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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制度
为强化我院司法警察工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规范业务管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的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组织情况
队长:某某
副队长:某某
成员:某某
二、日常管理制度
1、严格贯彻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队容队貌整洁。队长负责法警队日常管理工作,确定司法警察的分工。
2、健全簿、卡、册,做到簿、卡、册齐全。簿、卡、册由内勤负责管理,队长每季度检查一次。
3、加强警用物质装备、警具和警车的管理,警用物质装备、警具和警车由队长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为审判工作服务。
4、司法警察必须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5、严格贯彻司法警察仪表形象建设规定,禁止一切有损司法警察形象的行为,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6、工作期间严禁饮酒,不准着警服在公共场合饮酒。7、司法警察不得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专业训练制度
1、制定训练进度表。
2、队长负责组织骨干备课示教,具体落实训练计划。
3、掌握和登记训练情况,建立登记统计制度。
4、队长负责组织实施补训、复训工作。
5、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成绩优秀者队内上报院内给予奖励。
6、对上级部门安排的训练计划要认真组织实施。
四、值庭制度
1、刑事审判庭案件由某某队长带队负责,民事审判一庭管辖的刑事案件由副队长某某带队负责。院各庭室刑事案件需要法警申请单、提押票应在开庭前三日交法警队,法警队负责人根据案件性质、时间等情况合理安排值庭法警,否则不予安排值庭。
2、值庭法警要着装整齐,严格遵守值庭程序,按照值庭的位置区分和姿势动作有关规定正确值庭。
3、值庭法警要服从审判长的领导和指挥。
4、值庭法警要在值庭登记簿上签字,进行备案。5、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五、押解、看管人犯制度
1、接到押解任务后,队长要根据情况合理安排警力和囚车、通讯、武器、械具等装备,执行任务法警要检查武器、警具、通讯设备等警用装备性质是否良好。
2、执行押解任务时,法警必须持有合法有效提票,执行任务法警要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举止端庄,携带相应证件。
3、法警在提押人犯时必须按提票所列内容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对人犯检查身体,在押解过程中为防止人犯行凶、自杀、自残、逃跑,执勤法警要合理使用械具。
4、看管人犯要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开人犯的羁押场所。5、密切注视人犯及其旁听人员等动态。
6、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7、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8、建立押解、看管登记簿,对押解、看管的人犯进行登记,进行备案,执行任务法警要在押解、看管登记簿上签字。
9、法警在押解、看管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确因值勤法警造成的,队长按照有关规定对法警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情节严重者由队长上报院内处理。
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认真负责搞好警卫和传达工作,确保审判大楼安全。
2、检查各庭、室、队的门、窗、灯关闭情况,督促关闭门、窗下班后,除来访群众和应急公务外,不准其他人员进入大楼。
3、值班人员因公、因私不能值班时,应由队长负责调换,并通知办公室。
4、值班人员名单排表由办公室负责。值班室设在某某室。5、准时接班。上岗后不得擅离职守,擅自调班,下岗时做好值班记录和值班室财物交接手续;在审判大楼区域增设流动值班岗,负责巡查维护大楼区域的秩序;对院内的监控等安全设备保证其正常运作,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办公室负责维修。
6、对当事人及其他人员来院吵闹的应及时加以劝阻和制止。发现矛盾有激化等异常或紧急、突发事件的情况时,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7、对来院联系工作的人员和来访群众接待要热情,态度要和气,主动询问来院事由,分别情况妥善处理和给予指导。对前来本院联系工作和办案人员应核对有关证件后放行。对亲友来访,须有接见人到场陪同并进行登记,而后放行。
8、对携带包等物品进院的当事人进行检查。对携带大件物品或贵重物品出院的要主动询问,须凭签发的出门证放行。
七、武器、械具使用管理制度
1、内勤做好武器、械具的登记和统计工作,根据《人民警察使用械具和武器条例》配备警械和武器。
2、队长负责日常的武器、械具管理工作。使用武器、械具要请示领导,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要有领导签字。
3、严格执行关于对武器、械具的有关规定。及时归还武器、械具,不许外借他人,不允许丢失武器、械具,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囚车使用管理制度
1、囚车实行专人负责制由队长选派司法警察担任专职驾驶人员,禁止公车私用或外借他人。
2、节假日实行封车管理,因工作需要,需请示队内领导方可派出。
3、司机做好车辆的维护与保养工作,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车辆维修和日常使用由队长负责管理。队长批准签字后方可使用。
5、擅自出车者,队长要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要上报院党组处理。
6、司机每次出车后要在登记簿上登记。
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1、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针对我院的突发性事件,法警队成员要在第一时间全部到岗。
3、法警队队长根据事态大小决定处置办法。现场能够解决的,控制事态、尽力解决。其他事态迅速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应急预案”规定维护现场秩序,按领导指示开展工作。
十、请销假制度
1、建立请销假制度,制作考勤簿,由内勤负责日常考勤工作(每日考勤)。
2、不准迟到、不准早退。
3、法警队长请假一天以下的,由分管院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由分管院领导签署初步意见,报院长批准。
4、法警队其他干警请假一天以下的,由队长批准;一天以上的,由分管院领导批准;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由分管院领导签署初步意见并报院长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的,经院长审核同意后提请组织部门审批。
5、请休假原则上要有书面请假条,批准人在请假条上签字有效,口头请假无效。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出具书面假条,应在请假事由完毕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完善书面请休假手续。
6、对无故旷工、不请假者队长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队内上报院内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十一、 请示报告制度
1、建立日常工作请示报告制度,队长负责日常的请示报告工作。
2、遇有突发事件要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3、遇有重大问题要请示报告。
4、每年年终向上级司法警察管理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