”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6、关于“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情况”问题
针对“诉讼费管理混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应退未退的诉讼费60638.5元已于2020年11月底前整改完毕;二是按照《诉讼费交纳办法》己于2020年6月制定完善案款管理制度,就诉讼费管理工作做出了专项规定,明确要求各业务庭、局书记员每月25日将结案表及退费手续交诉讼费财务专管员,财务于次月5日前办理退费转账,让当事人真正少跑腿、好办事。对于无案由收取的执行款,已核对案由,并区分款项发放、上缴财政、退回当事人等分别作出处理,同时建立执行款台账,备注案号和当事人姓名,做到清晰明了、一案一账号。
7、关于“执行***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问题
针对“院党组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已对中纪委的《工作意见》进行了“补课”,并制定了落实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一以贯之抓好落实。针对“私车公养现象犹存”问题,整改情况:经查,我院千警报销1106元的加油费,当事人已退回国库。我院已于2018年6月启用“一车一卡一档”制度,加油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充值、定点加油,从根本上堵绝了为个人报销加油费等私车公养现象。
针对“涉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情况:经查,近年来,由于我院工作任务繁重,特别是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期间,我院法警加班较多,出现了较高的加班补贴,但不存在违规发放行为。同时,规范法警加班备案、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我院的加班费发放措施,今后各业务部门节假日借用法警必须经多部门领导审批,并及时到财务室备案,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发放加班补贴。
8、关于“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和工程项目方面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已于2021年3月17日已补记该笔固定资产账目,并根据该固定资产的使用时间进行了补提折旧,现已整改完毕。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手续,对采纳的业务装备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建立及时、规范、科学的财务账目。
针对“三公经费超支”问题,整改情况:三公经费超支是我院财务账目不规范,2018年我院已率先实行“一车一加油卡”制度,规范车辆加油管理,不会再出现此类现象。
针对“涉嫌违反政府采购制度”问题,整改情况:出现此类现象亦是财务流程不规范,在干警提出购买办公用品时,为不影响办公,均随时审批随时购买。今后实行提前报批、每季度定期采购制度,避免出现化整为零购买的嫌疑。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针对“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制定每月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制度,今后将党建工作与审执主业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兑现绩效奖励。
针对“政治部主任缺配”问题,整改情况:已向中院政治部提出拟调整的政治部主任人选,待政治部主任到位后,马上进行工作交接。
针对“党组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经查,此笔开支系诉讼服务中心改造时,加装的电子显示屏设备款。当时诉讼服务中心改造经过了财政部门的招投标,此显示屏在招投标文件中已列入,并已在党组会上研究通过。今后,将继续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手续。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整改情况:我院对党支部书记调整后,各支部书记进入角色快慢程度不同,故出现了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或者有的活动没有计入手册问题。巡察反馈后,党总支对支部活动开展和支部手册填写进行了专题培训,将以前的活动进行了补充、完善,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情况。
10、关于“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到位”问题
针对“重要岗位长期缺配”问题,整改情况:已向中院政治部提出补充2名专职审委和政治部主任的申请和人选,待组织部门审批。今后,出现重要岗位空缺时,会及时向组织部门反映,避免长期缺配情况发生。
针对“存在混编混岗的问题”问题,整改情况:混编混岗是司法改革中的遗留问题,这是人员分类管理的过渡时期,我院也在等待有关政策的出台。等有关政策明确后,我院将严格执行,及时调岗。
针对“存在违规长期借调人员问题”问题,整改情况:借调人员已办理辞职手续,并已责成政治部对今后借调人员规范管理,与组织、人事部门加强沟通,杜绝类似事件在我院再次发生。
1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力递减”问题
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制定党建工作制度,今后每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梳理出廉政风险点,开展一次谈心谈话。通过案件流程管控、“三项制度”填报、四类案件监管等措施,加强廉政风险管控,实行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管理。
针对“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已就领班子配备情况向中院政治部提出申请,待组织部门审批后,立即对相关工作进行重新调配。针对“机关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执行事前报告制度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4名同志家属的婚丧事宜均已按要求报备,现我院政治部已对其提醒谈话,并将县纪委关于婚丧事及时报备的规定印发各部门,要求严格按此制度、标准执行有关事宜,杜绝报备不及时、执行打折扣事件在我院干警中发生。
针对“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已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在会议上进行了通报。今后,加强队伍管理,继续贯彻“严管就是厚爱”的原则,引导全体干警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同时加强警示教育,通过观看《永远在路上》专题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将通报身边人、身边事违法违纪事件纳入警示教育内容,真正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1年7月28日至9月28日)。联系方式:电话183XXXXXXXXX(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XX市XX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邮政编码:XXXXXX;电子邮箱:3872XXXX@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