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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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精选推荐】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长效机制建设

  对于涉黑涉恶问题,除了开展专项斗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去若干年来,为了最大限度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势头,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党和政府持续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决定进行新一轮的专项斗争,并且在提法上从“打黑除恶”改为“扫黑除恶”,意味着在广度、深度、力度上的进一步加强,体现出该项斗争所具有的全面性、彻底性、综合性、协同性等特点。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党和国家决策层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提出了扫黑除恶的政治任务,旨在夯实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黑恶势力的存在乃至蔓延与这一理念和目标格格不入。黑恶势力横行一方、欺压百姓,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严重损害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公平感,破坏社会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是社会肌体中的一大毒瘤,必须坚决予以扫除。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鲜明的问题指向。近年来,涉黑涉恶问题出现了一些新动向,如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染指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如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等等。黑恶势力除了采取“硬暴力”之外,还采取“软暴力”,并且寻求组织形式的合法化,其隐蔽性明显增强。因此,必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整治,将打击锋芒指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最为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加强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形成对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的压倒性态势,要打早打小,加强情报收集,精确摸底,除恶务尽。对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应当重视从经济方面进行打击惩处,铲除其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地消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防止黑恶势力被扫除后又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依法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起诉、异地审判、异地执行等措施,以利于排除干扰阻力,保障案件的顺利办理和司法审判的公正

 进行。

 第二,针对黑恶势力产生和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应当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保护伞”;二是将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黑恶势力为了寻求生存和发展,通过各种手段向政权部门渗透,寻求国家公职人员作为“保护伞”。由于“保护伞”的存在,一方面黑恶势力更为猖獗,更难扫除,另一方面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对每一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与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有着密切的关系。要铲除黑恶势力,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要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第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须遵循依法打击的原则,明确政策法律界限,追求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的统一。之所以要强调严格依法办案,是吸取了过去由于片面追求从重从快打击严重犯罪分子而造成部分冤假错案的教训,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过程中,应当奉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

 国的背景下,强调依法办案是其中应有之义,即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不能例外。这样做有利于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坚守政策和法律底线,维护法律秩序的安定性,最终达到对涉法涉黑问题的常态化治理。

 对于涉黑涉恶问题,除了开展专项斗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建立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应当以农村涉黑涉恶问题为重点,同时兼顾城市的黑恶势力预防与打击;各部门应当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应当重视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应当健全帮教管控机制,对涉黑涉恶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应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政权基础,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应当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执纪执法监督,彻底清除“保护伞”问题;应当加强公民法治教育,提高社会整体道德水准,自觉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在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建设中,需要重点解决好以下问题:

 首先是各部门协同管治问题。预防打击黑恶势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法委、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

 公检法机关、政府各部门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治安、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协同管治。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公检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行业管理存在漏洞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以利于相关部门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各有关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以利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审判。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其次是加强地方党委政府的组织保障作用。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只有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预防打击黑恶势力,才能为公检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于涉黑涉恶问题,地方党委政府要有坚决的态度,支持公检法机关依法办案,尤其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更是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

 最后,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举报。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最为痛恨,一个地方是否存在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为清楚,因此,可以设立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专门举报网站,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

 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惩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协助。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既恨又怕,因此,要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以消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使其积极投身于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行动之中。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行动是否取得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为深切。通过对人民群众进行社会治安满意度调查,可以敦促各部门积极作为,确保预防打击黑恶势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X XX X 镇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2020 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建设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巩固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XX 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 《XXX 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XX 〔2020〕XX)等文件精神,结合 XX 镇工作实际,现制定本镇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区委扫黑除恶工作要点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分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行业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巩固我镇专项斗争成果,为我区建好“XXX”、实施“XXX”、打造“XXX”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紧扣“XXXXX”主题,围绕全镇扫黑除恶工作职责,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领域以及监督检查中问题多、乱象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商品及服务领城,综合施策、统筹推进,逐步构建涵盖日常监管、动态监测、联合

 惩戒等方面的全生命周期模式,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重点

  1.建立健全线索排查报送机制。根据 XX 镇《关于加强监管执法中及时报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通知》(XX〔20XX〕X号)精神,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和报送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结合双随机检查、投诉举报处置、执法办案等加大对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和排查,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研判,符合涉黑涉恶情形的及时移送和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2.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一单两库”管理等,全面落实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常态化”。探索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性途径,尝试利用大数据比对、分析,提升监管有效性。对法院、公安部门提供的被执行刑罚或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自然人,纳入黑名单管理,登记中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

 3.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动态监测机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户外+互联网“三位一体”广告监测体系,及时、准确、高效发现虚假违法广告,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加强投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筛选投诉举报数量多、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线索,为精准监管和靶向执法提供数据支撑;充分发挥非法金

 融活动监测平台作用,结合投诉举报、广告监测信息等,精准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线索。

 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机制。对涉及公众健康安全、假冒伪劣、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社会危害大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打击行业乱象,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全面提升整体执法水平。

 5.建立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完善执法联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线索反馈机制。在依法查处食品、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时,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达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6.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区政府政务网站、XX 镇微信公众号、各类新闻媒体等宣传平台,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和动态,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扫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本方案提出的工作措施,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确保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2.聚焦问题,提高工作质效。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精力,查漏补缺,对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及时调整完善监管措施,总结经验做法,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方面秩序的成效。

 3.强化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各科室根据职责及时了解专项斗争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指导各社区村镇深入有效开展。镇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住房公积金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专项整治 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汇报

 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最关键的阶段。为贯彻落实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2020年第 4次扩大会议精神,总结经验和推进下步工作,下面就专项整治的重点和解决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以及下一步具体措施几个方面汇报如下:

 一、重点整治情况和解决的问题 当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住房公积金领域基本不存在涉黑、涉恶案件,主要是以一些黑中介机构、黑恶势力通过山寨网站、专业造假材料骗提、骗贷,非法获利等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贷款方面的行业乱象为治理重点。对此,我们主要采取制度建设、科技手段、强化监督等方面手段加以解决: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公积金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全面梳理中心扫黑除恶责任清单,把责任细化到岗位,具体到人,确保有部署,有落实,见成效。

 (二)形成工作机制。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宣传方案、行动方案、线索摸排方案、专项整治方案等,形成

 了涉黑涉恶涉乱情况分析报告。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措施,建立举报、上下联动机制,做好公积金骗提骗贷的防范工作。

 (三)开展线索排查。针对公积金领域的“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公积金,骗取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等”行业乱象,除群众举报外,中心从严格审查和辨别材料真伪入手,提高窗口一线人员主动鉴别能力。能够及时发现、迅速处理,采取多种方式短期内处理完毕。有力的打击了非法提供虚假材料的中介机构,形成很好的威慑高压态势,为以后处理类似案例提供了经验借鉴。

 (四)搞好宣传工作。充分运用中心网站,办事大厅,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营业厅柜台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醒目位置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向缴存职工及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举报奖励规定等,多方位、多角度深入开展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宣传声势,形成了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

 (五)做好信息上报 。积极与省厅和市级相关部门对接,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中心指定专人与各部门沟通对接,核实线索,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职能科室每月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信息,定期形成调研报告,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协调性和时效性。

 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一)精心组织部署,抓好建章立制。根据工作进展,召

 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公积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措施。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推进措施,将住房公积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重突出了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对不到位、不完善的地方进行查漏补缺,修订出台了归集、提取、贷款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逐步实现从制度上杜绝行业乱象发生。今年以来,中心积极筹备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为打击骗提骗贷现象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提升队伍建设,形成工作合力。中心定期开展员工队伍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其甄别判断能力。加强员工队伍管理,教育引导其遵规守纪,坚决杜绝工作人员涉黑涉恶涉乱。对相关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乃至涉及职务犯罪的,要按规处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特殊群体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和公安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创新方式方法,严格执行法纪。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要求,采取业务排查和区域排查相结合。一是从日常业务办理中深入摸排。看日常业务办理中是否存在黑中介操控、协助缴存职工违规提取公积金、骗取公积金贷款

 行业乱象;二是从基层干部队伍中深入摸排。看各县区管理部、各科室是否利用职权,与楼盘开发商相互勾结,非法违规进行楼盘备案;三是从催缴、贷后管理中深入摸排。重点排查拖欠职工公积金的单位、企业及逾期还款的借款人,摸清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因素,及时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重点查处包庇或者纵容违法活动的“保护伞”问题。同时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中心在官方网站公布公积金办事流程,办理要件、咨询电话等,让广大公积金缴存人员自觉按章依规办事,从源头挤压非法利益链滋生的空间。始终做到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业务节点,全面彻底排查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

 三、下步措施 在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遇到的问题和不利因素还有不少,一方面是行业乱象存在时间较长,手段多样,难以识别。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单一,涉黑涉恶涉乱主要以公积金的“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公积金,骗取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等” 行业乱象领域,行踪隐蔽,真伪难辨,这就给中心在扫黑除恶斗争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不够到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们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已经知晓,但仍有部分缴存人对什么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了解不彻底,对中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的工作重点不了解,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加之法制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甚至铤而走险。如:在柜台业务中发现有以虚假资料提取公积金的,问其背后的虚假资料提供者,缴存人多数是拒绝配合提供的。联系提供虚假资料的中介,很警惕行踪不定,此现象反映出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还不够扎实,没有对涉案人员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对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

 1.加强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当前扫黑除恶工作中能够出现失误、漏洞和其他一些问题,主要是因为我们工作中相关制度不合规定、相关操作规范化不够以及人员专业化有所欠缺。对此,作为我中心,应当将相关的政策、制度和要求进行系统规范,使得工作人员在操作和问题处理上更加合理合法,也使得群众办理业务时清楚明白。

 一是 高度重视。各管理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迅速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排查对象、重点、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确保摸排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二是 严格问责。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排查工作的督导检查,把排查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管理部和个人,采取通报、约谈、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排查不力或者知情不报等一律倒查问责并严肃追究各管理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 打查结合。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要由专人负责统一登记、

 管理、汇总,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对掌握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要及时核查、综合研判、深度挖掘、固定证据,出重拳、下重手,切实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度; 四是 加强宣传。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深入宣传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认真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反馈、事事有回音”,并确保举报人及其亲属人身安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确保打好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2.具体业务中应该加强的措施。随着住房公积金事业的不断发展,在公积金具体业务方面,我们要在以前良好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业务流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和内控机制等制度,从制度上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行,努力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 严格项目楼盘的准入 。中心将加强对楼盘准入的审核,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准入后的问题及时查处。对其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二是 严守住房公积金归集 。依法强化住房公积金征缴工作,推动以中低收入为主体的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缴存。认真理清,严肃查处不建、不缴、少缴,漏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纠正单位非法挪用公积金的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 严把住房公积金提取 。针对接连不断且形式多样的的骗取手段,各管理部须不断

 强化管理,强化部门和相关单位之间协作,提高核查力度。一经发现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将其列为扫黑除恶的对象,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是 严核住房公积金贷款 。增强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执行贷款的三级审批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严格按照业务标准和政策规定审核每一笔贷款,利用信息互联共享,强化信息比对,严查严堵骗贷行为的发生。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农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总结汇报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届*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铲除农业行业领域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保障农民群众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部署落实。我局将专项斗争纳入县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工作,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亲自谋划推动,*年以来,召开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推进会议*次,并先后多次在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上学习相关文件,专题研究安排部署专项斗争工作,从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深挖彻查、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专项整治等各方面全面安排部署、同步推进,统筹推动重点工作、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确保专项斗争全面有序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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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健全组织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一)、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制度机制。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我局进一步明确了由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分工负责,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并抽调工作能力强、业务精、能担当、工作实的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保障了工作有章可循,纵深推进。

 (二)、多种形式摸排,形成排摸机制。坚持把线索排摸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发挥我局行业部门监管优势,积极要求局属各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实地摸排,切实做到线索摸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折不扣地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向社会面广泛公开涉黑涉恶举报方式,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设置举报信

 箱,落实专人管理,拓宽群众监督举报途径,打通监督举报最后一公里。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履行职责,带头动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管好家人和亲属远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与黑恶犯罪行为作斗争,确保线索排摸工作强力推进。

 对农业在建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农业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农田地力提升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开采、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排查在农业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实做好我局的扫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至目前,累计收集掌握农业行业乱点乱象问题线索*个,核实办结*个,正在办理*个。未发现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和公职人员充分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局下属单位自查到的两条线索分别报县扫黑办进行甄别后,县扫黑办认为不属于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已通知下属单位自行按照民事诉讼进行处理。对今年以来扫黑办移交我局核查办理两条群众举报线索,已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县扫黑办。

 (三)、创新宣传载体,建立宣传机制。我局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切实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制定印发了《*年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的形式、内容,结合县上和我局组织的扫黑除恶“六进”、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各类宣传,通过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我局共开展扫黑除恶知识集中宣传*场次、发表各类工作信息*条,下发宣传资料*万份、悬挂各类标语条幅*余条、制作各类展架图板、大型室外喷绘条幅等*块,开展六进活动*场次,微

 信、QQ 等新媒体推送*人次,最大程度扩大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激发了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四)、开展问题查摆,建立整改机制。按照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七查七摆”活动的相关通知要求,在全局上下开展了“七查七摆”活动,共梳理出具体的问题表现*项,通过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具体的整改措施,确定具体的整改目标,已全部整改。同时,坚持把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动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督导组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对照督导组督导*“回头看”反馈农业农村部门的*条问题,高度重视反馈问题,制定《整改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确定整改时限,研究制定了相关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将问题层层分解落实,将各个问题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推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开展。下一步,我局将深刻问题的根源所在,下更大决心、用更大力气抓好整改,不断推动活动取得新成效。

 (五)、突出整治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工作重点,开展了非法制售假劣农资专项整治、非法制售假劣种子专项整治、农村集体资源和资产领域涉黑专项整治、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和农业行业领域挪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农村土地租赁承包转让专项整治、畜禽屠宰行业专项整治等六大行业专项整治;同时,牵头开展了乡村治理领域专项整治。经进进一步的排查整治,止目前为止,我局在农业农村领域开展的六个专项整治行动及新一轮线索排查中均未排查到新的涉黑涉恶涉乱有效线索。

 三、坚持上下联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再鼓干劲、再强措施,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推进专项斗争纵深开展。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责任,紧盯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靠实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查漏补缺,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二是全面深入摸排,确保实现线索清仓见底。持续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严格落实线索摸排工作责任,通过认真在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开展新一轮的排查摸底,创新工作举措,加强行业监管,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三是注重宣传实效,营造扫黑除恶强大攻势。主动创新载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类宣传方式方法,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始终保持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宣传攻势,不断形成全民参与、打击犯罪、创建平安的良好舆论导向,有效防范和治理各类社会治安乱象,最大限度的铲除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涉乱滋生的土壤,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城市管理执法局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按照,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及早部署,使我局扫黑除恶工作能顺利开展,为进一步作好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建由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并设立扫黑除恶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深挖、细查的原则、合理安排有关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切实负起各自的责任,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能落实到实处, 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成立扫黑除恶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一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督查单位内扫黑除恶工作,抽调专人组建办公室。

 根据各级文件精神,我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主要任务是:打击在城市管理领域中,暴力阻碍执法、威胁恐吓、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等涉黑涉恶行为。

 各单位对各自辖区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要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好台账。对存在的涉黑涉恶行为要及时对接局扫黑除恶办公室,反映相关情况。要畅通信访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信息要全面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潜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同时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全面宣传报道扫黑除恶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三 、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意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上来,结合自身职能,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积极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主要任务,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这场硬仗。

 (二)深入调查研究 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责任制,结合自身职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涉黑涉恶信息;建立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台账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扫黑除恶工作数据和材料收集存档及上报工作。

 (三)强化督查监管 局领导小组将严格落实督查监管责任,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强化日常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和落实规范管理、重点监管等机制,加强与有关单位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对行政执法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调整完善监管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运用各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不力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四)严肃督查问责 局领导小组将按统一安排对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专项督导检查,纳入日常差异化绩效考核中。对工作积极、效果明显的单位和股室,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在状态、不积极的,实行责任倒查,并按有关纪律予以处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每月按时按要求汇总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黄陵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8 年 4 月 1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乡镇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不断健全 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扫黑除恶斗争规范化、常态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抓好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要求,镇党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创新载体强化督导,建立健全了科学有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充分激发干部和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内在动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 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为打造支撑县、镇未来发展的重要一极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根据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安排,通过长效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进行整改、落实、完善,从根本上遏制农村

 涉黑涉恶问题,全面整治涉黑涉恶治安乱点,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线索摸排常态化。辖区 个村要时刻对本村所有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有针对性的对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型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涉及人员重点关注,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镇党委、纪委要对群众举报、村中上报线索对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深入排查,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制度。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动员全镇力量,结合基础大排查行动,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村落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司法所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对象坦白、检举、揭发线素的深挖细查,做好检举揭发人保护工作。各村要对摸排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台账,及时移交 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具备打击条件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二)加大监督、执纪审查力度。镇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定位,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各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

 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委。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镇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斗争中发现“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典型性强、久拖不决的,实行挂牌督办或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办,并选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各村也要不间断开展自查自纠,防止内部人员与黑恶势力互相勾结、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镇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三)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着力改善城乡治理体系,筑牢防黑防恶堤坝,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在基本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完的基础上,针对症结,加强监督,对出现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至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党组织生活要长期开展活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地同

 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村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要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建立制度,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村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严防“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镇和村党组织的党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斗优势。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治机制,发挥村委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集体、群众和公共利益。加强对村基层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最大限度地铲除滋生邪教组织、黑恶势力的土壤。

 四、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和群众动员机制。

 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各镇直有关部门要与派出所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积极协助派出所依法查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宣传举报电话、信箱等

 多种举报渠道,24 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相关问题线索,对实名举报和匿名线索同等对待,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二)组织领导 1.完善领导体系。

 镇党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统筹推进 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要进一步充实纪委、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力量,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镇党委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

 2.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导检查相结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委、基层办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案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不断健全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扫黑除恶斗争规范化、常态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抓好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要求,镇党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创新载体强化督导,建立健全了科学有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充分激发干部和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内在动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勢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为打造支撑县、镇未来发展的重要一极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根据赵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安排,通过长效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进行整改、落实、完善,从根本上遏制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全面整治涉黑涉恶治安乱点,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

 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线索摸排常态化。辖区***个村要时刻对本村所有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有针对性的对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涉及人员重点关注,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镇党委、纪委要对群众举报、村中上报线索对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深入排查,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査移交制度。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动员全镇力量,结合基础大排查行动,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村落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査涉黑涉恶线索。司法所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对象坦白、检举、揭发线素的深挖细查,做好检举揭发人保护工作。各村要对摸排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台账,及时移交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具备打击条件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二)加大监督、执纪审查力度。镇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定位,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各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委。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镇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斗争中发现“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典型性强、久拖不决的,实行挂牌督办或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办,并选取

 典型案例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各村也要不间断开展自查自纠,防止内部人员与黑恶势力互相勾结、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镇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三)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着力改善城乡治理体系,筑牢防黑防恶堤坝,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在基本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完的基础上,针对症结,加强监督,对出现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至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党组织生活要长期开展活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地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村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要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建立制度,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村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严防“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镇和村党组织的党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党的政治优勢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斗优勢。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治机制,发挥村委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集体、群众和公共利益。加强对村基层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

 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最大限度地铲除滋生邪教组织、黑恶势力的土壤。

  四、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和群众动员机制。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各镇直有关部门要与派出所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积极协助派出所依法查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宣传举报电话、信箱等多种举报渠道,24 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相关问题线索,对实名举报和匿名线索同等对待,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二)组织领导

  1.完善领导体系。沙河店镇党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统筹推进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要进一步充实纪委、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力量,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沙河店镇党委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

  2.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导检查相结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委、基层办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

 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乡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在县委、县扫黑办的指导下,结合我乡实际,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目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距离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抓好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保扫黑除恶省市督导反馈的各项问题得到整改落实,特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够浓烈,未及时将扫黑除恶开展的摸排打击情况进行规范登记造册和整理归档;

  二是各部门协作不够紧密,个别扫黑除恶成员部门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

  三是摸排线索的力度不够,个别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摸排出的问题上报和反馈不及时。

  二、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

  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将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上升一个台阶。

  (二)进一步健全制度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联动机制,对摸排出的问题线索建立管理台账,落实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程序制度处理,对所有问题线索做到条条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将宣传资料图片,工作开展痕迹等内容及时整理归档,形成专题材料。

  (三)进一步加大摸排力度

  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人人参与的氛围。同时,再次落实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加强对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深究彻查形成严打高压态势,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工作精神和要求,市科协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着力构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治安环境。

  “月部署”工作制度。利用每月一干部大会,分管政法工作的同志根据市政法委和政法机关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理清工作思路,部署本月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使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处置及时、方法有力、措施得当。

  “月督查”工作制度。根据月工作部署,开展每月一督查。重点督查本月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情况、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情况、线索摸排情况以及下属各单位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情况,并将督查情况,形成督查通报材料。对好的经验予以总结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月调度”工作制度。针对督查和扫黑除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由党政一把手进行一月一调度,各部门分管领导参加调度会。调度会要求各部门分管

 领导,汇报本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并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思路和整改措施,有力推进了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

  市科协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做到月部署、月督查、月调度,构建了扫黑除恶工作的长效机制,营造了扫黑除恶的高压氛围,有效促进了扫黑除恶工作在市科协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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