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选拔工作方案(公示)【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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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选拔工作方案(公示)【精选推荐】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位选拔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为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启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位的选拔工作,具体工作程序说明如下:

 一、选拔职位、范围 二、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选拔职位、范围 二、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任职条件:任副处级职务两年以上,或现任调研员; 2、中共党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布推荐职位、资格条件、符合条件干部的基本情况。

 (二)民主推荐 1.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个别谈话推荐采取职位数和推荐人员比例为.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个别谈话推荐采取职位数和推荐人员比例为 1:2 的差额推荐。个别谈话推荐人员范围:局机关正处以上领导干部(含负责处室工作的处级干部)。

 职位 数量 选拔范围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1 局机关

 组织人事处根据谈话推荐结果,按职位数与人选 1:3 的比例向局党组提出建议人选,并安排人选向局党组汇报(会前组织人事处需分别征求人选个人意见,如个人不愿意参加,需提交放弃参与职位选拔的书面意见)。汇报内容:谈任职后的工作思路。汇报时间为谈任职后的工作思路。汇报时间为 6 。

 分钟,汇报形式:脱稿汇报。听取汇报后,由局党组会研究按照等额或差额的比例确定该职位的会议推荐初步人选。

 2 .进行会议推荐。会议投票推荐人员范围: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在大会推荐之前,初步人选应在大会上就其近几年工作进行述职述廉述德,时间在初步人选应在大会上就其近几年工作进行述职述廉述德,时间在 8 分钟以内。

 ( 三)确定考察人选。

 局组织人事处向局党组汇报会议推荐情况,由局党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干部德才表现、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因素,研究确定差额或等额考察对象。考察人员名单在局机关公示。

 (四)组织考察。

 1.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局组织人事处 2 名以上同志组成。

 2.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等方法进行。

 3.局领导、处室(单位)负责人可对考察人选出具书面意见,意见内容包括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考察并书面征求派驻纪检组对考察人选的意见,并对考察人选的个人事项报告进行核查。

 4.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成员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后,撰写考察材料

 (五)任职决定。组织人事处将考察人选的基本情况和组织考

 察情况向局党组会作详细介绍,并提出任职人选建议,报局党组会讨论研究,经党组成员充分讨论酝酿后,决定拟任职人选。

 (六)任前公示。经局党组研究确定的任职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七)任命。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局组织人事处 2017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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