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精选文档)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精选文档)

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备受社会关注的新职业教育法于 5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 1996 年颁布以来首次大修,做为一名职教人,我切实感觉到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

 一、对职业教育内涵作出完善

 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二、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真正让职业教育实现了从“层次”到“类型”的转变,将有力消解一些人对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观念。

 三、加快建立 “ 职教高考 ”

 打通职业学校学生上升通道,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是改变当前社会对职业教育层次认知的关键。新法中规定,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更多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

 例或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也就是说,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上大学开了一个口子,这必将大幅提升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

 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大大提升了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体现了职教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意愿,我们相信经过新职业教育法的有效指引,职校学生必将迎来春天,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

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学习感受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 1996 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让职业教育“有学头、有盼头、有奔头”,让职业教育人欢欣鼓舞,倍感振奋。

 1、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院校不是好学校”“职业院校学生找不到体面工作”……目前社会上对职业教育认同度不高的偏见和杂音时有出现,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而新修法用法律形式确立职业教育的类型地位,在法律层面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有利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2、新《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了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根据《职业教育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

 动精神、工匠精神,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作为思政教师,结合授教课程,势必要求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更需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这也促使我们在进行备课时要更多地思考如何利用身边人、身边事的优秀案例进行教学设计,通过案例分享、榜样追寻等实践教学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职业热爱,在教与学中培育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等职业素养,切实帮助学生实现德技并修。

 作为一名职教人,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严格按照新《职业教育法》的规定,积极投身于职教事业,为职业教育的新发展添砖加瓦。

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于 5 月 1 日正式实施。这是教育改上的重大成果,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对于深化教育体制改,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通过对新《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1、普高和职高同等重视、同等保障: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2、积极推进职高与普高协同发展: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原法中的“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3、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的保障体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围绕与职业教育相关的主体,明确了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教师、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学校需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教育职责,教师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学资格和技能,企业单位则需要保障公平就业和职业技能衔接,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受法律保护。

 我们可以看到,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明了,发展路径也越来越清晰。作为从事职业教育领域的一份子,在新《职业教育法》的引领下,努力培养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干能力的新一代人。

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

  《新职教法》的落地实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作为在职教一线工作几十年的老师,我深感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我认为新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改“普职分流”为 “普职协调发展”,虽只有几个字的改变将对未来数十年的产业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过去“普职分流”模式最大的痛点是在中考阶段,就把学生按照成绩的好坏进行普职分流,这样读普高的学生大部分都可以读大专、本科,而读职高的学生,只有小部分可以读大专,大部分学生职高毕业后就到工厂当技术工人,这种模式符合产业发展的初期,可是现在的产业发展结构已有过去中低端密集型向高端产业发展,对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普职分流让近一半的学生和家长在初中阶段就非常的焦虑,这在初中阶段就造成严重的教育内卷。新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

 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实施,这就打破了原来普职教育的不平等,职高生一样可以读职业大专和本科,成绩优秀者还可以继续深造,读研和博,这样一来就让产业工人教育得到不断提高。

 《新职教法》不仅让职业教育学生在“升学”权利上有法可依了,更重要的是在“就业”上有了保障,新法规定各级应当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新法还明确规定,将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等等。总之,新法的实施对我们职业教育的。

 新《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于 5 月 1 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又一个里程碑,也说明了高度认识到职业教育在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我在认真阅读了新修订的《职教法》第三章二十七条后,针对本人培训工作深有感触,主要有以下几点:

 1、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推动乡村振兴发展。职业技能培

 训是民生问题,发展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培训体系,整合培训资源,鼓励返乡创业就业培训,提高高素质、高质量的乡村振兴人才,服务当地经济发展。

 2、加强校企精准合作,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是学生实习、就业的纽带。创新高质量的合作模式,明确校企合作初心和使命,促使校企双方互通有无,精准对接校企双方需求;促进学生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专业对应工作岗位、岗位对应工作任务、任务对应职业能能力的路径,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以实现三方共赢。

 最后,我会以“守规矩、敢担当、要积极、抓具体”为工作目标做好本职工作。

 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新法已于 2022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自 1996 年颁布以来的第一次大修,4 月 27 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对新的职业教育法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解读,让我有机会对新法有个更深入的学习与研读。

 “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其目的是为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也让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和认可职业教育。”很多专家如是说。

 “不被关注与认可”是长久以来对我们职业教师冲击最大的一个“痛点”,而这次立法让职业学校的师生们对前景充满了更多的憧憬。

 于是,循着这样的思路,我在新法中寻找“被认可”的痕迹。

 1、教学的内容更全面。新法强调必须在坚持领导下,开展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市场、促进就业,面向实践、强化能力,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的教学。提出职业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不可弃,要致力于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素质的教育活动。由此可见,职业教育的内容在新法中被明确、拓展和强调,教育变得更系统、更全面、更“以人为本”,足见职业教育更具办学魅力和社会认可性。

 2、教学类型更明确。新法突出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从“普职分流”到“普职协调发展”的陈述改变,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地位,界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并非低人一等、矮人一截。我们有理由坚信:职教和普高的招生比例将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民众的教育需求等因素变化做出更大的调整。新法强调从小到大的职业浸

 入,这样的学情下,将有更多的学生愿意进入职业学校,为技能型社会的确立贡献力量。

 3、奖励指向更显化。新法规定每年 5 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明确要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实施奖励与表彰。由此可见,新法对职业类学校与人才的展示舞台更广,奖励指向更明确,从而使得职业教育的从业人员和学习人员更有工作的动力,学习的向心力。

 4、发展通道更多样。对职教与普高、中职与高职等不同类型与层次的教育做了系统的界定,强调这些类型之间的互通与统筹,推行个性化教学,升学畅通,就业有望。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爱好选择普通高中或是职业学校,或就业,或升学,或读研,读大学的路径也更通畅,参加职教高考、3+4 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3 中高职分段培养、中职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高职学生“专转本”考试以及通过国际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等途径,通道多样,尊重学生发展个性差异,满足了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适型”需要。

 5、校企合作更紧密。对职业培训提出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等概念,使职业学校的办学内涵更广泛,收入更合法,职校教师的工作积极心被无

 限激发;新法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办学力量更强大;也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行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双向融通,使职业教育更有吸引力和办学实力。

 综上所述,新法的颁布与执行是与时俱进,适应发展需要的好法。在新法界定的内容范围可见,职业学校办学将比过去更具信任度,更具吸引力。而入读职业学校,将让更多学生在职业发展上大有可为。

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新《职业教育法》 学习体会模板

  时隔 26 年,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旧版《职业教育法》共五章四十条,新版为八章六十九条,整个法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笔者从这些变化中归纳出教学改“三大”新方向标,这些向标是目前业内研究的热点话题,而新《职业教育法》的条目阐述更从立法角度确定了未来的改方向:

 向标一,“双师团队”教师队伍改。第四十七条阐明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校外其他机构中有高技术技能的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未来职校教师队伍极有可能从集强调知识与技能与一身的“双师个人”转向知识技能双综合的“双师团队”;

 向标二,“活页教材”教材开发改。第三十一条提出“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纳入职业学校教材”,过去的教材是“静态”的,文字自印刷在书本上便不再变化,而企业的技术发展是“动态”的,日新月异变化更迭,长期以来教材内容跟不上技术发展,教材从成文的一刻便和企业发展脱轨了,未来教材将走向“新形态式活页教材”,企业一旦技术变革,立马编入教材,这将使教材内容与企业技术发展形成有效对接,减少脱轨差距;

 向标三,“课证融通”课程建设改。第十一条和第五十一条提出“实行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职业教育实行多证书制度,这些证书提供多种技术技能水平的凭证,为学生就业赋能,但职业学校教学时间是固定的,“课证分离”式的培训教学必然会加大学生的学习负担、降低学习效率,多部委也曾发文强调要做到“书证融通、课证融通”,要将证书内容及时融入教学(如《职业教育改实施方案》和《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因此,未来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必然要与证书内容相对接;

 综上,本人浅浅的从教师、教材和课程三个方面讨论了未来职教改的三大方向标。作为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教师,我们更要以教育实践者、研究者的视角展开教育教学改工作,切实落实,真抓实干,勇往直前,奋斗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技能型社会”而奋斗!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讨论单单聚焦于中微观视角下普通一线教师可研究的改方向,更宏观的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学分银行”等议题并未阐述。

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新法已于 2022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自 1996 年颁布以来的第一次大修,4 月 27 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对新的职业教育法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解读,让我有机会对新法有个更深入的学习与研读。

 “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其目的是为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也让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和认可职业教育。”很多专家如是说。

 “不被关注与认可”是长久以来对我们职业教师冲击最大的一个“痛点”,而这次立法让职业学校的师生们对前景充满了更多的憧憬。

 于是,循着这样的思路,我在新法中寻找“被认可”的痕迹。

 1、教学的内容更全面。新法强调必须在坚持领导下,开展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市场、促进就业,面向实践、强化能力,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的教学。提出职业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不可弃,要致力于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素质的教育活动。由此可见,职业教育的内容在新法中被明确、拓展和强调,教育变得更系统、更全面、更“以

 人为本”,足见职业教育更具办学魅力和社会认可性。

 2、教学类型更明确。新法突出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从“普职分流”到“普职协调发展”的陈述改变,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地位,界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并非低人一等、矮人一截。我们有理由坚信:职教和普高的招生比例将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民众的教育需求等因素变化做出更大的调整。新法强调从小到大的职业浸入,这样的学情下,将有更多的学生愿意进入职业学校,为技能型社会的确立贡献力量。

 3、奖励指向更显化。新法规定每年 5 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明确要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实施奖励与表彰。由此可见,新法对职业类学校与人才的展示舞台更广,奖励指向更明确,从而使得职业教育的从业人员和学习人员更有工作的动力,学习的向心力。

 4、发展通道更多样。对职教与普高、中职与高职等不同类型与层次的教育做了系统的界定,强调这些类型之间的互

 通与统筹,推行个性化教学,升学畅通,就业有望。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爱好选择普通高中或是职业学校,或就业,或升学,或读研,读大学的路径也更通畅,参加职教高考、3+4 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3 中高职分段培养、中职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高职学生“专转本”考试以及通过国际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等途径,通道多样,尊重学生发展个性差异,满足了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适型”需要。

 5、校企合作更紧密。对职业培训提出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等概念,使职业学校的办学内涵更广泛,收入更合法,职校教师的工作积极心被无限激发;新法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办学力量更强大;也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行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双向融通,使职业教育更有吸引力和办学实力。

 综上所述,新法的颁布与执行是与时俱进,适应发展需要的好法。在新法界定的内容范围可见,职业学校办学将比

 过去更具信任度,更具吸引力。而入读职业学校,将让更多学生在职业发展上大有可为。

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贯彻新《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正处在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机遇期和改攻坚、爬坡过坎关键期,在这个“双期叠加”的新阶段,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职业教育法》)出台,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是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法》颁布的时代意义。新法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尽快盘活我国多年建成的世界上最大的职业教育资源,早日做强做优特色世界水平的职业教育,及时培养数字经济发展和技术转型升级的高层次人才,保障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所需的大量人才资源供给,高质量完成“双减”任务,缓解万千家长们的焦虑。

 二是切实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一是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推动 XX 新时代特色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建立“工匠精神”培育体系,构建全员、全过程、全

 方位的“三全育人”格局。做强思政教育工作队伍,做活思政教育工作形式,做优思政教育资源,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现代工业文明,推动产业文化、企业文化、职业文化进校园活动。

 三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总结“1+X 证书”和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支持学校、企业、行业组织联合开发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深化三教改,坚持“岗课赛证”综合育人,积极参加各级技能竞赛,提升育人质量。

 四是优化学校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校企供需信息对接平台,主动适应未来产业变革和技术进步趋势调整专业设置。建立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机制,通过用人单位直接参与课程设计、应用、评价,提高职业教育对技术进步的反应速度。加强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建设,将职业标准和行业技术

 规范纳入课程体系,推进课程的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加快数字化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建成一批校企合作的线上精品课程。

 五是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持续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重点 XX 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创业培训。校企合作共建面向行业的职工培训基地,联合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开展非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共建基于互联网的远程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学、培训。

 六是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主动与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共同组建技术研究平台与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协同创新。积极探索与企业联合按照市场化机制建立混合所有制公司,形成的科研成果归学校所有,产品归企业所有。大力提升学校的科技研发技术服务能力,助推新型职业学校建设。将成果转化成效作为学校评价、项目评价和人才评价的重要内容。

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新版职业教育法 学习 体会 四篇

 新版职业教育法 学习 体会 (一)

 新法已于 2022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自 1996 年颁布以来的第一次大修,4 月 27 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对新的职业教育法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解读,让我有机会对新法有个更深入的学习与研读。

 “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其目的是为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也让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和认可职业教育。”很多专家如是说。

 “不被关注与认可”是长久以来对我们职业教师冲击最大的一个“痛点”,而这次立法让职业学校的师生们对前景充满了更多的憧憬。

 于是,循着这样的思路,我在新法中寻找“被认可”的痕迹。

 1、教学的内容更全面。新法强调必须在坚持领导下,开展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市场、促进就业,面向实践、强化能力,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的教学。提出职业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不可弃,要致力于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素质的教育活动。由此可见,职业教育的内容在新法中被明确、拓展和强调,教育变得更系统、更全面、更“以

  人为本”,足见职业教育更具办学魅力和社会认可性。

 2、教学类型更明确。新法突出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从“普职分流”到“普职协调发展”的陈述改变,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地位,界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并非低人一等、矮人一截。我们有理由坚信:职教和普高的招生比例将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民众的教育需求等因素变化做出更大的调整。新法强调从小到大的职业浸入,这样的学情下,将有更多的学生愿意进入职业学校,为技能型社会的确立贡献力量。

 3、奖励指向更显化。新法规定每年 5 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明确要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实施奖励与表彰。由此可见,新法对职业类学校与人才的展示舞台更广,奖励指向更明确,从而使得职业教育的从业人员和学习人员更有工作的动力,学习的向心力。

 4、发展通道更多样。对职教与普高、中职与高职等不同类型与层次的教育做了系统的界定,强调这些类型之间的互

  通与统筹,推行个性化教学,升学畅通,就业有望。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爱好选择普通高中或是职业学校,或就业,或升学,或读研,读大学的路径也更通畅,参加职教高考、3+4 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3 中高职分段培养、中职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高职学生“专转本”考试以及通过国际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等途径,通道多样,尊重学生发展个性差异,满足了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适型”需要。

 5、校企合作更紧密。对职业培训提出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等概念,使职业学校的办学内涵更广泛,收入更合法,职校教师的工作积极心被无限激发;新法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办学力量更强大;也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行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双向融通,使职业教育更有吸引力和办学实力。

 综上所述,新法的颁布与执行是与时俱进,适应发展需要的好法。在新法界定的内容范围可见,职业学校办学将比

  过去更具信任度,更具吸引力。而入读职业学校,将让更多学生在职业发展上大有可为。

 新版职业教育法 学习 体会 (二)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 做好新时代班主任

 通过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如何做好新时代班主任,我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持理想信念教育

 在新《职业教育法》第四条中就明确了职业教育必须坚持领导,坚持办学方向,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二、强化专业学习意识,坚持科学教育

 新时代的职业教育需要新时代的专业知识作为支撑,把中职班主任列为一向专业技术工种,班主任是学生成长路上的引路人,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引领面对生命、职业、社会一片迷惘的青春期孩子,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比如如何帮助学生做好职业规划?比如如何引导学生走出专业不敢兴趣的困惑?如果班主任永远陷入繁杂的琐碎事务当中,放弃学习专业知识,我们永远不会成长,也不能有效的引领学生,最终无法达到职业教育的目标。

 三、强化职业教育意识,坚持类型教育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职业教育和

  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因为职业教育被确定为是类型教育,而不是分层教育,所以相应的教育目标、教育功能、活动特征、教学标准、培养模式、评价制度、课程体系,建班育人的理念和方式都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在教育和管理的过程中始终要去探寻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模式,比如 1+X 证书的培训、比如活页式教材的开发和运用、比如富有职业特色的建班育人策略。

 新《职业教育法》意味着职业教育迎来又一个春天,我们职业学校的教师也迎来挑战与机遇并存的黄金时期,如何抓住机会响应号召,按照需要去建班育人是我们思考的话题。

 新版职业教育法 学习 体会 (三)

 备受社会关注的新职业教育法于 5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 1996 年颁布以来首次大修,做为一名职教人,我切实感觉到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

 一、对职业教育内涵作出完善

 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二、首次明确职 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新修订的职

  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真正让职业教育实现了从“层次”到“类型”的转变,将有力消解一些人对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观念。

 三、加快建立 “ 职教高考 ”

 打通职业学校学生上升通道,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是改变当前社会对职业教育层次认知的关键。新法中规定,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更多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也就是说,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上大学开了一个口子,这必将大幅提升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

 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大大提升了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体现了职教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意愿,我们相信经过新职业教育法的有效指引,职校学生必将迎来春天,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

 新版职业教育法 学习 体会 (四)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于 5 月 1 日正式实施。这是教育改上的重大成果,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对于深化教育体制改,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通过对新《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1、普高和职高同等重视、同等保障: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2、积极推进职高与普高协同发展: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原法中的“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3、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的保障体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围绕与职业教育相关的主体,明确了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教师、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学校需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教育职责,教师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学资格和技能,企业单位则需要保障公平就业和职业技能衔接,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受法律保护。

 我们可以看到,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明了,发展路径也越来越清晰。作为从事职业教育领域的一份子,在新《职业教育法》的引领下,努力培养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干能力的新一代人。

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 做好新时代班主任

 通过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如何做好新时代班主任,我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持理想信念教育

 在新《职业教育法》第四条中就明确了职业教育必须坚持领导,坚持办学方向,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二、强化专业学习意识,坚持科学教育

 新时代的职业教育需要新时代的专业知识作为支撑,把中职班主任列为一向专业技术工种,班主任是学生成长路上的引路人,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引领面对生命、职业、社会一片迷惘的青春期孩子,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比如如何帮助学生做好职业规划?比如如何引导学生走出专业不敢兴趣的困惑?如果班主任永远陷入繁杂的琐碎事务当中,放弃学习专业知识,我们永远不会成长,也不能有效的引领学生,最终无法达到职业教育的目标。

 三、强化职业教育意识,坚持类型教育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职业教育和

 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因为职业教育被确定为是类型教育,而不是分层教育,所以相应的教育目标、教育功能、活动特征、教学标准、培养模式、评价制度、课程体系,建班育人的理念和方式都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在教育和管理的过程中始终要去探寻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模式,比如 1+X 证书的培训、比如活页式教材的开发和运用、比如富有职业特色的建班育人策略。

 新《职业教育法》意味着职业教育迎来又一个春天,我们职业学校的教师也迎来挑战与机遇并存的黄金时期,如何抓住机会响应号召,按照需要去建班育人是我们思考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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