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扫黑除恶,供大家参考。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在党委、镇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指示和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我镇工作计划、意见、制度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督导落实。
3、研究决定提交需由党委、镇政府讨论决定的本次斗争工作重大事项和问题。
4、指导和督促各村有关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5、讨论需要领导小组议定的其他工作和事项。
扫黑除恶打击和整治重点 这次全国统一集中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对象,主要集中在以下 10 个方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作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
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宣传舆论组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及时发现,收集村“两委”人员涉黑涉恶线索,整顿治理基层党组织及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
2、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按照干部管理范围和权限,对不认真履行扫黑除恶领导责任和包庇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有涉黑涉恶问题或干扰,阻挠扫黑除恶工作的党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提出处分、免职等组织处理的意见、建议。
基层组织建设组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工作方案,综合适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无死角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
2、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扫黑除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
4、指导村两极宣传部门做好专项斗争宣传各项工作,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媒体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黑活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侦查打击组工作职责
1、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成立工作机构,制订工作方案。
2、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制度,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息和其他举报平台,建立健全举报台账,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进行收集、研判、共享和整理上报。
3、负责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摸排、受理、立案、侦查、移动起诉等工作。
4、负责对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并根据办案需要指定管辖,提级侦办。
综合协调组工作职责
1、负责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与县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
2、加强信息采集,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全镇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阶段性意见和建议。
3、建立健全线索移交,重大案件督办,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
4、协调解决政治各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意见分歧,统一执法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5、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各村、镇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年度考评,对扫黑除恶有功单位和人员进行奖励。
6、完成上级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纪监察组工作职责 1、加强与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专项工作组,政治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分析工作形势,及时通报案件查处情况,掌握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提出对策。
2、加强与组织、民政、扶贫、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把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关,有效预防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操纵换届选举,防止劣渣分子把持基层政权,以及黑恶势力干预,参与扶贫资金分配使用。
3、统筹协调镇纪委监察委机关惩治涉黑涉暴腐败工作,适时召开执纪监察组会议,通报有关情况,会同有关舆情,组织对重大典型问题直查快办。
4、加强对村纪委监查委和本镇派驻机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督查指导,组织对重要信访问题线索和典型问题的督查督办。
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组
长:马秀辉
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振水
党委副书记 政府镇长 成
员:胡晓光
人大**
李
泽
副书记
李国立
纪检书记
杨
玲
组织委员
闫建东
武装部长
刘
宁
副镇长
张
峻
副镇长
卢
盟
宣传委员
商丽超
副镇长
杨玉慧
司法所长
郭素梅
法庭庭长
闫福良
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泽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