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论文_金融学论文5000字2篇

金融学论文_金融学论文5000字2篇金融学论文_金融学论文5000字 论文题目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房贷业务的风险范防与控制 学生姓名 魏坤 学 号5 专 业 金融学(双学位) 学 校江西理工大学 江西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融学论文_金融学论文5000字2篇,供大家参考。

金融学论文_金融学论文5000字2篇

篇一:金融学论文_金融学论文5000字

题目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房贷业务的风险范防与控制

  学生姓名

 魏坤

  学

 号 5

  专

 业

  金 融 学 (双学位)

  学

 校 江西理工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金融学双学位毕业论文 第 1 页 共 2 页

 [摘 要] 本文对引起国外金融危机的个人房贷业务加以关注, 分析和阐述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潜在的各种风险类型、 形成原因、 表现形式进行了客观的分析, 并从政策、 市场、银行、 个人等方面探讨了防范、 控制风险的处理措施和对策。

  [关键词]

  金融危机、 个人房贷、 风险防范及控制

 江西理工大学金融学双学位毕业论文 第 2 页 共 2 页

  引言 今年以来, 受欧美金融危机影响, 国外金融市场异常动荡, 金融机构的抗风险压力加大。

 同时这场风波对于国内的金融机构具有很好的警示作用, 国内的银行类金融机构由于监管层的严格监管, 限制混业经营, 没有大范围参与创新类金融衍生品投资而避免了 这场金融危机, 但对前几年因业务膨胀而潜伏的各类风险不容忽视, 特别是高速增长的个人房贷业务, 截止 2007 年末, 我国主要金融机构的个人住房贷款的余额已经达到了 27000 亿元, 同比增长 36. 1%, 高于同期全国各项贷款增速 19. 7 个百分点, 监测分析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很有必要, 如何范防风险、 控制风险已成为当下紧迫的课题。

 金融危机本质上是不良贷款导致的流动性不足, 而不良贷款的根源可能泡沫经济, 也可能是所投资的项目盲目 建设严重、 效率低下和行业竞争过度、 产品供大于求、 无竞争力。

 追究泡沫经济的起源, 跟银行的利益诱惑、 放贷冲动不无联系。

 就我国而言, 银行储蓄存款众多, 中间业务收费占比过小, 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只能寄希望于放贷产生的利差。

 特别是 1998 年以来, 随着住房实物分配制度的取消和按揭政策的实施, 商品房市场蓬勃发展, 相应带来的个人住房贷款发展迅猛, 它已成为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利润来源。

 相对于企业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风险较小, 安全性较高, 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完全没有风险。

 特别是经过近十年的房价上升, 房价泡沫已经显现, 作为抵押品的房产估值也需要重新定价。

 今年以来, 屡见新闻媒体报道, 各地的房地产市场出现房价滞涨, 交易量锐减, 局部大中城市,房价出现持续下跌, 个人住房贷款按揭户出现违约上升, 断供增加······ 这些现实都在提示银行管理者, 不存在“无风险” 的业务, 审时度势, 客观、 理性看待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房贷业务存在的风险, 有助于我们提高风险意识, 有的放矢,做好风险防范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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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正确认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房贷业务存在的风险 按照金融学有关理论, 风险就是指某种资产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或概率。

 由于个人房贷持续期较长(最长 30 年), 在理论上其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更大。

 一般而言, 个人房贷业务会存在以下风险:(一)

 信用风险, 即借款人在还款期内由于失业或者收入锐减而不能按期足额偿还月供的情况; (二)

 流动性风险, 由于银行资金过度集中投放于期限较长的个人房贷业务, 造成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不足的情况; (三)

 操作风险, 由于存在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 人员、 系统或外部事件而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情况;(四)利率风险, 由于利率的变化而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的情况; (五)

 市场风险, 由于整个房地产市场大幅下降, 房产价格贬值造成银行损失的情况; (六)

 政策风险,由于有关房地产市场或个人房贷业务相关政策的出台而使商业银行的个人房贷业务受到影响的情况。

 在我国, 商业银行的个人房贷业务在以上所列风险方面具体表现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1. 1 信用风险, 不良违约增加, 投资用途贷款潜藏较大风险 目前我国的个人信息管理状况, 使得商业银行很难进行准确的风险判断。

 一方面, 国外的金融危机已经逐步影响到我国的实体经济, 进而引起借款人在工作、收入等因素的不良变化, 导致不能按期或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记录增加, 有可能出现违约导致放弃所购房屋, 从而给银行利益带来损失的违约风险。

 另一方面, 借款人还可能故意欺诈, 通过伪造的个人收入资料骗取银行的贷款, 从而产生道德风险。

 其中个人信用风险又分为:(1)、 购房者由于收入水平下降, 无力偿还贷款 。值得指出的是, 个人住房贷款属于中长期信贷, 其还款期限通常要持续 20~30 年左右,(2007 年我国个人房贷平均贷款年限最短的西部地区 14. 9 年), 在这段时间中个人资信状况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 信用缺失以及个人支付能力下降的情况很容易发生, 往往就可能转换为银行的贷款风险。

 考虑到当前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者主要是当前收入水平波动较大的、 收入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白领阶层, 这种中长期内的风险尤其值得关注。(2)、 购房者由于投资方式失败的原因拖欠贷款 ,购房者对市场的估计不足, 进行了 购房投资, 采取以租养贷等投资方式的失败,造成无力偿还贷款。

 这种情况所占比例不下, 随着房地产的降温, 房屋租赁市场的低迷, 所占比例将会越来越大。

 1. 2 流动性风险, 个人房贷引发的银行整体流动性风险并不明显, 但局部值得关注 商业银行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资产负债的期限错配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这个缺口应当控制在一定的比率范围之内, 对这个缺口进行管理, 就是商业银行的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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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风险管理和利率风险管理。

 根据国际经验, 个人住房贷款比重接近或达到 20%时, 商业银行整体流动性和中长期贷款比例的约束才会成为非常突出的问题。

 截止 2007 年末, 我国主要商业银行的个人房贷业务在各项贷款中的占比只接近 10%。并且值得一提的是, 20%的警戒线是针对房地产市场较为成熟的国际大城市而言,对于象我国房地产业正处于快速化成长阶段, 这一占比在短期内超过 20%也不会出现太大风险。

 但对于一些资产规模较小、 资产种类较为单一的部分城市商业银行来说, 实际上已经开始要关注到流动性问题。

 1. 3 操作风险, 普遍存在, 应引起银行高度关注 由于缺乏必要的相关法律约束, 再加上各大商业银行之间激烈的竞争, 银行的信贷部门常常为了 扩大其业务范围, 竞相放松贷前审查和贷后检查工作, 对借款人的收入证明等贷款要素放松审查, 收入证明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从而留下贷款风险漏洞; 按照“贷款三查” 的要求, 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后应对借款人及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可现实上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问题是银行贷款检查流于形式。

 很多借款人出现居住地址、 工作单位发生变动, 甚至某个共同借款人突然意外死亡的情况, 银行也一无所知, 其中隐藏的风险之大可想而知。

 还有外部欺诈造成的操作风险, 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商利用“假按揭” 的形式骗取银行资金

 上面的分析告诉我们, 个人房贷风险较低只是相对而言, 在房市的不同阶段,个人房贷风险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如果不能意识到这一点, 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个人房贷业务的快速发展终会给我国的商业银行积累巨大的风险隐患。

 2. 对症下药, 防范和控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房贷业务风险 要防范和控制我国商业银行在个人房贷业务上面临的风险, 首先, 颁布通过房地产市场相关管理部门充分协商制定的《房地产管理条例》, 从法律高度规范、约束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其次, 在充分调研市场及听取各家银行的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 由银监会出台各家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及禁忌, 制定严格的从业机构和人员准入、 退出、 奖惩条例, 切实加强监管, 规范银行个人房贷业务市场无序的竞争。

 再者, 商业银行管理层必须改变思想认识。

 正如一枚硬币有正反两面, 个人房贷业务同样如此。

 从一个侧面来讲, 个人房贷属于符合我国持续的产业政策的配套金融产品, 属于我国商业银行的优质资产和利润增长点, 银行绝不可错过发展的良好时机; 但另一个侧面来看, 个人房贷并非无风险资产, 目前情况下面临的系列风险不容忽视。

 对此, 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该有足够清醒的认识, 面对困境, 正视重视风险, 多想对策。

 除此之外, 加快推进以下方面的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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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 加大金融改革, 稳妥引进新的金融商品。

 尽快导入资产证券化和房地产投资信托, 这些也是发达国家通常用来提高银行的资金流动性, 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以及作为处理房地产危机的金融工具。

 2. 2 推进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 为了 化解个人住房贷款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应积极鼓励商业银行采取市场化的手段转移风险, 推进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

 首先, 逐步推行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的建立, 即房地产抵押债权转让市场, 房地产贷款由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创造出来以后, 再转售给其他投资者, 或者以抵押贷款为担保、 发行抵押贷款债券的市场。

 通过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衔接, 提高银行资金的流动性, 一方面银行通过发行抵押贷款债券可以获得充足的资金满足个人信贷需求, 另一方面贷款的额度与债券发行量相匹配, 分散了 流动性风险。

 在此基础上, 住房贷款的证券化应当提上日程。

 2. 3 强化内控制度建设 按照要求制定了 商业性房地产贷款管理的实施细则, 建立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控制政策, 根据房地产贷款的专业特征, 按照申请的受理、 审核、 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分别制定了 相应的操作规程, 明确了 权责和考核标准, 并强化贷款操作过程的监督管理;

 2. 4 推广全面实施个人住房贷款保证保险制度 将贷款风险转移给专业保险公司。

 提高贷款行为的安全保障, 选择高资质的保险公司, 投保房屋财产险, 以保障贷款抵押物的安全, 增强贷款的信用度, 保证资金安全贷放。

 风险并不可怕, 只要你去了解它, 熟悉它, 掌握它, 那它还有什么可怕的呢?围绕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房贷业务的各类风险也是如此, 只要你有信心, 有决心,有智慧, 早行动, 从完善制度建设, 严密内控监督, 严格制度落实, 加强奖罚措施力度, 范防和控制风险是水到渠成的事。

 江西理工大学金融学双学位毕业论文 第 5 页 共 7 页

 [参考文献] [ 1 ] 杨帆. 赵晓. 江慧琴. 亚洲金融风暴后的中国. 石油工业出版社. 1998 [ 2 ] 赵其宏.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经济管理出版社. 北京. 2001 [ 3 ] 张小霞. 现代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研究.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北京. 2005 [ 4 ] 张吉光.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识别与管理.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 5 ] 张吉光.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 上海. 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6 [ 6 ] 郑向居(主编)

 . 银行风险管理师必读. 长春. 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6 [ 7 ] 刘晓勇. 银行监管有效性研究.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7 [ 8 ] 于学军(主编)

 . 银行业发展与监管探索(Ⅱ )

 — 来自一线的报告.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7 [ 9 ] 应红. 中国住房金融制度研究.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北京. 2007 [ 10 ]http: //www. pbc. gov. cn/huobizhengce/huobizhengce/huobizhengcezhixingbaogao/zengkan/quyujinrongyunxingbaogao/ 2007 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 [ 11 ] 焦点房地产网 house. focus. cn 2008 年 11 月 18 日 07: 19 每日经济新闻杨羚强

篇二:金融学论文_金融学论文5000字

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 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研究

 学生姓名

 陈

 慈

 青__

  学

 号

  2002133001 1097_

 指导老师

 何

 涛______

  专

 业

 金

 融

 学____

 年

 级

  2 0 0 2 春____

  学

 校

 杭州广播电视大学

 【中文摘要】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是当前中国金融体系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 是2005 年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随着《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的出台, 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将开始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进行基金业务的经营。

 商业银行如何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基金业务应该注意哪些风险? 这一系列有关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问题成为了学术界研究的热点。

 本文将针对杭州市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重点分析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可行性; 深入探讨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将会面临的各种主要风险和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 并在总结分析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关经验的基础上, 提出了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

 杭州市商业银行、 基金管理公司、 风险、 监管

 1 引言 2005 年 2 月 20 日 , 酝酿已久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 由央行、 银监会和证监会共同制定推出。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是当前中国金融体系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 这不仅有利于在分业框架下推动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营, 而且有助于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主要地位的商业银行的储蓄和资产的多元化, 进而有利于融资结构的调整和不同金融子市场之间下协调互动, 当然一定程度上也会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造成冲击。

 而且就在 2005 年七月工行建行交行已获准首批试点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而汇丰银行获得批准开办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随着《办法》 的出台, 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将开始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进行基金业务的经营。

 但至今为止没有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有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举动, 另外学术界也尚未涉及到地方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问题。

 2 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关于允许商业银行发展基金业务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从整体上说, 这是对银行传统业务的突破, 也是对金融业分业经营的重大突破。

 同时, 对杭州市商业银行这样一家地方性银行而言, 《办法》 的出台也意味着该银行未来也可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这将对银行业、 基金业和金融市场都具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2. 1 杭州市商业银行的概况 杭州市商业银行是于1996年成立的一家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

 作为一家中小银行,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

 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 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业监管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04年末, 公司总资产达到381. 59亿元,各项存款总额达到340. 78亿元, 各项贷款总额达到218. 01亿元, 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的不良贷款率为2. 27%, 实现税后利润2. 02亿元。

 2. 2 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意义 2. 2. 1 增加盈利来源渠道和能力 目 前, 杭州市商业银行只能代理销售或托管基金, 从中赚取的利润非常微薄。

 一旦, 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后, 银行基金公司将凭借自身及母公司雄厚的资金规模和实力、 广泛的销售网络、 丰富的客户资源等优势, 将重新打破

 现有基金市场格局。

 由于银行基金公司发行基金规模庞大, 向客户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也相当可观, 这将为杭州市商业银行增加利润来源, 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杭州市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2. 2. 2 减少储蓄分流的压力 银行代销基金, 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了 自身的客户资源及储蓄存款, 但由于存款客户有着强烈的理财增值需要, 特别在目 前“负利率” 的环境下, 存款客户纷纷寻找具有更好保值或更高收益率的金融工具或投资渠道。

 而基金产品在收益率上比银行储蓄存款更有吸引力, 因此必然受到越来越多客户的热衷和追捧。

 如果杭州市商业银行没有自己的基金公司, 货币市场基金及理财产品等的热销将会分流商业银行部分客户资源和储蓄存款资金。

 因此, 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 将减少杭州市商业银行储蓄存款分流的压力。

 2. 2. 3 降低直接融资的风险 截至2004年末, 我国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已达24. 5万亿元, M2/ GDP的比例已达189%, 是世界上比例最高的国家。

 一直以来, 我国的直接融资比例都是偏高的, 根据央行《2004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数据显示, 截至2004年9月末, 国内非金融部门融资总量为2. 37万亿元, 其中银行贷款占81. 1%。

 比例过高的直接融资使社会融资结构偏于扭曲, 不仅限制了 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 也使社会的金融风险集中在银行体系中。

 银行设立基金公司, 不仅可以募集和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 还可以募集和管理其它类型的基金, 如股票型基金; 也可以有效分流储蓄, 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由于直接融资比重过大而引发的信贷风险。

 2. 2. 4 促进杭州市商业银行探索混业经营发展模式 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有利于提高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 增强银行的赢利能力, 促进银行从依靠贷款规模增长的传统的粗放式增长模式向现代商业银行精细化管理的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

 从国外金融业的发展经验看, 混业经营及金融分业管制的放松已成为西方金融体系的发展趋势。

 新修改的银行法也为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留下了 一定的空间。

 可以预见, 地方性商业银行通过直接投资设立新的基金公司或间接参股、 控股现有基金公司, 将是我国商业银行走向混业经营的重要起点, 有利于逐渐探索混业经营的发展模式。

 3 杭州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面临的问题 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将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但毕竟一家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在我国尚无先例, 在实践过程中也会 出现包括风险、 监管等多方面的问题。

 因此, 需要我们深入分析杭州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双刃剑” 作用, 更好地促进商业银行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3. 1 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面对的外部挑战 3. 1. 1

 缺乏好的赢利模式与条件 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要想真正把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转变为现实的利润并非是简单的事情。

 一则要有满足这种赢利模式成长的条件; 二则是这种赢利模式游戏规则的确立、 执行及深入到组织与市场中的程度。

 但是, 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却缺乏这赢利模式。

 主要原因在于:

 我国的股票市场上的公司基本没有投资价值而言, 基金如果进入股票市场面临的不仅仅是市场风险和系统风险, 还面临中国股市所特有的诚信危机和政策风险, 基金从股票市场上获得的业绩将会大打折扣。

 同时, 债券市场上企业债券品种也屈指可数, 发行额微不足道; 国债利率风险较大; 金融债发行尚未提上议事日程:

 货币市场上缺乏能够使得交投活跃的足够容量的商业票据:

 在这些基本的赢利模式没有建立起来之前, 如果让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 并轻易地进入这些金融市场, 那么所设立的基金公司将会因业绩不良而被投资者所遗弃。

 3. 1. 2 缺乏基金专业人才团队 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新的基金管理公司, 将面临人才特别是高素质基金管理人才缺乏的问题。

 因为, 该银行作为一家中型的城市银行, 其主营业务范围没有大型的国有或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广, 这就使得该银行原有的业务人才缺乏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操作经验, 对于基金代销、 托管、 估值和基金理财等方面的知识更是薄弱。

 而且随着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获批以及保险资金的入市, 现有基金公司、 银行新设基金公司、 保险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对优秀的基金经理和基金产品设计员、 基金分析员、 市场研究员等专业人才需求非常大, 而这些有专业理财经验的人士目前非常短缺, 这将导致基金公司之间的人才竞争非常激烈, 也使得杭州市商业银行很难建立起一支专业化、 有丰富经验的基金专业的人才团队, 严重阻碍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

 3. 1. 3 来自其他商业银行的激烈竞争压力 随着《办法》 的出台, 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将开始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进行基金业务的经营。

 杭州市商业银行作为一家地方性的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将会面临来自众多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激烈竞争, 从资金实力、 客户资源、 政

 策保障等方面的资源会比全国性的商业银行要少, 品牌知名度和商誉度在某种程度上也不如全国性的商业银行, 因此杭州市商业银行一旦涉足基金业务所面临的竞争压力也比四大国有银行大的多。

 但可喜的是, 新华网9月5日电, 中国银监会已正式批准澳洲联邦银行入股杭州市商业银行。

 澳洲联邦银行将为杭州市商业银行定制包括信用管理、 市场营销、 IT技术、 财务管理、 风险管理等重要关键业务领域的技能转移实施计划框架, 并将向杭州市商业银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经营管理的关键业务领域派遣专家, 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帮助推进其公司治理建设。

 这样将大大提高杭州市商业银行的竞争力, 为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扫除了不少障碍。

 3. 1. 4 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面临外部监管问题 有关地方性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法律、 法规还有待明确和完善。

 我国金融业目 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 分业管理” 的模式, 而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意味着我国金融业真正开始从“分业经营、 分业监管” 模式过渡到“混业经营、 分业监管” , 对于地方性商业银行即将进行的混业经营, 需要对现有《证券法》 、 《商业银行法》 等有关细则做出修改。

 对于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应界定清楚银行传统业务和基金业务, 在传统银行业务与基金业务之间制定风险隔离制度

 同时, 必须明确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商业银行与基金托管银行间基金资产委托与管理的相关规定, 避免不正当利益交换。

 杭州市商业银行是股份制银行, 持有公司股权5%以上的股东就有五家, 因而强化基金托管人监管职责显得更加重要。

 3. 2 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经营风险 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不仅面临着来自外部宏观和微观环境的挑战, 同时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 杭州市商业银行如果开始经营基金业务也不可避免地将面临着内部的经营风险。

 3. 2. 1 信息披露风险 杭州市商业银行在经营基金业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着信息披露风险。

 随着金融产品创新的迅速增加以及银行销售基金产品的不断增长, 银行客户对于其经营的基金产品与传统银行产品之间的差异将会感到非常模糊, 如投资者可能很难区别货币市场存款账户与货币市场共同基金, 这其中部分原因可以归结为银行在销售基金时有意不明确告知客户二者之间的差异, 而且出于控制经营成本等方面的考虑, 该银行可能不会将传统银行产品的销售区域与基金销售区域明确地划分开来, 这使得客户更容易将基金与其他银行产品相混淆。

 实际上, 基金这一看似保

 守的投资产品其价值的波动性可能很大, 甚至存在着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 同时银行对于客户投资于基金所产生的风险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 2. 2 跨市场风险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存在较高的系统性风险, 并且缺乏避险工具, 这种系统性的市场风险往往通过业务链条和隐性担保进行跨市场的转移和传染, 使得杭州市商业银行很容易受到跨市场风险的伤害。

 综观世界银行业的发展史, 过度介入股票、 债券、 金融衍生产品而在资本市场上折戟的商业银行不少, 最典型的当数巴林银行和大和银行。

 因此, 杭州市商业银行开办基金管理公司, 首先要对跨市场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跨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①担保风险。

 杭州市财政局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杭州市商业银行的发起股东之一, 是杭州市商业银行的第一大股东。

 因此, 杭州市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还是由国家财政提供隐性担保的, 多次的不良资产剥离和注资正是这种隐性担保关系的具体体现。

 杭州市商业银行的信用在一定意义上等同于国家信用。

 在这种特殊的信用环境里, 社会公众会认为, 在银行柜台上销售的所有金融产品, 包括基金产品, 特别是银行参股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 不言而喻地得到银行乃至国家保证安全的承诺, 这将助长客户安全无忧的情绪。

 ②流动性风险。

 对于基金管理公司而言, 投资者认购的开放式基金的资本既不完全属于权益资本, 也不完全属于债务资本, 而是兼有两者的特点, 是一种混合型资本, 因而存在流动性风险, 甚至严重的挤赎风险。

 如果出现严重的挤赎事件, 从资本纽带角度看, 救助基金的责任肯定会落在控股该家基金公司的商业银行身上, 这样就会严重影响该银行甚至政府部门的信誉。

 从严格意义上讲, 只要基金产品存在, 具备足够的规模, 并与商业银行发生密切的业务联系(比如融资、 基金销售等)

 , 就可能出现跨市场风险。

 但是, 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在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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