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加快推进十四五质量和品牌建设意见(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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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加快推进十四五质量和品牌建设意见(2022年)

 

 关于加快推进 十四五 质量和品牌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21—2030)》、《***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 《***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大力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现就加快推进全市质量和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为中心,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发挥质量和品牌引领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创新为动力,夯实质量基础,提升质量水平,增强品牌建设能力,壮大品牌数量,推动“四新”、“四化”发展,加快新旧动能的接续转换,为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提供持久动力。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遵循市场规律,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建设原动力,创造品牌发展动能。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加强战略规划与引导,完善政策体

 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形成质量和品牌建设的强大合力。

  2. 坚持品牌培育与结构调整相结合。把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切入点,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企业重组,整合产业链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通过品牌建设推动产业水平向中高端迈进。

  3. 坚持质量为先与诚信至上相结合。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全面夯实质量基础,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注重用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培育品牌,引导企业增强质量和品牌意识,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4. 坚持动能转换与优化供给相结合。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实体经济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品牌引领,增加品种,提升品质,为市场提供更多优质供给。

  二、工作目标

  到 2030 年,全市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 30000 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达到 50件,地理标志商标达到 17 件,全市拥有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34 件、***省著名商标 165 件,新培育***名牌 40 个,老字号数量力争达到 30 个。

 农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水平稳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提升,“三品一标”产品产地认证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 60 %以上,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 96%以上。食品药品安全持续稳定向好。“食安***”建设全面加强,20%以上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创建为“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取得显著成效,重点建筑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 100%。积极争创“鲁班奖”、“泰山杯”等优质工程奖。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 85%以上,生活性服务业达到 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把质量和品牌建设作为新旧动能转换的着力点,注重用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一行业一对策,组织“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开展质量强企工程,打造一批质量强企示范单位。围绕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食品制造等我市“十大特色优势产业”,生物技术、智能装备制造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质量技术难题,质量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加快服务质量提升,强化重点项目带动和新技术应用,引领服务业转型升级。鼓励各县(市、区)开展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全国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等工作。

 (牵头单位:

 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等)

  (二)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以国际国内先进标准为参照,认真查找质量短板,有针对性地制定补强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培育一批主要技术指标“领跑者”企业标准,积极抢占市场话语权。提升完善农业标准规范,推进农业全程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在基本企业服务、养老保险、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交通运输、公共安全领域,制定一批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服务评价等基础性地方标准,建设培育一批标准化示范试点,全面提升我市标准化工作水平,发挥标准化在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创新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基础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等)

  (三)推动企业技术和质量管理创新。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主导、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一批原始创新成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成果加速转化应用。鼓励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全面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加强对中小企业质量培训、诊断和辅导,推进中小企业引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计量、标准、认证和质量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先进管理方法教育培训活动,在各行各业全面推广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积极培育质量先进示范标杆,树立一批产品质量标杆、品牌培育示范,总结先进典型经验,引导区域、行业、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支持重点企业瞄准国内、国际标杆开展对标,提高品牌竞

 争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中小企业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等)

  (四)加强中小企业品牌培育。根据我市中小企业众多的特点,进一步夯实企业标准化、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建设品牌文化,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大力培育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以特色优势产品为重点,鼓励争创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和***名牌、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培育一批管理先进、行业领先的品牌企业,形成群雁竞飞、生机勃勃的局面。积极发挥区域集聚优势,鼓励中小企业抱团参与、举办国内外知名品牌推介展会、论坛等,增强区域品牌影响力。挖掘、保护传统老字号,大力培育区域质量品牌。大力实施“广告助力商标品牌成长”计划,多渠道多媒体开展品牌形象广告传播活动。(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金融办等)

  (五)广泛开展行业品牌创建活动。积极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建设城市“放心农场”、高效农牧业示范基地和精品特色农业示范村镇,增强优质农产品供给。深入实施《中国制造 2025***行动纲要》,加快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制造业精品和掌握核心技术、形成规模优势的新品牌,积极引导品牌企业“走出去”,打造国际自主品牌。围绕金融、现代物流、商贸、科技、互联网和信息服务等生产

 性服务业,培育形成品牌影响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围绕旅游、养老、健康、家政、文化、体育、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一批精品服务项目和品牌。以“食安***”为引领,打造一批餐饮示范街区(集体食堂)、放心食品生产基地和示范流通单位。发挥地方资源、文化和产业优势,开展产业集群、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放心食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推动名企、名园、名基地、名社区、名城发展。(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等分工负责)

  (六)夯实质量品牌基础。加强检验检测平台建设,推进检验检测结果国际互认,强化资质认定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打造具有公信力、影响力的技术支撑平台。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质检技术机构向社会开放,提供检测、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技术服务,满足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需求。鼓励建立专业检测技术联盟。推动企业研发平台和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创新发展的层次和水平。建立完善工业产品、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等监督抽检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风险研判能力,及时发现解决质量问题。(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七)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落实企业作为质量和品牌建设主体的责任,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品牌就是效益”的质量品牌观,建立职责明确、法人首责、一票否决、有错必究的责任机制,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售

 后服务责任落实,积极履行质量担保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倡导大中型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品牌管理师”制度,加强企业质量品牌战略的组织实施。鼓励中小企业学习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完善质量管理措施,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市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人才保障。抓好鲁北人才改革试验区建设,持续创新人才政策,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着力提升人才开放水平,大力引进培育“高、精、尖、缺”领军人才(团队),打造拥有关键技术、引领新兴产业、带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实施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组织推荐优秀企业家和优势企业参加高层次质量、品牌等专业培训。支持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与企业对接合作,大力培养“适销对路”的高技术应用型人才。继续办好资本技术交易大会、“智汇***”人才创新创业周等活动,吸引人才、技术和资本向***汇集。(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等)

  (九)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坚持“放、管、服”相结合,提高质量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质量安全,推进质量提升和品牌创建工作。加快“信用***”建设,将质量信用列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重视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质量安全监管中的运用,推行“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和效果。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进一步落实产品侵权责任制度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市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质量和品牌保护机制建设。以“厚道鲁商”品牌联创等为载体,引导企业进一步树立诚信理念,厚植先进的质量和品牌文化。鼓励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评价,提高全民质量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扩大自主品牌消费。畅通 12345、12315、12331、12365 等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依法打击偷工减料等质量违法行为及价格恶性竞争、虚假宣传、恶意诋毁、傍名牌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支持利用大数据,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加强电商经营行为监督,规范电商平台管理。支持电商及连锁商业企业打造城乡一体的商贸物流体系,便捷农村消费品牌产品。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清理“三无”产品。(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全省质量工作考核的部署,开展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的检查考核,推进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完善市长质量奖评选机制,支持县(市、区)设立政府质量

 奖,落实有关奖励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质量强县(市、区)和品牌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着力构建完善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为导向的质量品牌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强化工作督查奖惩,促进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主体三方责任的落实。充分发挥质量强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调动各方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二)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完善质量和品牌工作财政投入机制和质量奖励机制,统筹质量和品牌建设相关资金,积极支持推进质量和品牌建设工作开展。制订完善产业、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促进质量和品牌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对技术标准、质量改进、品牌创建等方面的投入。

  (三)加强宣传引导。整合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围绕质量和品牌,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鼓励电视、广播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自主品牌公益宣传,鼓励、引导企业运用广告手段宣传品牌,提高产品知名度,讲好***品牌故事。支持各地和相关行业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品牌宣传展示活动,扩大自主品牌的社会影响。广泛组织开展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 世界知识产权日、5.10 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集中宣传活动,提高社会质量意识,宣传自主品牌,在全社会营造加快推进质量和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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