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与流程6篇

合同管理制度与流程6篇合同管理制度与流程 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确保所签定的合同能保障公司权益并符合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2.范围总公司及各子、分公司 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与流程6篇,供大家参考。

合同管理制度与流程6篇

篇一:合同管理制度与流程

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 确保所签定的合同能保障公司权益并符合相关法规, 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总公司及各子、 分公司

 3. 定义 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财务、 销售、 采购、 设计、 借款、 维修、 保险等方面的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 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 图表、 传真件等一经确认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 合同管理程序

 4. 1 常规性合同审查

 合同草稿由业务主办部门负责起草, 并负责合同所涉及商务内容的审核; 合同内容涉及技术性内容的, 业务主办部门应先将合同草案交由技术部门对技术性条款进行审核; 随后合同草案应交付财务部门对付款、 收款、 发票条款等财务性条款进行审核; 最后合同草稿送律师或法务人员进行法律条款的审核。

 业务主办部门在审核合同过程中, 应向各审核部门提交或说明所拟合同的背景及权利及义务, 以便于各审核部门就合同内容及合法性进行审核。

  4. 2 属重大性的合同, 业务主办部门应会同律师或法务人员共同拟订。

  4. 3 合同核准及合同续约管理流程

  参见附表 1

 4. 4 合同签章:

 经核准后的合同依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的规定送印章管理部门签章。

  4. 5 合同修改及提前终止管理:

 因业务需要修改已核准合同的条款或需提前终止业务主办部门 技术部门 财务部门 法律部门

 合同, 在征求法律部的建议后, 应按 4. 3 条规定的核准流程办理核准手续。

  4. 6 合同保管

 4. 6. 1 法律部作为合同印章管理部门应该指定专人保管所有合同的原件(劳动合同除外), 各业务部门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保管合同(复印件或副本)。

  4. 6. 2 凡涉及款项支付的合同, 业务部门应将核准并盖章的合同复印件一份送财务部, 作为付款的依据。

 4. 6. 3 各部门保管的合同(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应定期整理, 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便于合同的保管及查阅。

  4. 6. 4 合同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

 合同原件原则不同意借阅; 与合同约定业务无关的人员, 原则不批准借阅合同。符合借阅条件的业务人员借阅合同的,应由借阅人填写合同借阅登记表, 经部门副总裁审批后方可办理, 且应在借阅登记表登记的借阅期限内及时交还合同保管部门, 未在指定期限内返还合同借阅文本并且无正当理由, 由公司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4. 7 其它

 4. 7. 1 对于已盖章的作废合同, 业务人员应将作废合同退回, 由法律部负责登记并会同业务人员销毁。

  4. 7. 2 对于我方已盖章而业务取消, 业务员应保证拿回我方已盖章合同,交由法律部登记后销毁。

 附表:

 合同管理制度附表

  附表一:

  合同类别 合资/投资/融资/收购合同 银行相关合同 土地及不动产 的营运合同 办公用不动产租赁或购买合同 合同种类 主办单位合同批准 合同签署 授权 合同正本 保管单位 备注 重 大 性 合 同

 业务单位CEO CEO 法律部

 财务部 CEO CEO 法律部

 义务单位CEO CEO 法律部

 行政部 CEO CEO 法律部

 代理/经销/ /销售合同 业务单位部门副总裁/(分、 子公司)

 总经理部门副总裁/(分、 子公司)

 总经理部门副总裁/(分、 子公司)

 总经理部门副总裁/(分、 子公司)

 总经理CEO 法律部

  一 般 性 合 同 顾问、 会计公司约聘 业务单位CEO 法律部

 保险合同 业务单位CEO 法律部

 商业保密合同 业务单位CEO 法律部

 劳动合同 人事部 人事部主管CEO 人事部

 员工竞业禁止合同 人事部 人事部主管CEO 人事部

 员工保密合同 人事部 人事部主管CEO 人事部

 员工培训合同 人事部 人事部主管CEO 人事部

 其他合同 业务单位人事部主管CEO 法律部

 附件三:

 合同借用登记表 借用日期 合同号 项目名称 类别

  原件/副本 审批人 借用签字 归还签字 归还时间

篇二:合同管理制度与流程

流程主要实施内容准备工作1. 公司立项批复并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工程, 熟悉批复文件及招投标文件, 熟悉总公司下发管理办法中的合同样本, 审核图纸、 审核确认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2. 总公司已经签订合同的, 呼和浩特分公司留存入档; 3. 日 常养护涉及的人员 、 工程及其它合同分公司按照具体性质签署或委托养护所签署。要约具体确定内容后以书面或口 头形式缔结合同方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受要约人接受提议, 在期限内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合同中明确注明双方的名 称、 标的、 数量( 工程量)

 、 质量标准、价款或报酬及支付方式、 履行的期限、 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及处罚条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履行合同合同依法成立以后, 双方按照约定的内容和约定的履行期限、 地点和方式, 全面完成各自 所承担的合同义务, 从而使该合同所产生的合同法律关系得以全部实现。存档在质保期内利用合同对双方的约定, 继续履约, 完成约定后分类归入各自 档案。合同管理工作内容

篇三:合同管理制度与流程

合同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 ............................

 1 1

 第二章

 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及职责分工

 ................................ .....................

 1 1

 第三章

 合同签订

 ................................ ................................ ........................

 3 3

 第四章

 合同的审查

 ................................ ................................ .......................

 4 4

 第五章

 合同履行

 ................................ ................................ ..........................

 5 5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 ............

 6 6

 第七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 ................................ ................

 7 7

 第九章

 合同检查及责任追究

 ................................ ................................ .........

 9 9

 第十章

 附

 则

 ................................ ................................ ..............................

 9 9

 附件 1 医院合同 分类管理与职能部门分工

 ................................ ...........................

 10

 附件 2 合同签订流程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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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院的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医院正当权益、保护医院利益和规避合同风险,促进医院对外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活动的开展,规范合作行为,确保合同履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医院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与外单位以

  医院名义签订的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的所有合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医院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医院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订立、审查批准、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

 合同管理的 主管部门及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审计部为医院合同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合同起草、签订、执行等整个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审查工作; (三)合同签订完成后的备案; (四)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

 根据合同的业务类型,医院实行合同归口管理,即授权各相关职能部门

 2 负责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进行管理。合同归口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实行“谁订立,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 。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条款; (二)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条款,必要时组织进行合同评审。办理合同送审、报批、盖章及送交存档手续; (三)负责合同履行跟踪,追踪合同标的内外质量,收集合同执行科室的意见; (四)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并报合同主管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审查、批准; (五)及时向合同主管部门报送合同正本、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的各种纪要、变更澄清等资料,及时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六)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负责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

 第七条

 订立合同时,如涉及医院内部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签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难以确定由哪个部门作为归口职能部门的,由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部门负责,或由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上级主管领导确定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的归口职能部门。

 第八条

 合同执行部门负责具体合同内容的执行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关合同内容与执行的相关问题,及时向归口职能部门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经济管理部是合同财务监督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从财务角度审查和监督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注重在价格、结算方式、票据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 (二)负责发票的审查、签收、签发。核对发票金额和合同金额、发票内容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合同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不完备的,拒绝付款;

 3 (三)负责按合同结算条款收、付款。

 第十条

 纪委监察室负责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纪律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档案馆负责各类合同的收集、登记、保管工作以及合同查阅服务等。

 第十二条

  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相关合同的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各部门管理合同的类别见附件 1.

 第三章

 合同签订

 第十三条

 医院所有对外合同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遵照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签订,确保医院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合同初稿由归口职能部门起草后,经各相关部门会签、定稿、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后,送审计部门审核。审核后的合同,由归口职能部门报分管院长审批并组织签订,重大合作项目(指合同金额在 100 万人民币以上或合同期限在 5年以上的合作项目)须经党委会讨论决定。各类合同的补充及变更照此程序办理,合同签订流程见附件 2。

 第十五条

 非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未经医院法定代表人授权,医院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代表医院签订任何合同。

 第十六条

 对外合同一经签订,归口职能部门负责跟踪落实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监督合同他方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异常情况,确保合同条款的履行。重大合作项目须每年检查合同落实情况并将书面总结呈交分管院领导。

 第十七条

 合同签订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4 (一)当事人名称(或姓名)、住所、法人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标的或标的物(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名称、型号、规格等; (三)数量和质量,包括适用规范、质量标准和检测方式等; (四)价款或酬金; (五)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八)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九)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款。

 (十)对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特别明确。

 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体合格、标的明确、手续完备; (二)条款齐全、意思表示真实; (三)文字清晰、语言规范; (四)无矛盾条款、无空白条款; (五)数据电文合同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有可靠的方法保证信息自首次以最终形式生成并保持完整性,同时可以将信息展示。

 第四章

 合同 的 审 查

 第十九条

 各归口职能部门对所管理的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

 5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审查合同他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状况。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重点审查拟定的合同标的是否与营业执照核定的业务(经营)范围一致,营业执照的年限及年检情况等; 2、从事合同项目的资质证明等; 3、合同他方的法人代表身份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必要时要求合同他方提供主要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二)负责起草或审核合同草案,组织相关人员与合同他方进行合同谈判,重大合作项目(指合同金额在 100 万人民币以上或合同期限在 5 年以上的合作项目)须按医院要求组成项目小组,对合同条款进行把关; (三)负责对合同基本条款的完备情况进行审查。一般包括合同他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注册地址或住址、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合同期限、履约地点和方式、合同变更和解除、违约和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仲裁和诉讼等; (四)负责或协助处理合同纠纷; (五)负责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合同。

 第五章

 合同 履行

 第二十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实际、全面地履行。

 6 第 二十一条

 医院合同实行合同履约责任制,归口职能部门是合同履约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的全面、正确履行负责。

 第二十二条

 各归口职能部门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同时应当积极妥善地行使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留置权,否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根据合同性质,合同执行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提出书面异议,并督促合同对方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条

 对于医院为付款方的合同,支付合同价款时,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字。未经合同归口职能部门及分管院领导签字,经济管理部门应不予付款。

 第二十五条

 对于医院为付款方的合同,支付最后一笔合同款项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填写合同履行终结报告,送审计部终止合同。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六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各部门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七条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我院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二十八条

 合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归口职能部门提交经

 7 本科室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报告,并由归口职能部门报送审计部,经审计部门审查出具意见后,报院领导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解除。合同执行部门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合同变更、解除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三十条

 归口职能部门应将变更、解除合同的各种文件、纪要、信函等原件报送审计部备案。

 第七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

 发生合同纠纷时归口职能部门应在 24 小时内到合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以及应对办法; 第三十二条

 合同纠纷原则上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处理,归口职能部门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涉及院内多个部门的,或归口职能部门处理不了的,报分管院领导协调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合同纠纷,经院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及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注意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并考虑有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第三十五条

 归口职能部门处理经济纠纷前,必须收集整理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8 (二)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产品质量标准、样品或鉴定报告; (四)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账目; (五)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三十六条

  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订立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七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将有关资料汇总,统一交审计部门归档,以备查考。

 第八章

 印章、合同档案和合同备案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

 各归口职能部门在订立、变更、解除合同时,必须按规定使用“

  医院”公章。

 第三十九条

 “

  医院”公章由办公室妥善保管,并在规定范围内审批、使用。符合规定审批程序的合同,方可加盖“

  医院”公章,履行登记手续,连同审批、会签、《授权书》等资料一并留档备查。

 第四十条

  合同签订份数视实际情况确定,如涉及款项结算事项的,其中必须有一份标注“财务”专用字样的合同作为款项结算的依据。

 第四十一条

 各归口职能部门按照合同的分工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相关资料的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第四十二条

 合同档案整理立卷后,由归口职能部门留存复印件,合同原件送医院档案馆存档、备查。

 9 第九章

 合同检查及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

 医院成立由审计部、纪委监察室、经济管理、招标办、质量管理部等部门组成的合同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审计部负责牵头与组织协调,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对医院各部门所管理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本办法以及合同履行不到位的部门和科室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十四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报批、审核、备案,擅自对外签订合同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负责签订合同的人员须承担相应的管理、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科室或个人在合同签订或执行过程中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索要财物或收受贿赂,医院视情节严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合作协议、合同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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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1

 医院 合同 分类管理与职能部门分工

 类别

 部门 名称

 负责合同 类别

 主管部门 审计部 负责合同签订执行过程的监督、审查、备案、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归口 职能部门

 人力资源部 1、劳动合同、...

篇四:合同管理制度与流程

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 XXXXXXXXX 合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指本院对外与自然人、法人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补充协议以及其它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合同管理是指针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纠纷处理、档案管理等环节的风险点,确定相关的控制措施,实施动态管控, 防范风险,维护本院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总金额 X 万元(含)以上对外合作应进行合同谈判 签订合同,金额不足但确有必要的也可签订。

 根据业务的性质,合同分类如下:

 (一)

 货物采购合同。包括采购办公用品、药品、医用耗

  材、 设施、设备等。

 (二)

 服务合同。包括维修、维护、广告、清洁、安保、食 堂、物业、中介服务等 (三)

 建设合同。包括基建、修缮、装修装饰、绿化、园林 环境整治等。

 (四)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合作、技术揩导等。

 (五)

 租赁合同。包括租赁设施设备、场地等。

 (六)

 其他合同。

 第二章 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 本院合同管理的决策机构为集体决策机构;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办公室;承办部门为提出合同签订需求并直接承担具体合同管理的各行政职能科室,本院也可根据需要指定承办部门;合同协办部门为协助承办部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相关科 室;合同资金审核部门为财务科;合同法律审核及合同履行监督部门为审计监察科和纪委。

  (一)合同管理决策机构主要职责。

 1. 审定合同管理制度。

 2. 审定重大合同及相关重要事项。

 3. 研究决定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 研究决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 .拟定本院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报医院集体决策机构审规范和指导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2. 组织合同法规及业务培训。

 3. 管理合同印章,负责合同会签审核表的编号及合同文本 的归档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登记合同的订 立和变更情况。

 5 .其他应由令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的事项。

 (三)合同承办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向医院集体决策机构提供决

  策意见和建议。

 2. 负责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等。

 3. 魚责组织合同内容的协商与谈判。

 4. 负责合同文本的起草与修改,按规定将合同会签审核表 等材料送相关部门会签审核,并根据会签审核情况修订完善合同 文本,负责建立本部门合同台账。

 5. 负责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或发生的纠纷进行调查。

 6. 负责合同的变更、解除及合同纠纷的协育、调解、仲裁、 诉讼等活动。

 7. 负责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等相关文件资 料的档案管理。

 8. 负責组织相关人员对合同履行结果进行验收。

 9. 其他应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的事项。

 (四)

 合同协办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科室职责和业务范围参与合同谈判。

  2.对涉及本科室业务范围的相关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协助合同承办部门履行合同。

 4. 其他应由合同协办部门负责的享项。

 (五)合同资金审核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审核合同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预算标准等事项。

 2.负责按合同执行资金收付。

 3.其他应由合同资金审核部门负责的事项。

 (六)合同法律审核及履行监督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对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核,重大合同可征询本院法律顾问意见。

 2. 配合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3. 跟踪监控各类合同进度、履约情况;定期抽查会签审核情况。

 4. 受理合同管理中的纠纷和诉讼事项。

  5. 其他应由令同法律审核部门代責的事项。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与审批 第五条

 合同的订立程序 (一)

 合同调查。合同承办部门牵头组织对合同相对方的主 体资格、注册登记情况、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行业声誉和信用 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

 合同谈判。合同承办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合同谈判,谈 判成员包括承办部门分管院领导、财务科、审计监察科、经营管 理科等,必要时可邀请相关技术领域专家及法律顾问参与,并充 分了解外部专家的专业资质、胜任能力、职业道德情况;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在谈判过程中加强保密工作。

 (三)

 合同起草。合同承办部门负责起草合同文本,对合同 标的、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主要条款进

  行 明确。

 (四)

 合同会签审核。合同文本草案拟定后,合同承办部门 将合同文本草案、合同会签审核表以及其它与签订合同有关的材料等,按合同会签审核表列明的顺序进行送审会签。合同会签审 核顺序为:合同承办人、承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必要时含法律顾问)

 、 审计监察科负责人、承办部门分 管院领导、主要领导(合同正式文本签审内容与会签审核表一 致)。会签部门一般应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所涉事项较为 复杂的,可适当延长时限。

 会签审核部门提出合同文本草案中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 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冲突的内容,或合同存在明显缺陷和重 大法律风险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当进行修改完善。合同承办部门 对会签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和会签审核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并 修改完善后方能签署合同,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医院集体 决策机构研究决定。

 各级会签审核要点:

  1. 承办部门角责人。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合同 核心内容和关键细节,具体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 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与价款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变更或解除条件等。

 2. 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审核合同是否有资金来源、合同付款时间、付款条件、是否有相关材料支撑等。

 3. 审计监察科务责人、法律顾问(必要时)。主要对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

 4 .承办部门分管院领导。审签或核心内容.和关键细节重点审核。

 5. 主要负责人负责合同最终审签。

 (五)合同签订及盖章。合同承办部门将经审批完毕的合同 会签审核表和承办科室负责人已签字的合同原件送行政办公室 加盖印章(骑缝章),行政办公室保.留一份原稿备查、统一登记 编号建立合同台账。

  第四章合同履行 第六条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承办部门牵头组织履行合同, 合同协办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予以配合。承办部门要进行跟 踪反馈合同履彳亍情况,有相关证据材料佐证;审计监督科监督检 查重大合同履行情况,对合同进行风险识别,若存在风险,应督 导承办部门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和应对方案,经承办科室分管院领 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重大风险及应对方案应报医院集 体决策机构审议决策。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七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 、 解除合同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医院集体决策机构审议。

 第八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 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九条变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第三章第五条 (三)至(五)项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六章合同纠纷处理 第十条合同发生或可能发生纠纷时,合同承办部门会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及时向相关院领导报告后,由合同承办部门具体处理。

 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当从合同 纠纷的起因、双方有无违约情况、责任大小以及损失大小等方面 收集证据,并由本院法律顾问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集体决策机构决议。

 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的合同纠纷(推广使用仲裁),经医院集体决策机构审议批准后,由合同承办部门外聘律师(或本院当 年法律顾问)进行仲裁或诉讼活动,同时全面收集证据,按照仲裁、诉讼规则做好应对工作。

 第七章合同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妥善收集保管合同签订及履行 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合同文本草案,合同会签审核表原件。

 (二)

 正式签订的合同文本(含附件)原件。

 (三)

 合同签署依据、会议纪要以及 与 合同签署有关的资料。

 (四)

 合同履行过程中签署的有关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解 除协议及一切相关文字信息、音像资料等。

 (五)

 有关纠纷处理的协议书、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等。

 (六)

 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同承办部门应当将合同和合同会签审核表原件 自双方完成签字盖章后 5 个工作日内分别送行政办公室,合同原 件或复印件交审计监察科留存,并在资金收付时将合同原件送财 务科留存。

 上述合同文件档案须按本院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妥善管理。

  第八章

  合同保密和预警 第十三条 合同保密。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合同承办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严格保守与合同相关的涉密信息。

 第十四条 合同预警。当出现不可抗力、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政策调整或者废止、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相对方财产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或者丧失、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相对方预期违约以及发现订立合同时有欺诈、重大误解等合同撤销情形和其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形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当立即向医院集体决策机构报告,并采取与合同相对方协商变更、协议解除合同或终止履行、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等合法有效的措施,防止损失的发生和扩大。

 第九章合同监督 第十五条 审计监察科在本院纪委领导下负责对合同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处理合同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或人员,在令同签订和会签审核过程中违反本制度,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制度 规定签订、履行合同的; (二)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收受贿赂、泄露令同相关的涉密信息等,导 致 本院遭受经济損失 的。

  附件: 合同会签审核表 合同名称

 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承办部门

 承办人及联 系方式

 承办人意见:

  承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财务科审核意见(有收付款条款的合同)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年

  月

  日

 审计监察科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年

  月

  日 承办部门分管院领导审批意见:

  分管院领导签字:年

  月

  日 备注:请将合同文本草案附本表后。本表审签完成后原件交行政办公室存档,承办科 室和审计监察科可保留复印件存档。

篇五:合同管理制度与流程

1.0 管理制度精选整理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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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合同授权审批制度

 第 1 章 总则 一、为明确企业合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合同订立行为,加强对合同使用的监督,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的签订给企业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范企业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 2 章 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所称合同指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二、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书面合同审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三、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指代表企业洽谈、签订合同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四、本制度中所称业务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 3 章 授权审批职责 一、合同分类 1.一般性合同:合同标的在 xx 元资金支出或 xx 元资金收入以下的合同。

 2.重大合同:合同标的超出 xx 元资金支出或 xx 元资金收入的合同。

 二、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均由总经理代表企业行使职权。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三、总经理职责。

 1.审批企业所有格式合同和各部门的合同文本。

 2.负责企业对外重大合同的签章,并审核超出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权限的合同。

 3.授权业务经办人员代表企业签订合同。

 四、法律顾问职责 1.草拟企业主营业务格式合同或企业重大、特殊合同。

 2.监督、指导各部门起草及修订合同文本。

 第 4 章 授权审批流程

  一、原则上,在业务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各部门应尽可能使用企业制定的格式合同或部门合同文本。

  二、法律顾问草拟的格式合同应经法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形成正式书面,变更程序亦同。

  三、各部门草拟的合同文本应经法律顾问审查、法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然后形成正式书面,变更程序亦同。

  四、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一般性合同,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法律顾问审查后正式订立合同,变更程序亦同。

  五、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重大合同,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法律顾问审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订立正式合同,变更程序亦同。

 第 5 章 附则

  一、本制度报总经理办公室审议批准后生效。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二、本制度自 2014 年××月××日实施。

 合同会审制度

 第 1 章

 总则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一、为防范和控制合同可能的风险,加强对合同制定的监督,规范企业合同制定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类格式合同、部门合同文本的制定,以及对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合同的会审。

 三、本制度所称会审,指合同在拟稿以后、正式生效之前,由合同关键条款涉及的其他专业部门(如技术、财务、销售等相关部门)会同企业法务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

 第 2 章

 合同的会审内容及要点 一、合同拟定 1.法律顾问会同各部门起草企业格式合同、各部门拟定本部门合同文本以及业务经办人与合同对方拟定合同的,分别由法律顾问、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负责合同在会审过程中的传递。

 2.合同拟定者须按企业规定在“合同会审单”上填写合同会审部门及人员名称。

 3.合同拟定者负责合同连同“合同会审单”在整个会审过程的传递,直到合同盖上合同专用章后结束。

 二、合同会审主体及内容 1.法务顾问主要负责对合同对方当事人身份和资格的审查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审核。

 2.财务部主要负责合同对方资信情况、价款支付等的审查。

 3.法务顾问和财务部负责违约责任条款的审查,包括违约金的赔偿及经济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损失的计算等。

 三、合同会审要点 1.合法性。包括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订立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会审意见是否齐备;资金的来源、使用及结算方式是否合法,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备等。

 2.经济性。主要指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3.可行性。包括签约方是否具有资信及履约能力,是否具备签约资格;担保方式是否可靠;担保资产权属是否明确等。

 4.严密性。包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是否完整齐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附加条件是否适当合法;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是否准确。

 第 3 章 合同会审管理规定 一、参与合同会审的部门应根据会审职责安排人员按时参加会审工作。

 二、会审人员应对合同中相关内容认真仔细审查,发现疑问之处,应及时与合同拟定部门进行沟通。

 三、会审中发现合同中确有不妥之处的,应责成合同拟定部门修改或重拟,直至确认无误。

 四、各会审部门对合同的会审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5 个工作日。

 五、会审通过的合同报总经理审批后,应统一进行分类连续编号,并由合同档案管理人员专人保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年××月××日实施。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第 1 章

 总则 一、为加强对企业合同的专用章管理,规范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及保管,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保管等。

 第 2 章

 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一、合同专用章由人事行政部指定专人保管。

 二、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外签订合同由企业总经理或其授权的人签章,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专用章仅限用于有关合同的签订,未经总经理或法务顾问核准,不得在其他文件上使用。

 四、业务经办人代表企业与合同对方签订合同的,需填写“合同专用章用印审批单”,经总经理审查同意后方可用印,并做好用印登记。

 五、印章管理人员对用印范围和用印手续严格审查,并对用印情况进行登记,不应为以下合同提供合同专用章。

 1.未经编号的合同。

 2.缺少审核及报签文件的合同。

 3.属于代签但缺少授权委托书的合同。

 六、原则上,合同专用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合同专用章到异地使用的,应经总经理批准,并到印章管理员处办理借用手续。

 第 3 章

 合同专用章的保管 一、合同用印后,印章管理人员应及时收回合同专用章。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二、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合同专用章交给他人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因故临时请假,应经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临时保管人员,并做好交接记录。

 三、合同专用章存放在配锁的办公抽屉里,节假日放在安全处。

 四、合同专用章内容需要变更时,应停止使用并交综合管理部予以封存或销毁。

 五、合同专用章散失、损毁、被盗时,印章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领导予以处理,同时,登报挂失作废。

 六、对于违反本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合同的归档、借阅管理 第 1 章 合同的归档 一、所有签署和盖章后的合同原件由谈判部门在第一时间交由人事行政部存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总裁 法律顾问

 选择合同标的物的合作者 财务人员

 合同协议对方 各部门负责人

 部门 步骤

  档,并办理交接登记手续。原部门可备份一份复印件。

 二、所有合同按签署部门、合同类型、签署时间进行编号分类归档。

 第 2 章 合同的借阅 一、人事行政部合同管理人员根据借阅权限进行合同借阅管理,并作好借阅登记。

 二、合同借阅时间原则上须在借阅当日内归还,人事行政部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借阅归还确认登记。

  第 3 章

 合同管理职责界定

 一、公司合同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 二、人事行政部负责归档合同文本及日常合同的借阅服务;

 三、人事行政部负责合同归档情况的检查。

 1、合同签订流程图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2、合同的解除与变更流程图

 部门 步骤

 总裁

 法律 顾问 合同 对方

 各部门负责人

 合同档案管理员

 业务经办人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订立合同 履行中发现合同条款欠妥 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 审核 审核 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审批 向合同对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达成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协议 审核 审核审批 签订合同变更或解除的书面协议保管合同变更或解除的书面协议及资料

  提出变更或 解除合同申请

 变更或 解除合同

 保管协议及资料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篇六:合同管理制度与流程

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 规范化, 预防和减少经济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法律、 法规,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在日常经营管理中, 公司、 经公司授权的各部门依法与其他自然人、 法人、 组织之间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协议、 备忘录及有关修改前述文件的文书、 图表、 传真等各类合同文件, 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 协议书等其他书面文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合同管理机构有权对上述第二条所指书面文件进行审查、 监督、 管理, 包括法律咨询、 资信调查、 意向接触、 商务谈判、 合同的签订、 履行、 变更与解除及纠纷处理等过程和环节。

  第二章

 合同的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

 第四条 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分级负责和专职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合同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包括:

 副总经理、 合同预算部经理、 合同经办部门/人员、 法律顾问及相关职能部门等。

 合同预算部是本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部门。

 合同体系(详附件)

 由合同预算部建立。

 第五条 副总经理、 合同经办部门/人员、 法律顾问及相关职能部门等在其职责范围内和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合同预算部负责组织起草公司经济类合同的标准文本; 负责公司经济类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审核、 合同发放、 合同付款审核、 合同变更审核、 合同结算办法、 监督合同执行等), 合同由合同预算部专人管理, 建立公司合同台帐, 将各合同与项目成本费用唯一对应, 进行合同动态管理。

 2、 法律顾问负责公司合同的日常审核管理工作, 并指导合同预算部组织起 草经济类合同文本。

 3、 财务部从财务角度审核公司经济类合同、 监督合同执行、 办理合同付款。

 4、 合同经办部门负责组织拟订本部门经办的合同, 及时提请有关部门(人 员)

 审查其经办合同, 并监督、 跟踪有关合同的执行, 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 发生的问题并提出初步解决问题的建议。

 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做合同交底。

 保管其经办的合同文本资料及与履行、 变更、 解除该合同有关的资料 (包

  括信函、 电报、 电话记录、 视听资料、 会议谈判签名笔录等), 并及时在所在部门归档存查。

 第七条 凡公司合同的签订、 变更、 撤销、 解除都应该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履行必要的会审程序, 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章

 合同的签署、 履行及反馈

 第八条 签订合同,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坚持“平等互利、 协商一致、等价有偿、 诚实信用” 的原则, 依法维护本公司的利益。

 第九条 凡进行经济协作类活动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使双方在履行中都有合法依据。

 重大合同除书面签订外, 视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公证或鉴定。

 第十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 图表、 传真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 签订合同必须符合下列程序:

 1、 前期调查。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 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包括:

 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有否经营权、 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 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

 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 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 防止上当受骗, 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 确保所签合同有效、 有利。

 2、 前期谈判工作。

 合同的前期谈判工作由该合同的主办部门和合同承办人员负责, 公司法律顾问可酌情参与谈判工作, 重大合同可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主持谈判, 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参与对签约对象的资信调查及评估工作。

 3、 草拟合同文本。

 由合同承办人员将草拟合同文本经所在部门初审后转送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公司的工程部、 预算部、 总工办、 财务部、 总经理或授权人、 法律顾问是公司一切对外合同的必经会审部门/人员, 公司专业部门根据需要参与相关合同的会审工作。

 会审后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审定。

 合同主办部门和承办人员应按照公司制订规定履行合同会审程序(会审表详附件)。

 4、 签署合同。

 合同审批通过后, 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组织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 并报合同预算部。

 其中由项目部执行的合同, 还需要由合同主办部门组织向项目部进行合同交底。

  第十二条 对特别重大或有争议的合同, 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指定有关部门对该合同进行合理性和效益性审查。

 第十三条 合同需要公证、 签证的, 经审查后, 由公司法律顾问安排向法定机关申请办理。

 第十四条 经济合同依法成立, 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必须严格遵守, 全面履行经济合同规定的条款, 未经合法程序, 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五条 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 公司有关部门、 人员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及时检查跟踪了解履行情况。

 发生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并快速处理。

 第十六条 合同经办部门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建立合同预警机制, 将合同划分为履行完毕; 正常履行; 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等四类进行管理。

 其中,履行完毕类合同指该合同已如约履行完毕, 合同各方无争议; 正常履行类合同指该合同签署后处于如约履行状态; 橙色预警类合同指该合同履行中合同各方已存在争议, 或合同已存在违约情形; 红色预警类合同指该合同履行中已出现严重违约, 或双方存在较为严重的争议, 可能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第十七条 合同执行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

 涉及工期、 造价、 质量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和确认。

 涉及双方往来函件的, 如以公司名义发出时,应以法律规定的有效方式发送, 并要求对方工作人员签收并保留发出的凭证, 如对方拒收应立即改为特快专递方式重发, 填写邮政特快专递时在备注中写明函件的简要内容, 并将发送凭证报合同管理员存档; 如接收对方文件时, 则应为文本原件并有对方的签字盖章确认。

 第十八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合同预算部应及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 并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九条 合同变更、 转让及解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区分不同情况按下列规定审批。

 变更合同范围和付款条件、 转让合同义务、 解除合同的, 应采用补充合同的形式, 按合同起草和审批的相关规定审批。

 工程类合同可采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方式进行合同变更, 按《设计变更管理流程》 或《工程签证管理流程》 的规定执行。

 合同变更、 转让或解除后合同执行部门应在 10 日内完成修改、 存档和通知,

  方式和范围同合同存档、 备案的相关规定。

 各部门应对原合同文本进行标识, 以免错误地执行原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付款

 第二十条 根据合同条款具备付款条件后, 由合同执行部门根据公司《付款管理流程》 提出付款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 合同的归档及借阅

 第二十一条 合同预算部负责公司所有合同的归档管理。

 公司所有对外签署的合同均应至少在合同预算部存档原件一份(含合同附件), 同时该合同所有会签审查的会签审批单及各部门修改意见的原件也应同时在合同预算部存档。

 合同经办部门签完合同后, 应准确、 及时地将合同原件交至合同预算部。

 由合同预算部统一编号下发财务部, 工程部如需合同由合同预算部负责人批准将商务部分或相关部分复印交工程部。

 有关合同的保密管理, 按公司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 合同必须呈报上级主管部门见证, 批准或报工商管理部门鉴定, 公证处公证, 招投标等, 相关人员必须在合同预算部办理有关手续。

 对于履行完毕类合同正常归档备查; 对于正常履行类合同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建立电子信息档案, 以便随时查阅并监控合同的履约; 对于橙色预警类合同应加强防范, 可根据情况邀请公司法律顾问参与采取预防措施; 对于红色预警类合同应由法律顾问参与处理, 并积极搜集证据防范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

  第七章 合同的违约及纠纷处理

 第二十二条 合同签订后进入执行阶段, 各职能部门经办人员应随时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 发现合同对方可能发生违约、 不能履约或延迟履约等行为的, 或企业自身可能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 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第二十三条 针对合同对方违约的情形, 可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 要求合同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对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 也是本企业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违约对方是否情愿, 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 本企业就有权要求违约对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2. 要求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对方违约的, 本企业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违约对方支付违约金。

 3. 要求定金担保。

 合同对方违约, 本企业可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向对方收取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违约对方履行债务后, 可将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违约对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4. 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对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 本企业有权提出索赔, 具体赔偿金额可由业务经办部门会同法律顾问与合同对方协商确定。

 第 5 条

 企业自身违约的, 业务经办部门或人员应与合同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将解决办法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经理, 经批准后承担相应责任、 履行有关义务。

 第二十四条 合同纠纷处理: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 业务经办人员应在规定时效内与合同对方协商谈判, 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2、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3、 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 应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4、 企业法律顾问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仲裁或诉讼方案, 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 纠纷处理过程中, 企业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授权, 不得向合同对方做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公司合同专用章由专人管理, 在加盖合同专用印章前检查合同流转程序是否完备, 以督促合同流程程序的落实, 并防控法律风险。

 第二十六条 除公司授权的人员外, 其他人员无权代表本企业对外签订各类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不适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修订并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自 2012 年

  月

  日起执行。

 附件:

 合同管理流程、 工程合同交底表、 合同会审表、 合同体系 2012 年 2 月 1 日

  合同管理流程图

 合 同 终 止 合同管理流程(注:

 加急合同各经办部门须注明)合 同

  谈 判 合 同 审 核 合 同 签 订 履 行 监 控 合 同 付 款 合 同 变 更 或 解 除 知识管理文件总经理 副总财务管理部合同预算部相关部门 合同经办部门 限 时 合同谈判合同草拟标准合同文本审核 审核审核审核审批 YYYY 合同会签N签订合同Y合同编号、签章、 归档及发放合同交底及备案合同存档合同履行监控 合同履行监控合同履行监控合同付款审核审批 审核 审核审核YYYY N N合同付款Y Y合同变更或 解除草拟审核 审核审核审核审批 签订变更或 解除合同10 天 合同编号、签章、 归档及发放合同存档合同备案 合同变更或 解除会签YYYY YN合同履行完毕 合同结算确认合同付款完毕标准合同文本合同会签单工程合同交底表7 天 7 天 2 天 7 天 提出采购物资项目或实施的工程项目合同会签单参与合同谈判

  工程合同交底表

  交底时间:

 交底方式:

 编号:

 [

 ]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关联各方 单位名称 现场代表联系方式主要职责 甲方

  乙方

  丙方

  其他 关联方

  施工范围

 产品介绍 特殊的技术要求 技术要点

  供货期

 结算条件 工期及进场计划

 组织 要点 验收

 承包方式

 总价或暂定总价

 付款

 设计变更

 收方签证

 施工配合费

 结算办理要求

 经济要点 质保金

 行为 责任 违约责任

  保修条款

  交底部门 项目部 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供货商 各方代表(签名、 时间)

  合 同 会 审 表 项目名称:

 2012 年

  月

  日 名

 称

 类

 别

 编

 号

 甲方

 乙方

 合同金额(元)

  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

 经办部门

 部门负责人

 工程部

  合同预算部

  总工办

  合同执行中所涉及相关部门 财 务 部

 法律顾问

  副总经理

  总 经 理

  董 事 长

 合 同 体 系 合同体系. xls

  西安华中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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