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祠管理的规章制度9篇宗祠管理的规章制度 收稿日期: 2020-10-14作者简介:纪丽华,女,九江职业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旅游管理。基金项目: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一般项目&l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宗祠管理的规章制度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宗祠管理的规章制度
日期:2020 - 10 - 14作者简介:纪丽华,女,九江职业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旅游管理。基金项目: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一般项目“江西祠堂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研究:以赣北三村为例”( YG2016108 )。江西祠堂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以赣北三村为例纪丽华(九江职业大学,江西九江 332000 )摘要:江西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具有重要的育人价值、旅游价值和公共服务价值。当前,江西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逐步受到重视,但也存在政府引领不足、村民参与主动性不强、资金投入较少、祠堂文化管理不到位、配套制度缺乏等问题。解决问题的路径是,发挥政府引领作用,激发村民主动参与意识;增加相应的资金投入,加强祠堂文化的管理;并推动祠堂文化旅游发展,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关键词: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政府引领;资金投入;配套制度中图分类号:
G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9522 ( 2020 )
04 - 0090 - 03祠堂文化指的是以祠堂为中心的传统文化,它是一种相当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既蕴涵淳朴的传统内容,也埋藏深厚的人文根基。〔 1 〕 江西祠堂文化起源早,类型多种多样,现存祠堂数量丰富,以赣北三村为例,主要包括修水县箔竹村祠堂、濂溪区紫竹陈村祠堂、都昌县鹤舍村祠堂。这些祠堂不仅历史悠久,而且拥有深厚的人文沉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江西祠堂文化也逐步融入人们日常生活当中,村民及村自治组织利用祠堂宽广的场所举办公共活动,为附近村民提供公共服务。在新时代,祠堂文化仍然具有重要价值。
一、江西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的价值(一)育人价值传承与保护祠堂文化,有利于弘扬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同时也有利于发挥祠堂文化的育人功能。例如,每个祠堂都有族训家规,其中包括尊老敬幼、孝敬父母、尊重师长、崇尚节俭、戒除奢侈、禁止赌博等内容。这些规范要求是每个族群共同的精神空间,通过组织祭祀祠堂等活动,展示并推广本族群、本姓氏的杰出人物及辉煌历史,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 〕 。同时,族训家规能更好规范和约束每个家族成员的日常行动,激励他们堂堂正正做人、光明磊落行事。(二)旅游价值祠堂文化不仅具有育人价值,还拥有重要的旅游价值。传承与保护祠堂文化,对推动当地旅游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以江西赣北三村之一的都昌县鹤舍村祠堂为例,该祠堂全部为袁姓,全村现有 200 多户、 800 余人,祠堂的古瓦、石巷、青砖、墙壁等保存完好,是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祠堂是典型的清代徽派民居建筑风格,采用砖木结构、十字架屋顶,室内用浅雕、浮雕、透雕等装饰,配有民间寓意吉祥的图案。这些祠堂在青山碧水陪衬下,别具一格,每年来观光的旅客络绎不绝。总之,祠堂文化拥有重要的旅游价值,加强祠堂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对推动当地旅游业发展,增加当地居民收入具有积极作用。(三)公共服务价值除育人价值和旅游价值之外,江西祠堂文化还具有重要的公共服务价值。赣北三村的修水县箔竹村祠堂、濂溪区紫竹陈村祠堂、都昌县鹤舍村祠堂均有数百年历史,且祠堂各项基础设施保存完好,具有较高的开发利用价值。例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将祠堂功能与公共服务结合,为广大村民提供活动场所。目前较常见的形式是开设村文化活动室,为附近村民提供图书借阅、体育健身、棋牌娱乐等服务,深受广大村民欢迎。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形式,使得原来冷冷清清的祠堂变得热闹起来,既解决附近村民缺少活动场地的难题,又充分合理利用祠堂的场地,使其有效发挥0 920204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 of Jiujiang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公共服务价值,〔 3 〕 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资文化生活需要。二、江西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的不足(一)政府引领不足,村民参与主动性不强为更好传承与保护江西祠堂文化,发挥当地政府的作用,加强政府引领是必要的。然而调查显示,尽管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地方政府也认识到祠堂文化的作用,但对如何有效传承与保护祠堂文化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详细、科学、合理规划,难以有效引导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的开展。
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离不开广大村民参与,他们既是祠堂文化产品的消费者,又是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的主人翁。但目前村民的参与主动性不强,在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中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再加上现有祠堂文化利用效率不高,在祠堂文化传承和保护中未能广泛征求当地村民意见,使得村民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祠堂文化的传承和有效保护。(二)资金投入较少,祠堂文化管理不到位祠堂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需进行场馆改建与新建、设施设备新添和更新、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人员招募和聘请,而这些工作都离不开资金支持。因此,加大资金投入,合理安排资金支出是十分必要的。然而,目前江西祠堂文化在传承与保护过程中,尚未建立市场参与长效机制,资金支持远远不够。现有经费主要来源于当地政府补助、村民自筹、社会捐赠,但这些经费支持比较有限,再加上缺乏科学合理安排,监督管理不到位〔 4 〕 ,部分经费甚至未能落实到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当中。除此之外,对祠堂文化的管理还存在许多不足:未能设置专门管理机构,现有管理人员数量不足,管理制度缺乏,没有明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祠堂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还制约其作用的有效发挥。(三)配套制度缺乏,时代价值难以被挖掘新时代背景下,为更好挖掘江西祠堂文化的价值,还有必要建立与之相应的配套制度,如祠堂文化旅游制度、祠堂文化租赁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构建,能深入挖掘祠堂文化的价值,彰显时代魅力,更好满足人们的文化生活需求。调查显示,目前江西祠堂管理的配套制度不完善,相应的租赁制度也不健全,这些最终制约了祠堂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随着“互联网 + ”时代到来,如何顺应时代要求,把握时代脉搏,推动祠堂文化数字化与网络化建设,实现祠堂文化与现代科学技术融合,这是当前不可忽视的重要话题。但一些地方在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中,未能充分认识“互联网+ ”的作用,不注重祠堂文化的数字化、网络化和信息化建设,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祠堂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
三、江西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的措施(一)发挥政府引领作用,激发村民主动参与意识为更好传承与保护祠堂文化,当地政府要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立足于当地实际,做好整体规划工作。要积极引领村民挖掘祠堂文化的现代价值,增强村民的参与、传承和保护意识,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地激发祠堂文化活力。例如,将祠堂文化与文化礼堂结合,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文化传承模式,定期邀请民间文化传承专家或当地德高望重的文化艺人来祠堂做报告,增进与村民的联系,让他们更加全面了解祠堂文化,自觉参与到祠堂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工作当中来〔 5 〕 。又如,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里,当地政府要支持、引导村民举办赏花灯、猜灯谜、播放具有祠堂文化特色的宣传片等活动,以激发村民的参与主动性,拉近族人之间的亲近感,增强族人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此外,祠堂管理者还要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祠堂文化的现代价值和作用,摒弃“祠堂文化是落后文化”的观念,尊重并正面利用祠堂文化,既要传承和保护祠堂文化,又要依托祠堂搭建文化活动平台,弘扬尊老爱幼、勤劳致富、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从而将祠堂文化有效融入人们日常生活当中,构建新型城乡文化体系,推动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更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二)增加相应的资金投入,加强祠堂文化的管理针对当前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资金投入不足、来源渠道单一的局面,应积极培育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为祠堂文化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要调动村集体、企业、村民积极性,吸引全社会参与祠堂文化传统与保护。例如,采用政府扶持、村集体捐赠、企业支持、村民赞助等方法,设立“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专项基金”,将其用于祠堂硬件和软件设施改造、祠堂文化活动的组织等;发挥祠堂的人文资源优势,以祠堂文化活动为载体,开展文化旅游活动,建立特色文化旅游村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与转型升级〔 6 〕 。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祠堂文化管理。设立祠堂管理委员会,由专门人员开展祠堂文化管理,负责筹集管理和维修经费、看管维护、编写族谱、资料保管等。建立专人管理制度,让村民自己管理自己的祠堂,既能发挥管理人员积极性,还能挖掘祠堂文化的鲜活素材,真正实现祠堂文化的自我投入、自我管理和自我利用。(三)推动祠堂文化旅游发展,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建立祠堂文化旅游和租赁配套制度,推动祠堂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祠堂文化旅游有利于拓展其时代价值,为祠堂维护及常态化管理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要培养和安排专门讲解工作人员,借助祠堂这个载体,向外来游客宣传富有地方特色的祠堂文化,让祠堂文化“走出去”。建立完善的配套旅游路线图,吸引更多旅客参观祠堂,充分展示具有特色的地域文化,也为祠堂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搭建平台。〔 7 〕 对于祠堂租赁活动,要制定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法,加强管理,在获取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祠堂文化的保护。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祠堂文化网络化与数字化建设,实现祠堂文化传承保护与科学技术融合。要着眼于祠堂1 920204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纪丽华:江西祠堂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文化产品创新,建立数字化祠堂文化礼堂,积极推进祠堂文化服务数字化与网络化。开发云数字平台、数字图书馆、网络剧场、电子公共阅览室、微信公众号等,方便村民和旅客利用互联网、智能手机、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学习并了解祠堂文化,增强传承与保护祠堂文化的主动性,让祠堂文化的价值得到最佳发挥。总之,江西祠堂文化在育人、旅游、公共服务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江西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有利于促进其作用充分发挥,更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因此,有关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引领,增加资金投入,建立并落实配套机制,从而更好地传承与保护江西祠堂文化,促进其作用得以有效发挥,使其更好地绽放时代价值与魅力。参考文献〔 1 〕周梦云 歙县周邦头周氏宗祠文化传承研究[ J ]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 ( 03 ):
155- 157〔 2 〕李永霞 祠堂文化助力农村社区教育发展研究:基于三水祠堂文化活化视角[ J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报,2015 ( 04 ):
69 - 73〔 3 〕涂雅玲,纪丽华 祠堂文化研究文献综述[ J ]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7 ( 10 ):
118 - 120〔 4 〕康乐 地域文化视野下陕南祠堂建筑空间特征研究[ D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6〔 5 〕楚春芳,刘浩光,容念恩 佛山祠堂文化及其教育意蕴研究[ J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 04 ):
43 - 46〔 6 〕李春霞,程丽秋 论家族祠堂文化的教育与传承:以博白客家家族祠堂为例[ J ]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2016 ( 04 ):
40 - 43〔 7 〕毕昌萍 “后转型期”浙江祠堂文化传承的问题及突破路径[ J ] 经营与管理, 2017 ( 04 ):
131 - 133On the Inheritance and Protection of Jiangxi Ancestral Hall Culture——— Take three villages in northern Jiangxi as an exampleJI Lihua( Jiujiang Vocational University , Jiujiang , Jiangxi , 332000 )Abstract :
The inheritance and protection of Jiangxi ancestral hall culture is of high value in education , tourismand public service. At present , the inheritance and protection of Jiangxi ’ s ancestral hall culture have been paid moreand more attention , but there are also problems such as insufficient government guidance , weak initiative of villagers ’ participation , low financial investment , absence of management , and imperfection of supporting systems. Tosolve this problem , we should give play to the leading role of the government , stimulate the villagers ’ initiative , invest more ,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ancestral temple culture , promote the tourism related to ancestral templeculture , and establish related supporting systems.Key words :
ancestral hall culture ; inheritance and protection ; government leadership ; financial investment ;supporting system.2 920204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 of Jiujiang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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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宗祠管理的规章制度
川 省 渠县河东 张家坝张 氏家族理事会章程(第一届第一次家族代表大会 20YY 年 3 月 31 日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称为:“四川省渠县河东张家坝张氏家族理事会”。
第二条会址:设于张姓集中居住地。
第 三 条目的
张氏家族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其他姓氏团结友爱,为建设国家而努力,为民族振兴而奋斗。张氏家族理事会的愿望和目标就是维护张氏家族的合法权利,带领张氏子孙实现祖国繁荣,家族共同富裕,过上和谐美满的幸福生活。
第 四 条性质
本会是张氏宗亲自发组成的非营利性质的群众团体性的家族组织,一切行为均在国家政策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为继承发扬先人功德,爱国爱家,遵纪守法,团结奋斗,教育后代,奉献国家,忠于民族,特制定《四川省渠县河东张家坝张氏家族理事会章程》规范族员行为,以便更好的兴家旺族,荣宗耀祖,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第 五 条宗旨
遵循祖训,敦宗睦族,弘扬我族爱国敬祖团结族人的忠烈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爱祖国、正族风、固本源;弘祖德、育族人;施善举、振族威;和众族、兴百业;为建设文明和谐社会而努力。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理事会的任务 (一)倡导、督促族员坚持以人为本的党的十 Y 大,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二)团结和组织族人依据本会宗旨开展家族活动,建立宗亲联络网; (三)促进族员在文化、道德、社会及事业上的发展; (四)尊祖敬宗,弘扬祖德,组织“一修一建一协调一联络”(修
家谱、筹建宗祠、协调宗族、联络宗族)工程的实施,开展文明的庆祠祭奠活动,接待外来寻根谒祖宗亲; (五)敦亲睦邻,团结内外宗亲,勾通信息,建立宗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增进氏族团结之风尚; (六)逐步制订和完善本会各种必要的新制度,规范族员的社会活动行为。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张氏家族所有成员,不受年龄、性别、婚否的限制,包括张家收养、领养的异姓,只要认可本会章程,愿意履行其中的职责,都是张氏家族理事会的会员。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一)学习、了解理事会的章程,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二)遵纪守法,守族训家训,为国家、为家族在生活、学习、工作中起带头作用,做爱国公民; (三)乐善好施,克已奉公,讲团结不搞分裂,讲光明正大、不搞阴谋诡计。族员间的纠纷,经理事会调解无效,让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但不允许非当事人结帮介入,避免宗亲间隔阂加深,自觉搞好宗族团结,自觉维护家族安定团结的大局; (四)接受理事会的领导,完成理事会交给的任务; (五)积极参加家族活动,并主动交纳有关活动费用。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
(一)有参加理事会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有向理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有选举权、议事表决权、被选举权; (四)有批评权,有揭发、检举族中违法乱纪的权利; (五)有请求权、申诉权; (六)每一个会员不论辈份高低、财富多少,都必须平等地参加族中的活动; (七)家族成员在遇到其本人无法解决的特大困难时,有权向理事会申请救助,鼓励有救助能力的族亲来帮助,让特大困难家族成员
应得到家族的关心照顾。
第四章组织 新制度
第十条组织 新制度 (一)理事会成员应服从理事会领导,遇到重大事情应征求长辈意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二)理事会的领导组织及成员协商选举产生; (三)理事会听取成员的意见,及时解决族员产生的问题; (四)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新制度; (五)理事会每五年换届一次,由前届理事会组织实施; (六)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决定对理事会领导成员的增补,调整和罢免。
第五章机构人员设置
第十一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家族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家族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由家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 条理事会 成 员 及会 员 构成 (一)理事会设顾问三名(斩不设立)、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秘书长一名(可兼任),副秘书长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常务理事七名,理事十一名组成,全权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同时,由理事会全体成员成立修谱组(张正明任组长)、筹建宗祠组(张仕中任组长)、协调组(张开模任组长)、联络组(张学武任组长),以确保本族事务的顺利实施。
(二)理事会成员由张氏家族族人推荐民主协商产生。五年一届,到期召开家族代表大会进行调整增补,推举产生新的理事会,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成员可以连选连任,也可以提出辞退。理事会成员须存档入谱。
(三)凡张氏家族成员只要认可本章程,愿意履行其中的职责不分男女均为自然会员。
第十四条理事会成员的选拔标准
(一)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⒈拥护本会的章程; ⒉有参加本会的意愿; ⒊热心家族公益事业,在家族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并且能积极地参加大家族的各项社会性的活动; ⒋能为家族事业献计献策,并能身体力行办实事,做到公正、公平,处事大公无私; ⒌对家族事业有无私奉献精神。
(二)理事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的条件 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⒉在家族中有较大影响; ⒊热心家族事业,熟悉家族事务,处理家族事务有一定的经验; ⒋具有洞察、判断,决策、组织指挥能力; 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5 周岁(身体健可适当延长); ⒍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章理事会的职责
第十 十 Y Y 五 条理事会的职责
(一)每年召开一次家族大会,向家族代表大会新报告上年工作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会,照章开展理事会工作; (二)制订理事会的工作思路、目标、计划、任务并组织实施,领导全族宗亲工作; (三)教育会员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孝顺父母、尊敬老人、培养后代; (四)教育会员继承张氏家族的光荣传统,弘扬炎黄子孙正气,决不能做出有损家族尊严及危害社会任何行为举动; (五)教育会员团结奋斗,互相帮助,扶正压邪,扬善惩恶; (六)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帮助族员申张正义; (七)对于会员子女考上国家一流大学(清华、北大),供给确有困难的会员,由本人向理事会申请,发动全族捐资相助;
(八)对于会员发生特大天灾人祸不能自救的族员,发动全族捐资相助; (九)为张氏家族联谊、修谱、建祠、表彰模范族员、理事会办公和解决全族重大问题,发动全族乐捐所需资金; (十)联络远、近宗族,交流经济信息,促成经济协作,发展市场经济,促进共同富裕,构建和谐文明的张氏家族; (十一)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讨论、决策重大问题; (十二)逐步完善家族章程,处理家族重大事务,修定族训家训,制定规章新制度。
(十三)建立财务管理新制度,做好募捐的管理及合理开支,每年一次把当年收支情况向全族张榜公布。
第七章组织成员职责
第十六条顾问
(一)顾问为理事会把关,制定方向,定目标、把握政策,提出决策建议; (二)提供决策意见,提供决策依据,当好参谋; (三)发挥监督、指导作用。防止管理上的差错。
第十七条会长
会长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组织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好各种会议,积极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常务副会长
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主持日常事务,分管财务工作。组织制订理事会的各项规章新制度,比如财务新制度,奖学新制度,会议新制度以及各种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副会长
分管内务事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并分管内务事务。
分管外务事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并分管外务事务。
第二十条秘书长
(一)起草文件,会议记录,建立档案; (二)准备资料,筹备会议;
(三)做好上传下达和衔接工作。
第二十二条 副 秘 书长
(一)协助秘书长召集理事会的会议,拟制或受权发布理事会的会议纪要; (二)协助理事会收集和了解族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及时准确地传达信息。当好理事会与族员之间沟通的使者和桥梁纽带; (四)协助秘书长做好上传下达和接待工作。
第二十三条 会计
协助常务副会长或副会长工作并负责理事会帐务管理,建立财务档案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出纳
协助常务副会长或副会长工作并负责理事会资金管理工作。
第二十 十 Y Y 五 条 常务理事
协助常务副会长或副会长做好各项工作并负责各片区要务工作。
第二十六条 理事
协助副会长或常务理事做好各项工作并负责所属区域具体工作。
第二十 七 条 修谱组 (成员为部分常务理事)
(一)制定修谱方案,包括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式样、数量、核价等; (二)做好采访工作,力求不漏户,限期完成采访任务。
(三)采访中重点把失续、断续、流外族人纳入谱; (四)对孝悌贤淑典型(其中贞烈者)要采访入谱;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凡从事党政军界科级及营职以上干部、获研究生以上学位、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年利润 20 万元以上工企大户、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荣获地市级以上荣誉者,均应载入名人录。
第二十 八 条 联络组 (成员为部分常 务理事)
(一)制定联络计划,负责开展联络工作,划分联络区域和范围; (二)以修谱中族人为依托,广泛发现失续、断续、流外族人,
注重掌握族人信息,力求有信息必到,有族人必访; (三)建立联络登记新制度,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及时反馈理事会工作情况; (四)统计远、近孝悌贤淑典型,名人名事,高学历人士及机关部队在职干部,互通信息、掌握情况; (五)主动向政府反映群众合法正当的需求,并取得他们的支持与帮助,动员宗族成员有钱出钱、无钱出力来为群众多做贡献。
第二十 九 条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办好家族事务。要顾全大局提高办事效率,不要塞责渎职,推诿扯皮;要团结和谐,无私奉献,不要排斥他人,拉帮结派;要自警自省,百折不挠,不要畏惧困难,贪图安逸;要群策群力,择善而从,不要固执已见,主观武断;要诚实守信,精益求精,不要弄虚作假,谋取私利。
理事会所有成员均无报酬,义务为家族理事会服务。
第八章资金来源及财务管理
第 三十 条经费来源
(一)乐捐,特别是经济比较宽裕的户提倡乐捐,乐捐款额不提出具休要求,量力而行,款到由财务出收据作凭证; (二)按自然户计捐,每年一次收取会务费 30-50 元(只限一人,愿意多来者按人头计算),但不能强迫,一切取决于家族人的自愿,多捐不限; (三)凡社会团体、宗亲、族人工企大户募捐和赠与的款项(但必须按募捐和赠与人的意愿在理事会的统一规划下专款专用)。
第 三十一 条资金用途
(一)理事会办公费; (二)本家族年会(清明祭祖大会); (三)本族宗亲范围内考上名牌大学(清华、北大)的后裔和遭受不可抗衡的自然灾害等,由本人向理事会申请后,经理事会提出讨论,发动全族募捐给予一定的资助; (四)其它必要的开支。
第 三十二 条财务职责
理事会建立财务管理新制度,设立专职的会计、出纳人员,接受家族代表大会的监督,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财务公开。
第九章议事规程
第 三十三 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有全体理事会三分之二成员出席始得开会,并以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人同意,方得决议。日常事务,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召集副会长、秘书长等讨论决定。
凡议族事要先拟定议题,定范围、定程序、定时间、定地点、征得理事会同意后,提前三天通知与会人员。重大事项应征求顾问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 三十四 条议事会议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主持,秘书长或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对重大问题形成决议时,与会人员要逐人签名,以示负责,必要时要形成会议纪要下发传达。
第 三十 十 Y Y 五 条议事按程序进行,要积极发言,各抒已见。在综合归纳的基础上,可采取举手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形成决议。不可按辈份高低、年龄大小、资历或职务来决策族事。各项议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行民主决策。
第三十 六 条在决议族事时,要实事求是,考虑族人的承受能力,要符合时代法纪和族情族规,要注重实效,简便可行。不议有损他人或不利社会公德及违法之事。
第十章章程的修改 第 三十 七 条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视家族实际每五年进行一次修改完善(特殊情况例外)。对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 三 十 八 条本章程是我族人办理族事的行动纲领和行为规范,必须人人遵守,严格执行,人人有提出修改补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章奖惩
第 三十 九 条对模范族员通报嘉奖,分期载入本家族光荣篇。对不孝族员,违法乱纪,影响极坏的,通报全族,并载入本家族耻辱篇。
第十二章附则
第 四 十 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 四十一 条本章程如有与政府法规相违之处,将及时改正。
第 四十二 条本章程自家族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川省渠县河东张家坝张氏家族理事会 二 0 一三年四月六日
篇三:宗祠管理的规章制度
日期:2020 - 10 - 14作者简介:纪丽华,女,九江职业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旅游管理。基金项目: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一般项目“江西祠堂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研究:以赣北三村为例”( YG2016108 )。江西祠堂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以赣北三村为例纪丽华(九江职业大学,江西九江 332000 )摘要:江西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具有重要的育人价值、旅游价值和公共服务价值。当前,江西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逐步受到重视,但也存在政府引领不足、村民参与主动性不强、资金投入较少、祠堂文化管理不到位、配套制度缺乏等问题。解决问题的路径是,发挥政府引领作用,激发村民主动参与意识;增加相应的资金投入,加强祠堂文化的管理;并推动祠堂文化旅游发展,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关键词: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政府引领;资金投入;配套制度中图分类号:
G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9522 ( 2020 )
04 - 0090 - 03祠堂文化指的是以祠堂为中心的传统文化,它是一种相当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既蕴涵淳朴的传统内容,也埋藏深厚的人文根基。〔 1 〕 江西祠堂文化起源早,类型多种多样,现存祠堂数量丰富,以赣北三村为例,主要包括修水县箔竹村祠堂、濂溪区紫竹陈村祠堂、都昌县鹤舍村祠堂。这些祠堂不仅历史悠久,而且拥有深厚的人文沉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江西祠堂文化也逐步融入人们日常生活当中,村民及村自治组织利用祠堂宽广的场所举办公共活动,为附近村民提供公共服务。在新时代,祠堂文化仍然具有重要价值。
一、江西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的价值(一)育人价值传承与保护祠堂文化,有利于弘扬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同时也有利于发挥祠堂文化的育人功能。例如,每个祠堂都有族训家规,其中包括尊老敬幼、孝敬父母、尊重师长、崇尚节俭、戒除奢侈、禁止赌博等内容。这些规范要求是每个族群共同的精神空间,通过组织祭祀祠堂等活动,展示并推广本族群、本姓氏的杰出人物及辉煌历史,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 〕 。同时,族训家规能更好规范和约束每个家族成员的日常行动,激励他们堂堂正正做人、光明磊落行事。(二)旅游价值祠堂文化不仅具有育人价值,还拥有重要的旅游价值。传承与保护祠堂文化,对推动当地旅游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以江西赣北三村之一的都昌县鹤舍村祠堂为例,该祠堂全部为袁姓,全村现有 200 多户、 800 余人,祠堂的古瓦、石巷、青砖、墙壁等保存完好,是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祠堂是典型的清代徽派民居建筑风格,采用砖木结构、十字架屋顶,室内用浅雕、浮雕、透雕等装饰,配有民间寓意吉祥的图案。这些祠堂在青山碧水陪衬下,别具一格,每年来观光的旅客络绎不绝。总之,祠堂文化拥有重要的旅游价值,加强祠堂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对推动当地旅游业发展,增加当地居民收入具有积极作用。(三)公共服务价值除育人价值和旅游价值之外,江西祠堂文化还具有重要的公共服务价值。赣北三村的修水县箔竹村祠堂、濂溪区紫竹陈村祠堂、都昌县鹤舍村祠堂均有数百年历史,且祠堂各项基础设施保存完好,具有较高的开发利用价值。例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将祠堂功能与公共服务结合,为广大村民提供活动场所。目前较常见的形式是开设村文化活动室,为附近村民提供图书借阅、体育健身、棋牌娱乐等服务,深受广大村民欢迎。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形式,使得原来冷冷清清的祠堂变得热闹起来,既解决附近村民缺少活动场地的难题,又充分合理利用祠堂的场地,使其有效发挥0 92020.4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 of Jiujiang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万方数据
公共服务价值,〔 3 〕 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资文化生活需要。二、江西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的不足(一)政府引领不足,村民参与主动性不强为更好传承与保护江西祠堂文化,发挥当地政府的作用,加强政府引领是必要的。然而调查显示,尽管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地方政府也认识到祠堂文化的作用,但对如何有效传承与保护祠堂文化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详细、科学、合理规划,难以有效引导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的开展。
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离不开广大村民参与,他们既是祠堂文化产品的消费者,又是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的主人翁。但目前村民的参与主动性不强,在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中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再加上现有祠堂文化利用效率不高,在祠堂文化传承和保护中未能广泛征求当地村民意见,使得村民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祠堂文化的传承和有效保护。(二)资金投入较少,祠堂文化管理不到位祠堂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需进行场馆改建与新建、设施设备新添和更新、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人员招募和聘请,而这些工作都离不开资金支持。因此,加大资金投入,合理安排资金支出是十分必要的。然而,目前江西祠堂文化在传承与保护过程中,尚未建立市场参与长效机制,资金支持远远不够。现有经费主要来源于当地政府补助、村民自筹、社会捐赠,但这些经费支持比较有限,再加上缺乏科学合理安排,监督管理不到位〔 4 〕 ,部分经费甚至未能落实到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当中。除此之外,对祠堂文化的管理还存在许多不足:未能设置专门管理机构,现有管理人员数量不足,管理制度缺乏,没有明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祠堂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还制约其作用的有效发挥。(三)配套制度缺乏,时代价值难以被挖掘新时代背景下,为更好挖掘江西祠堂文化的价值,还有必要建立与之相应的配套制度,如祠堂文化旅游制度、祠堂文化租赁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构建,能深入挖掘祠堂文化的价值,彰显时代魅力,更好满足人们的文化生活需求。调查显示,目前江西祠堂管理的配套制度不完善,相应的租赁制度也不健全,这些最终制约了祠堂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随着“互联网 + ”时代到来,如何顺应时代要求,把握时代脉搏,推动祠堂文化数字化与网络化建设,实现祠堂文化与现代科学技术融合,这是当前不可忽视的重要话题。但一些地方在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中,未能充分认识“互联网+ ”的作用,不注重祠堂文化的数字化、网络化和信息化建设,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祠堂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
三、江西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的措施(一)发挥政府引领作用,激发村民主动参与意识为更好传承与保护祠堂文化,当地政府要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立足于当地实际,做好整体规划工作。要积极引领村民挖掘祠堂文化的现代价值,增强村民的参与、传承和保护意识,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地激发祠堂文化活力。例如,将祠堂文化与文化礼堂结合,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文化传承模式,定期邀请民间文化传承专家或当地德高望重的文化艺人来祠堂做报告,增进与村民的联系,让他们更加全面了解祠堂文化,自觉参与到祠堂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工作当中来〔 5 〕 。又如,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里,当地政府要支持、引导村民举办赏花灯、猜灯谜、播放具有祠堂文化特色的宣传片等活动,以激发村民的参与主动性,拉近族人之间的亲近感,增强族人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此外,祠堂管理者还要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祠堂文化的现代价值和作用,摒弃“祠堂文化是落后文化”的观念,尊重并正面利用祠堂文化,既要传承和保护祠堂文化,又要依托祠堂搭建文化活动平台,弘扬尊老爱幼、勤劳致富、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从而将祠堂文化有效融入人们日常生活当中,构建新型城乡文化体系,推动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更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二)增加相应的资金投入,加强祠堂文化的管理针对当前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资金投入不足、来源渠道单一的局面,应积极培育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为祠堂文化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要调动村集体、企业、村民积极性,吸引全社会参与祠堂文化传统与保护。例如,采用政府扶持、村集体捐赠、企业支持、村民赞助等方法,设立“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专项基金”,将其用于祠堂硬件和软件设施改造、祠堂文化活动的组织等;发挥祠堂的人文资源优势,以祠堂文化活动为载体,开展文化旅游活动,建立特色文化旅游村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与转型升级〔 6 〕 。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祠堂文化管理。设立祠堂管理委员会,由专门人员开展祠堂文化管理,负责筹集管理和维修经费、看管维护、编写族谱、资料保管等。建立专人管理制度,让村民自己管理自己的祠堂,既能发挥管理人员积极性,还能挖掘祠堂文化的鲜活素材,真正实现祠堂文化的自我投入、自我管理和自我利用。(三)推动祠堂文化旅游发展,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建立祠堂文化旅游和租赁配套制度,推动祠堂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祠堂文化旅游有利于拓展其时代价值,为祠堂维护及常态化管理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要培养和安排专门讲解工作人员,借助祠堂这个载体,向外来游客宣传富有地方特色的祠堂文化,让祠堂文化“走出去”。建立完善的配套旅游路线图,吸引更多旅客参观祠堂,充分展示具有特色的地域文化,也为祠堂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搭建平台。〔 7 〕 对于祠堂租赁活动,要制定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法,加强管理,在获取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祠堂文化的保护。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祠堂文化网络化与数字化建设,实现祠堂文化传承保护与科学技术融合。要着眼于祠堂1 92020.4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纪丽华:江西祠堂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万方数据
文化产品创新,建立数字化祠堂文化礼堂,积极推进祠堂文化服务数字化与网络化。开发云数字平台、数字图书馆、网络剧场、电子公共阅览室、微信公众号等,方便村民和旅客利用互联网、智能手机、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学习并了解祠堂文化,增强传承与保护祠堂文化的主动性,让祠堂文化的价值得到最佳发挥。总之,江西祠堂文化在育人、旅游、公共服务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江西祠堂文化传承与保护,有利于促进其作用充分发挥,更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因此,有关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引领,增加资金投入,建立并落实配套机制,从而更好地传承与保护江西祠堂文化,促进其作用得以有效发挥,使其更好地绽放时代价值与魅力。参考文献〔 1 〕周梦云 . 歙县周邦头周氏宗祠文化传承研究[ J ] .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 ( 03 ):
155- 157〔 2 〕李永霞 . 祠堂文化助力农村社区教育发展研究:基于三水祠堂文化活化视角[ J ]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报,2015 ( 04 ):
69 - 73〔 3 〕涂雅玲,纪丽华 . 祠堂文化研究文献综述[ J ] .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7 ( 10 ):
118 - 120〔 4 〕康乐 . 地域文化视野下陕南祠堂建筑空间特征研究[ D ]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6〔 5 〕楚春芳,刘浩光,容念恩 . 佛山祠堂文化及其教育意蕴研究[ J ]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 04 ):
43 - 46〔 6 〕李春霞,程丽秋 . 论家族祠堂文化的教育与传承:以博白客家家族祠堂为例[ J ] .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2016 ( 04 ):
40 - 43〔 7 〕毕昌萍 . “后转型期”浙江祠堂文化传承的问题及突破路径[ J ] . 经营与管理, 2017 ( 04 ):
131 - 133On the Inheritance and Protection of Jiangxi Ancestral Hall Culture——— Take three villages in northern Jiangxi as an exampleJI Lihua( Jiujiang Vocational University , Jiujiang , Jiangxi , 332000 )Abstract :
The inheritance and protection of Jiangxi ancestral hall culture is of high value in education , tourismand public service. At present , the inheritance and protection of Jiangxi ’ s ancestral hall culture have been paid moreand more attention , but there are also problems such as insufficient government guidance , weak initiative of vil-lagers ’ participation , low financial investment , absence of management , and imperfection of supporting systems. Tosolve this problem , we should give play to the leading role of the government , stimulate the villagers ’ initiative , in-vest more ,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ancestral temple culture , promote the tourism related to ancestral templeculture , and establish related supporting systems.Key words :
ancestral hall culture ; inheritance and protection ; government leadership ; financial investment ;supporting system.2 92020.4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 of Jiujiang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万方数据
篇四:宗祠管理的规章制度
宗祠建设组委会 ( 草案 )
领导组
主
任
用 文 副主任
连 生
爱 华
大 思
顾问组
用 斌
宏 普
大 春
文 广
成 友 工程组
必 银
文 龙
大 思
用 胜 人文组
泽 生
国 庆
鹏 启
后勤组
大 思
必 银
润 峰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许氏宗祠建设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制度先行
宗祠建设, 是许氏家族历史上的一件大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为了把这件大事办成实事、 好事、 盛事, 特制定《许氏宗祠建设章程》。
第二条
建祠宗旨
寻根问祖, 敬宗睦族, 教育当代, 激励后生。
第三条
建祠原则
创建精神家园, 文化建设与物质建设并举, 物质建设要服务和服从于文化建设, 与时俱进, 彰显宗祠的教育引领作用, 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三条
无私奉献
组委会所有成员要以敬宗睦族为己任, 明确职责, 找准位置, 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发扬无私奉献精神, 不计名利。
第一章
领 导 组 职 责
第一条
明确责任
恪尽职守
统筹规划宗祠建设, 负责对外宣传、 发动、 联络, 资金筹措、 使用、 管理, 工程招标、 监管、 验收, 指导宗祠人文建设, 审核原材料、 日用品采购和人员接待等等一切票据。
第二条
深入一线
垂直领导 既当指挥员, 又当战斗员。
连生兼任顾问组组长, 用文、爱华分任工程组、 人文组、 后勤组组长、 副组长。
各办事组要精诚团结, 通力协作。
第三条
未雨绸缪
全局在胸
做好资金预算, 合理安排物质建设、 文化建设、 祠谱管理三大支出, 建设质量上乘、 特色鲜明、 文化浓郁的许氏宗祠。
第四条
全程督导
任免人事
根据宗祠建设需要和各小组办事绩效, 用文、 爱华有权随时任免、 调整人事。
第五条
厉行节约
压缩开支 花少钱办大事, 厉行节约, 控制招待标准, 压缩接待人员, 安排当事小组办事员作陪, 其他人员应自觉回避。
第六条
众说纷纭日, 果断决策时。
第 二 章
顾 问 组 职 责
第一条
参谋助手
协助领导组, 统筹规划宗祠建设, 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二条
监察弹劾
监察各小组的日常工作。
对于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组委会任何人员, 铁面无私, 坚决罢免, 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
审核财务
审核财务, 杜绝一切不正当开支。
第四条
一票否决 拨乱反正, 行使最终否决权。
第 三 章 工 程 组 职 责
第一条
质量第一
协助领导组, 全程监理宗祠建设, 严把质量关、 安全关,对全族宗亲负责, 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第二条
深入工地
用文肩负总责, 必银、 大思具体实施, 负责工程招标、材料采购、 施工监理、 质量验收, 文龙、 用胜积极配合。
农忙时, 用文、 爱华亲自驻点许桥, 工地不留一天空白。
第 四 章 人 文 组 职 责
第一条
日常工作
协助领导组, 规划、 实施宗祠文化建设; 拟定、 完善宗祠建设与祠谱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筹备宗祠奠基祭祀、落成庆典工作; 如实记录建祠日志, 记载家族历史, 永久存留宗祠。
第二条
供奉祖先 反复研读原谱, 供奉列祖列宗牌位, 力求精确, 努力做到不缺、 不重、 不错、 不乱一人。
此项工作事关重大, 由国庆、 鹏启落实, 组委会集体承担责任。
第三条
寻根溯源
反复研读宗谱, 编辑翰、 墨、 选、 达四大房分完整的世系渊源流程图, 上自贵九公, 下至预子, 展示于宗祠大厅,让进入宗祠的每一位许氏宗亲都明白自己的来龙去脉, 实现许氏家族的大聚会、 大融合、 大团结。
第四条
精神家园 充分弘扬建祠宗旨, 多方借鉴, 集思广益, 做好祖训族规等各个方面的工作, 让宗祠真正成为许氏一族共同的精神家园, 不负建祠初衷。
第五条
职责分工
泽生协助领导组策划、 审核, 国庆、 鹏启具体实施。
第 五 章 后 勤 组 职 责
第一条
公开透明
协助领导组, 管好用好全族宗亲的每一分钱。
一切开支,一据四联, 用文、 必银、 大思、 润峰人手一联, 分别保管第一、 二、 三、 四联, 做到事由正当合理, 数额分毫不差, 手续齐全规范, 日清月结, 公开透明。
日后分类汇总, 永久存留宗祠。
第二条
职责分工 用文、 爱华负责审批。
必银领首, 集体采办。
大思保管现金。
润峰稽核财务。
组委会集体决算账目。
第三条
事先报请
伍佰元以上开支, 事先需报请用文通过; 一千元以上开支, 事先需报请领导组集体通过; 伍千元以上开支, 事先需报请领导组和顾问组集体通过。
第四条
热情从简
招待热情、 从简, 不要随意邀请无直接关联人员作陪,非特殊情况不下饭店。
日常用烟不超过 12 元一包, 用酒不超过 30 元一瓶。
附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 由用文、 爱华裁定, 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条
本章程提请建祠组委会讨论通过, 自 2015 年 1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人人遵循, 毋容置疑。
许氏宗祠建设组委会
2014 年 12 月 22 日
篇五:宗祠管理的规章制度
管理规章制度XX 乡 乡 XXX 氏大宗祠规章制度(试行)
强 为进一步加强 XX 乡 乡 XX 大宗祠日常事务的管理,完善
理事会职能机制,明确理事会成员的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组织机构、祭祀活动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即日起施行,敦请共同遵守。理事会职能机制,明确理事会成员的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组织机构、祭祀活动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即日起施行,敦请共同遵守。
一、 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一)XX 乡 乡 XX 大宗祠是原 XX 属各村落及本宗外迁支
系 系 XX 氏族人的共同财产,是 XX 族人集体活动、祭祀先祖的神圣重地,管理好、维护好、保护好这一圣地,是族人集体活动、祭祀先祖的神圣重地,管理好、维护好、保护好这一圣地,是 XX 乡 乡XX 族人的神圣职责。严禁任何个人有损害宗族利益、形象和荣誉的行为。族人的神圣职责。严禁任何个人有损害宗族利益、形象和荣誉的行为。
(二)XX 乡 乡 XX 大宗祠的一切事务由理事会全权负责
管理和处理。XX 乡 乡 XX 大宗祠理事会是民间社团组织,机构设立永远荣誉会长、荣誉会长、名誉会长、高级顾问、顾问、永远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正副秘书长、理事、监事等职位。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大宗祠理事会是民间社团组织,机构设立永远荣誉会长、荣誉会长、名誉会长、高级顾问、顾问、永远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正副秘书长、理事、监事等职位。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
是 长是 XX 乡 乡 XX 大宗祠理事会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对理事会负责,由全体大宗祠理事会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对理事会负责,由全体 XX 乡 乡 XX 宗亲代表推选,每届任期五年。
其他职位根据当届会长及族中长老意见,结合各地宗亲代表提议,必要时可协商增删。会长任期内可委任一名会长助理,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其他职位根据当届会长及族中长老意见,结合各地宗亲代表提议,必要时可协商增删。会长任期内可委任一名会长助理,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三)理事会全体成员必须自觉树立“ 尊族、爱族、护族”意识,增强意识,增强 XX 乡 乡 XX“ 一家人”的观念,听从当届会长的统一指挥,忠实履行责任和义务,主动自觉地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宗祠管理,弘扬吾族优良传统,遵守宗祠管理制度。的观念,听从当届会长的统一指挥,忠实履行责任和义务,主动自觉地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宗祠管理,弘扬吾族优良传统,遵守宗祠管理制度。
(四)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务扩大会议,研究
部署年度祭祀活动的有关事项,计划今后工作事务的开展,如遇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代表会议商讨决定。部署年度祭祀活动的有关事项,计划今后工作事务的开展,如遇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代表会议商讨决定。
(五)宗祠是神圣场所,应配备一名宗祠管理员负责
日常维护清扫管理。宗祠院内和附属楼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物品、出借他人使用,应给本族祭祖和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宗祠管理员职责:日常维护清扫管理。宗祠院内和附属楼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物品、出借他人使用,应给本族祭祖和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宗祠管理员职责:
1、管理员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家族观念强,人品操守好,族人信得过,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族人办事,愿意为族人服务。、管理员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家族观念强,人品操守好,族人信得过,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族人办事,愿意为族人服务。
2 、管理员每月初一、十五必须到宗祠清扫卫生、上
香,察巡宗祠建筑、附属楼及其他物品的安全,察看周边环境的变化是否对宗祠造成影响等,如有发现异常或损坏迹象,应及时汇报,遇到人为破坏的应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香,察巡宗祠建筑、附属楼及其他物品的安全,察看周边环境的变化是否对宗祠造成影响等,如有发现异常或损坏迹象,应及时汇报,遇到人为破坏的应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管理员应建档造册,清点管理好宗祠的公共物资。如需修缮或添置的项目,应事先向会长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管理员应建档造册,清点管理好宗祠的公共物资。如需修缮或添置的项目,应事先向会长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 、每次活动前,管理员必须事先将场所打理整洁。
如遇重大活动,个人无法独自完成的,应主动发动周边宗亲义务帮忙。每年祭祀前,应检查清点必需的物品是否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欠缺,应及时汇报,以便维修、添置,确保活动的正常、顺利开展。如遇重大活动,个人无法独自完成的,应主动发动周边宗亲义务帮忙。每年祭祀前,应检查清点必需的物品是否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欠缺,应及时汇报,以便维修、添置,确保活动的正常、顺利开展。
5、理事会应每年一次性发放给宗祠管理员适当的津贴,以鼓励、调动管理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宗亲服务。、理事会应每年一次性发放给宗祠管理员适当的津贴,以鼓励、调动管理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宗亲服务。
(六)联谊活动和应酬
1 、宗亲活动:各支派(村落)若祖厝、祠堂或举行
其他属于宗亲事务的庆典活动,需要邀请大宗祠理事会的,应呈送书面请柬,由会长决定指派人员出席参加并给其他属于宗亲事务的庆典活动,需要邀请大宗祠理事会的,应呈送书面请柬,由会长决定指派人员出席参加并给
予赠送礼品等,差旅费用由理事会支付。
2、丧事应酬:凡理事会成员本人过世,尊重其家属意见,若同意报丧理事会的,其村落宗亲应通知所在县区的负责联络员或直接通知理事会会长,由会长决定指派当地理事会其他成员,代表本大宗祠理事会出席问丧吊丧、赠送花圈一个,、丧事应酬:凡理事会成员本人过世,尊重其家属意见,若同意报丧理事会的,其村落宗亲应通知所在县区的负责联络员或直接通知理事会会长,由会长决定指派当地理事会其他成员,代表本大宗祠理事会出席问丧吊丧、赠送花圈一个,
费用由理事会报销,若遇特殊情况,必要时理事会再另行组织成员出席。凡对本大宗祠有特别贡献的理事会成员或其他宗亲的直隶亲属过世,需要禀报理事会的,由会长决定指派代表出席,并赠送花圈,差旅费用由理事会支付。费用由理事会报销,若遇特殊情况,必要时理事会再另行组织成员出席。凡对本大宗祠有特别贡献的理事会成员或其他宗亲的直隶亲属过世,需要禀报理事会的,由会长决定指派代表出席,并赠送花圈,差旅费用由理事会支付。
3、凡邀请本大宗祠并以理事会名义出席参与的各种活动,应事先经得理事会会长的同意,若未经同意,不准擅自以理事会的名义自行组织参与。、凡邀请本大宗祠并以理事会名义出席参与的各种活动,应事先经得理事会会长的同意,若未经同意,不准擅自以理事会的名义自行组织参与。
4、凡以个人或其他组织名义出席参与各种活动的,其一切费用自理,本大宗祠不予报支。、凡以个人或其他组织名义出席参与各种活动的,其一切费用自理,本大宗祠不予报支。
二、祭祀管理制度
祭祖是尊崇祭拜祖先亡灵、维护宗法制度、增强宗族
仍至整个社会凝聚力的一种民俗礼仪。传承和严格规范祭祀礼仪,突出祭祖的主题和目的是理事会的职责和义务。仍至整个社会凝聚力的一种民俗礼仪。传承和严格规范祭祀礼仪,突出祭祖的主题和目的是理事会的职责和义务。
(一)XX 乡 乡 XX 大宗祠的祭祀遵照旧时惯例固定为每
年农历十一月初十日。如果遇到祭祀日是在当年的冬至日之
后,理事会应另行择日祭祀并予通知。
(二)祭祀活动由理事会统一举办,在每年祭祀日半
个月前召开预备会议,商讨各项事宜,以勤俭节约为原则,详细列出项目开支标准,严格控制规模,具体分工落实到位,并由秘书组分发请柬(通知)。个月前召开预备会议,商讨各项事宜,以勤俭节约为原则,详细列出项目开支标准,严格控制规模,具体分工落实到位,并由秘书组分发请柬(通知)。
(三)祭祀前,应延请礼乐队、摆放拱门、张灯结彩、张贴标语、彩旗,宣染氛围,阵容根据实际及习惯而定。(三)祭祀前,应延请礼乐队、摆放拱门、张灯结彩、张贴标语、彩旗,宣染氛围,阵容根据实际及习惯而定。
(四)祭祀包括敬天公、祭土地公和祭祖。
1、祭祀当天凌晨应敬备五果六斋果合五牲香金烛炮敬天公,由理事会安排指定人员操办。、祭祀当天凌晨应敬备五果六斋果合五牲香金烛炮敬天公,由理事会安排指定人员操办。
2 、祭祖前应先举行祭土地公仪式:设主祭、陪祭、
监祭各若干人,人员由理事会举荐,敬备十二碗筵席等必需物品,由执事、司仪主持,遵古例实行三献礼的传统仪式。监祭各若干人,人员由理事会举荐,敬备十二碗筵席等必需物品,由执事、司仪主持,遵古例实行三献礼的传统仪式。
3 、祭祖仪式:祭祖由会长担任主祭、必要时可举荐
多人参与,陪祭由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及其他宗亲长老代表,监祭由名誉会长、顾问、监事长等担任。敬备多人参与,陪祭由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及其他宗亲长老代表,监祭由名誉会长、顾问、监事长等担任。敬备
篇二:祠堂规章制度
祠堂规章制度
(处理内部利益暂行办法)
一、总则
1、管理原则:以和睦礼让为共同基础,股权利益为共同目标,会议决定为共同行为标准。、管理原则:以和睦礼让为共同基础,股权利益为共同目标,会议决定为共同行为标准。
2、休風文化。①农历九月十六日祭祖日。或农历十一月二十六日。②农历正月十六日开年日。③逢初一,十五,奉香念恩日。④农历十二月三十日,除夕娱乐日。⑤农历九月初六,寻根访亲日。、休風文化。①农历九月十六日祭祖日。或农历十一月二十六日。②农历正月十六日开年日。③逢初一,十五,奉香念恩日。④农历十二月三十日...
篇六:宗祠管理的规章制度
管理规章制度全集电子版 下面是寺院管理规章制度全集,小编已经整理好了,欢迎大家阅读!篇一:
仓库的管理和制度 1、仓库管理员须深信因果,了知此岗位责任,妥善保管好所有的商品、结缘品、耗用品及其他常住物品。
2、所有到库商品必须即时验收,出具入库手续。
3、所有商品的存放要有条理,分类保管,库房保持干净、整洁。
4、流通处所领商品必须凭领料单出库。
5、所有结缘商品必须凭手续支取,手续要有师父签字方可生效。
6、所有的常住物品要登记造册,凡常住正在使用的物品,则由保管或使用人签字;凡所有公共物品如被子、床单等,也须清点登记,包括寺庙内的一个凳子,一张桌子都要做到心中有数,有据可查,保管得当。
7、仓库物资账要规范明了,每月定时盘点,做好盘存表,做到帐物相符。
8、耗用品的领取也须凭规范手续。
9、如需增补耗用物品及其他低值易耗品,也须事先及时与有关人员沟通。
10、如结缘商品要出售的,当先经师父签字批准,到财
务室交钱 后,凭交款单到仓库领取。
篇二:
为加强寺院管理,维护寺院的合法权益,保证佛教活动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遵照佛教的教制教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管理体制与寺院组织 第一条寺院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僧人自己管理;在教内,寺院受佛教协会的领导。
第二条重点寺院,须按十方丛林制度建立和健全僧团组织。
第三条寺院住持,须根据选贤任能原则,由当地或上级佛教协会主持,经本寺两序大众民主协商推举礼请之;凡全国重点寺院,同时报中国佛教协会备案。住持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年老体弱不能主持寺务、领众熏修者,亦可创造条件提前退居。除特殊情况外,住持一般不宜兼任。住持在任期限内如道风严重不正或重大失职,经上一级佛教协会核实后予以免职;免除全国重点寺院住持职务,须报中国佛 教协会审批。任免寺院住持,均须报相应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住持退位后,寺院应按传统办法,妥善安置照料。僧团序职如首座、西堂、后堂、堂主等班首,列职如监院、知客、维那、僧值等执事由住持按照丛林请职制度和协商原则,定期任命、晋升序职人员,任免列职人员。
住持、班首、执事人选的条件是:爱国守法,具足正信,勤修三学,戒行清净,作风正派,有一定的佛学水平和组织办事能力。担任住持、班首,戒腊须十夏以上,担任主要执事,戒腊须三夏以上。
住持对外代表本寺,对内综理寺务。班首、执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发扬六和精神,实行民主集中,管理寺院各方面工作。凡重大问题(包括撤免错误严重或极不称职的班首、执事职务),由住持召集班首和主要执事及有关负责人员举行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条寺院如确需设立寺务委员会,主任须由住持担任,由主要班首、执事组成,可吸收个别爱国爱教职工、作风正派、有组织和工作能力的居士参加。寺务委员会的职责相当于上条的寺务会议,任期一年。
第二章 僧众修持与佛事活动 第五条寺院须安排好僧众修持,坚持早晚功课,经教学习,修禅念佛,过堂用斋,严守戒规,整肃僧仪。僧人务须僧装,素食,独身。严禁僧尼同住一寺。
第六条寺院须适当安排讲经说法,提高信众对佛教基本教职工义的认识水平,启发他们广学力行、爱国利民的积极性,指导他们正信正行。
第七条佛事活动在佛教界管理的寺院和其他佛教活动场所举行。活动的规模、次数、时间,应作适当安排,避免妨碍僧人学习和寺院其他工作。
第八条寺院不得进行不属佛教的迷信活动。
第三章 收徒传戒与僧团管理 第九条要求出家的人,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佛教,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意。寺院对要求出家的人,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师,授予三皈五戒,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度,并按规定的办法和手续发给度牒。
第十条皈依三宝,须本人自愿,爱国守法,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础,经佛教徒介绍,皈依师方可接受。接受皈依弟子,应郑重如法进行。皈依须填表登记个人姓名、简历及介绍人等,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条寺院僧团健全,道风严肃,管理正常,法务、生活设施完备,方有条件传授三坛大戒。能够举办传戒法会的寺院名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佛教协会严格按照条件,根据实际需要,申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确定;未经批准的寺院不得擅自举办。
具备传戒资格的寺院传授三坛大戒,须事先由省佛教协会征得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
全国每年传授三坛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处左右;每处每次受戒人数一般掌握在三百人左右;戒期不少于四周。以利组织新戒学习戒相律仪。
第十二条受戒者必须年满二十岁,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持有身份证、度牒和当地主管部门及所在寺院的证明信件,经传戒寺院所在省佛教协会甄别鉴定,方可允许进堂受戒。年龄超过六十周岁,除增戒、补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条传授三坛大戒,对象以本省受戒人为主;外省受戒人必须由所在省佛教协会征得传戒省佛教协会同意,开具证明,介绍前往受戒。
第十四条传授三坛大戒期间,必须分别讲授戒本。传授比丘尼戒,有条件的实行二部僧授戒制度。废止烫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条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号,通过省佛教协会颁发。违犯国法教规者,舍戒还俗者,由所在佛教协会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佛教协会注销。
第十六条授戒师、剃度师、皈依师必须是爱国爱教、戒行清净、通晓教理律仪、戒腊十夏以上的僧人;其资格由佛教协会按照条件审核认定,并发给证书。未经认定资格者,不得传戒、收徒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条寺院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常住僧人名额,报政府主管部门审定。在规定名额内,凡接受常住僧人,已出家的,必须验明戒牒、度牒或所在地区佛教协会(无佛协组织的可由原寺院)证明;新出家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办理。寺院对要求常住的僧人,须考核一年合格后,报请政府
主管部门办理户口转入等手续。
篇三: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景区寺庙的管理,加强相关人员的工作协作,树立景区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景区寺庙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公司负责与寺庙工作对接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 岗位职责 景区经理对景区寺庙管理负有领导责任,负责监督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 公司财务部负责与寺庙管理人员定期盘点交接香火、功德箱、功德薄等收入; 寺庙管理员负责寺庙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对寺庙范围内的财物安全及游客秩序负责,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景区管理者沟通汇报; 景区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应尽力配合寺庙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寺庙收入统计交接程序 寺庙内的香火收入管理,与公司制定的出入库制度及相关财务制度相匹配,香火的采买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制度,由寺庙管理员提出采购申请,经景区经理同意并上报公司采购部门统一采购,由景区库管人员及时办理出入库相关手
续。香火收入由寺庙管理员收取,定期与公司财 汉中绿色田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务部门进行交接入账(交接时间以每半月为准,亦可根据实际收入情况,由财务部门及时沟通确定时间); 寺庙的功德箱,寺庙管理员和景区指定的专人各保管一把钥匙,两人同时在场方可开启,其收入一般每月收取一次为宜,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由财务部确定,法定长假等收入高峰期,可根据情况及时收入并交接入账; 功德薄收入应于行善游客当面记录,游客确认无误后署名,每月由财务部与寺庙管理员进行交接入账。
第五条 香火库存管理 寺庙管理员与库房管理员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香火库存量的盘点核对,确保香火收入账目与库存香火数量一致。
第六条 游客秩序维护 寺庙管理员有义务协助景区相关工作人员,对游客秩序进行协调帮助。
第七条 巡视巡检 寺庙管理员应及时对寺庙周围环境进行巡视巡检,发现建筑损 a 坏或物资器材损毁及时上报。
第八条 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相关条款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随时完善更正。
第九条 违规责任 汉中绿色田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一)寺庙管理员有责任提醒景区及公司领导对功德箱内收入进行盘点,若因其工作失职造成被盗等损失的,按照最近三个月功德箱收入的平均值扣除景区经理和当事人相应工资,景区经理与寺庙管理员各负担 50%的经济责任。
(二)未按相关规定私自开启功德箱,按照最近三个月功德箱收入的平均值扣除当事人相应工资。
(三)未定期盘点香火库存,造成香火库存与收入账目发生混乱或差额的,寺庙管理员和库房管理员各负担 50%的经济责任。
(四)功德薄收入应于行善游客当面记录,至少每月与公司财务部门交接核对,如发现私自操作或遭游客相关举报贪污,则扣除当事人与该笔功德款相应的工资。
篇七:宗祠管理的规章制度
川省渠县河东张家坝张氏家族理事会章程 (第一届第一次家族代表大会 2013 年 3 月 31 日 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全称为:
“四川省渠县河东张家坝张氏家族理事会”。
第二条
会址:
设于
张姓集中居住地。
第三条
目
的 张氏家族热爱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与其他姓氏团结友爱, 为建设国家而努力, 为民族振兴而奋斗。
张氏家族理事会的愿望和目 标就是维护张氏家族的合法权利, 带领张氏子孙实现祖国繁荣, 家族共同富裕, 过上和谐美满的幸福生活。
第四条
性 质 本会是张氏宗亲自 发组成的非营利性质的群众团体性的家族组织, 一切行为均在国家政策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为继承发扬先人功德, 爱国爱家, 遵纪守法, 团结奋斗, 教育后代, 奉献国家, 忠于民族, 特制定《四川省渠县河东张家坝张氏家族理事会章程》 规范族员 行为, 以便更好的兴家旺族, 荣宗耀祖, 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第五条
宗 旨 遵循祖训, 敦宗睦族, 弘扬我族爱国敬祖团结族人的忠烈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 爱祖国、 正族风、 固本源; 弘祖德、 育族人; 施善举、 振族威; 和众族、 兴百业; 为建设文明和谐社会而努力。
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
理事会的任务 (一)
倡导、 督促族员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遵守宪法、法律、 法规和国家政策;
(二)
团结和组织族人依据本会宗旨开展家族活动, 建立宗亲联络网;
(三)
促进族员 在文化、 道德、 社会及事业上的发展;
(四)
尊祖敬宗, 弘扬祖德, 组织“一修一建一协调一联络” (修家谱、 筹建宗祠、 协调宗族、 联络宗族) 工程的实施, 开展文明的庆祠祭奠活动, 接待外来寻根谒祖宗亲;
(五)
敦亲睦邻, 团结内外宗亲, 勾通信息, 建立宗谊, 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增进氏族团结之风尚;
(六)
逐步制订和完善本会各种必要的制度, 规范族员 的社会活动行为。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张氏家族所有成员 , 不受年龄、 性别、 婚否的限制, 包括张家收养、 领养的异姓, 只 要认可本会章程, 愿意履行其中的职责, 都是张氏家族理事会的会员 。
第八条
会员 的义务 (一)
学习、 了 解理事会的章程, 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二)
遵纪守法, 守族训家训, 为国家、 为家族在生活、 学习、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做爱国公民;
(三)
乐善好施, 克已奉公, 讲团结不搞分裂, 讲光明正大、 不搞阴谋诡计。
族员 间的纠纷, 经理事会调解无效, 让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但不允许非当事人结帮介入, 避免宗亲间隔阂加深, 自 觉搞好宗族团结, 自 觉维护家族安定团结的大局;
(四)
接受理事会的领导, 完成理事会交给的任务;
(五)
积极参加家族活动, 并主动交纳有关活动费用。
第九条
会员 的权利 (一)
有参加理事会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
有向理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 有选举权、 议事表决权、 被选举权;
(四)
有批评权, 有揭发、 检举族中违法乱纪的权利;
(五)
有请求权、 申诉权;
(六)
每一个会员 不论辈份高低、 财富多少, 都必须平等地参加族中的活动;
(七)
家族成员 在遇到其本人无法解决的特大困难时, 有权向理事会申请救助, 鼓励有救助能力的族亲来帮助, 让特大困难家族成
员 应得到家族的关心照顾。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条
组织制度 (一)
理事会成员 应服从理事会领导, 遇到重大事情应征求长辈意见,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二)
理事会的领导组织及成员 协商选举产生;
(三)
理事会听取成员 的意见, 及时解决族员 产生的问题;
(四)
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五)
理事会每五年换届一次, 由前届理事会组织实施;
(六)
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 决定对理事会领导成员的增补, 调整和罢免。
第五章
机构人员 设置 第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家族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
理事会是家族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理事会由家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
理事会成员 及会员 构成
(一)
理事会设顾问三名 ( 斩不设立)、 会长一名 、 常务副会长一名 、 副会长二名 、 秘书长一名( 可兼任), 副秘书长一名 , 会计一名 , 出纳一名 , 常务理事七名 , 理事十一名 组成, 全权负 责理事会的日 常工作。
同时, 由理事会全体成员 成立修谱组( 张正明任组长)、筹建宗祠组( 张仕中任组长)、 协调组( 张开模任组长)、 联络组( 张学武任组长), 以确保本族事务的顺利实施。
(二)
理事会成员 由张氏家族族人推荐民主协商产生。
五年一届,到期召开家族代表大会进行调整增补, 推举产生新的理事会, 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
成员 可以连选连任, 也可以提出辞退。
理事会成员 须存档入谱。
(三)
凡张氏家族成员 只 要认可本章程, 愿意履行其中的职责不分男 女均为自 然会员 。
第十四条
理事会成员 的选拔标准 (一)
理事会成员 必须具备的条件 ⒈
拥护本会的章程;
⒉
有参加本会的意愿;
⒊
热心家族公益事业, 在家族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并且能积极地参加大家族的各项社会性的活动;
⒋
能为家族事业献计献策, 并能身体力行办实事, 做到公正、公平, 处事大公无私;
⒌
对家族事业有无私奉献精神。
(二)
理事会的会长、 常务副会长、 副会长、 秘书长必须具备的条件 ⒈
坚持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政治素质好;
⒉
在家族中有较大影响;
⒊
热心家族事业, 熟悉家族事务, 处理家族事务有一定的经验;
⒋
具有洞察、 判断, 决策、 组织指挥能力;
⒌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5 周岁( 身体健可适当延长);
⒍
身体健康, 能坚持正常工作;
⒎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章
理事会的职责 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
每年召开一次家族大会, 向家族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工作情况, 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 会, 照章开展理事会工作;
(二)
制订理事会的工作思路、 目 标、 计划、 任务并组织实施,领导全族宗亲工作;
(三)
教育会员 遵纪守法、 勤劳致富、 孝顺父母、 尊敬老人、 培养后代;
(四)
教育会员 继承张氏家族的光荣传统, 弘扬炎黄子孙正气,决不能做出有损家族尊严及危害社会任何行为举动;
(五)
教育会员 团结奋斗, 互相帮助, 扶正压邪, 扬善惩恶;
(六)
维护会员 合法权益, 帮助族员 申张正义;
(七)
对于会员 子女考上国家一流大学(清华、 北大) , 供给确有困难的会员 , 由本人向理事会申请, 发动全族捐资相助;
(八)
对于会员 发生特大天灾人祸不能自 救的族员 , 发动全族捐资相助;
(九)
为张氏家族联谊、 修谱、 建祠、 表彰模范族员 、 理事会办公和解决全族重大问题, 发动全族乐捐所需资金;
(十)
联络远、 近宗族, 交流经济信息, 促成经济协作, 发展市场经济, 促进共同富裕, 构建和谐文明的张氏家族;
(十一)
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讨论、 决策重大问题;
(十二)
逐步完善家族章程, 处理家族重大事务, 修定族训家训,制定规章制度。
(十三)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做好募捐的管理及合理开支, 每年一次把当年收支情况向全族张榜公布。
第七章
组织成员 职责 第十六条
顾 问 (一)
顾问为理事会把关, 制定方向, 定目 标、 把握政策, 提出决策建议;
(二)
提供决策意见, 提供决策依据, 当好参谋;
(三)
发挥监督、 指导作用。
防止管理上的差错。
第十七条
会 长 会长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
组织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牵头开好各种会议, 积极开展日 常工作。
第十八条
常务副会长 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主持日 常事务, 分管财务工作。
组织制订理事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比如财务制度, 奖学制度, 会议制度以及各种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副会长 分管内务事务副会长:
协助会长工作并分管内务事务。
分管外务事务副会长:
协助会长工作并分管外务事务。
第二十条
秘书长 (一)
起草文件, 会议记录, 建立档案;
(二)
准备资料, 筹备会议;
(三)
做好上传下达和衔接工作。
第二十二条 副秘书长
( 一)
协助秘书长召 集理事会的会议, 拟制或受权发布理事会的会议纪要;
( 二)
协助理事会收集和了 解族员 的意见和建议;
( 三)
及时准确地传达信息。
当好理事会与族员 之间沟通的使者和桥梁纽带;
( 四)
协助秘书长做好上传下达和接待工作。
第二十三条 会 计 协助常务副会长或副会长工作并负责理事会帐务管理, 建立财务档案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出 纳 协助常务副会长或副会长工作并负责理事会资金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 协助常务副会长或副会长做好各项工作并负责各片区要务工作。
第二十六条 理 事 协助副会长或常务理事做好各项工作并负责所属区域具体工作。
第二十七条 修谱组( 成员 为部分常务理事)
(一)
制定修谱方案, 包括内容、 方法步骤、 时间、 式样、 数量、核价等;
(二)
做好采访工作, 力求不漏户 , 限期完成采访任务。
(三)
采访中重点把失续、 断续、 流外族人纳入谱;
(四)
对孝悌贤淑典型( 其中贞烈者)
要采访入谱;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凡从事党政军界科级及营职以上干部、 获研究生以上学位、 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年利润 20 万元以上工企大户 、 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 荣获地市级以上荣誉者, 均应载入名 人录。
第二十八条 联络组( 成员 为部分常务理事)
(一)
制定联络计划, 负责开展联络工作, 划分联络区域和范围;
( 二)
以修谱中族人为依托, 广泛发现失续、 断续、 流外族人,注重掌握族人信息, 力求有信息必到, 有族人必访;
(三)
建立联络登记制度, 加强沟通增进了 解, 及时反馈理事会工作情况;
(四)
统计远、 近孝悌贤淑典型, 名 人名 事, 高学历人士及机关部队在职干部, 互通信息、 掌握情况;
(五)
主动向政府反映群众合法正当的需求, 并取得他们的支持与帮助, 动员 宗族成员 有钱出钱、 无钱出力来为群众多做贡献。
第二十九条 严格履行职责, 认真办好家族事务。
要顾全大局提高办事效率, 不要塞责渎职, 推诿扯皮; 要团结和谐, 无私奉献,不要排斥他人, 拉帮结派; 要自 警自 省, 百折不挠, 不要畏惧困难,贪图安逸; 要群策群力, 择善而从, 不要固执已见, 主观武断; 要诚实守信, 精益求精, 不要弄虚作假, 谋取私利。
理事会所有成员 均无报酬, 义务为家族理事会服务。
第八章
资金来源及财务管理 第三十 条
经费来源 ( 一)
乐捐, 特别是经济比较宽裕的户 提倡乐捐, 乐捐款额不提出具休要求, 量力而行, 款到由财务出收据作凭证;
( 二)
按自 然户 计捐, 每年一次收取会务费 30-50 元( 只限一人,愿意多来者按人头计算), 但不能强迫, 一切取决于家族人的自 愿,多捐不限;
( 三)
凡社会团体、 宗亲、 族人工企大户 募捐和赠与的款项( 但必须按募捐和赠与人的意愿在理事会的统一规划下专款专用)。
第三十一条
资金用途 (一)
理事会办公费;
(二)
本家族年会( 清明祭祖大会);
(三)
本族宗亲范围内考上名 牌大学( 清华、 北大)
的后裔和遭受不可抗衡的自 然灾害等, 由本人向理事会申请后, 经理事会提出讨论, 发动全族募捐给予一定的资助;
( 四)
其它必要的开支。
第三十二条
财务职责 理事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设立专职的会计、 出纳人员 , 接受家族代表大会的监督,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 准确、 完整, 财务公开。
第九章
议事规程 第三十三条
召 开理事会会议应有全体理事会三分之二成员 出
席始得开会, 并以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人同意, 方得决议。
日 常事务,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召集副会长、 秘书长等讨论决定。
凡议族事要先拟定议题, 定范围、 定程序、 定时间、 定地点、 征得理事会同意后, 提前三天通知与 会人员 。
重大事项应征求顾问成员 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四条
议事会议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主持, 秘书长或秘书负 责会议记录, 对重大问题形成决议时, 与会人员 要逐人签名 , 以示负责, 必要时要形成会议纪要下发传达。
第三十五条
议事按程序进行, 要积极发言, 各抒已见。
在综合归纳的基础上, 可采取举手表决, 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形成决议。不可按辈份高低、 年龄大小、 资历或职务来决策族事。
各项议事要做到公平、 公正、 公开, 实行民主决策。
第三十六条 在决议族事时, 要实事求是, 考虑族人的承受能力,要符合时代法纪和族情族规, 要注重实效, 简便可行。
不议有损他人或不利社会公德及违法之事。
第十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 视家族实际每五年进行一次修改完善( 特殊情况例外)。
对章程的修改, 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是我族人办理族事的行动纲领和行为规范,必须人人遵守, 严格执行, 人人有提出修改补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章
奖
惩 第三十九条
对模范族员 通报嘉奖, 分期载入本家族光荣篇。
对不孝族员 , 违法乱纪, 影响极坏的, 通报全族, 并载入本家族耻辱篇。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
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如有与政府法规相违之处, 将及时改正。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 家族代表大会通过之日 起生效。
四川省渠县河东张家坝张氏家族理事会 二 0 一三年四月 六日
篇八:宗祠管理的规章制度
管理规章制度 4 4 篇完整版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一)
前言 为加强寺院管理,维护寺院的合法权益,保证佛教活动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遵照佛教的教制教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管理体制与寺院组织
第一条
寺院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僧人自己管理;在教内,寺院受佛教协会的领导。
第二条
重点寺院,须按十方丛林制度建立和健全僧团组织。
第三条
寺院住持,须根据选贤任能原则,由当地或上级佛教协会主持,经本寺两序大众民主协商推举礼请之;凡全国重点寺院,同时报中国佛教协会备案。住持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年老体弱不能主持寺务、领众熏修者,亦可创造条件提前退居。除特殊情况外,住持一般不宜兼任。住持在任期限内如道风严重不正或重大失职,经上一级佛教协会核实后予以免职;免除全国重点寺院住持职务,须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任免寺院住持,均须报相应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住持退位后,寺院应按传统办法,妥善安置照料。
僧团序职如首座、西堂、后堂、堂主等班首,列职如监院、知客、维那、僧值等执事由住持按照丛林请职制度和协商原则,定期任命、晋升序职人员,任免列职人员。
住持、班首、执事人选的条件是:爱国守法,具足正信,勤修三
学,戒行清净,作风正派,有一定的佛学水平和组织办事能力。担任住持、班首,戒腊须十夏以上,担任主要执事,戒腊须三夏以上。
住持对外代表本寺,对内综理寺务。班首、执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发扬六和精神,实行民主集中,管理寺院各方面工作。凡重大问题(包括撤免错误严重或极不称职的班首、执事职务),由住持召集班首和主要执事及有关负责人员举行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条
寺院如确需设立寺务委员会,主任须由住持担任,由主要班首、执事组成,可吸收个别爱国爱教职工、作风正派、有组织和工作能力的居士参加。寺务委员会的职责相当于上条的寺务会议,任期一年。
第二章
僧众修持与佛事活动
第五条
寺院须安排好僧众修持,坚持早晚功课,经教学习,修禅念佛,过堂用斋,严守戒规,整肃僧仪。僧人务须僧装,素食,独身。严禁僧尼同住一寺。
第六条
寺院须适当安排讲经说法,提高信众对佛教基本教职工义的认识水平,启发他们广学力行、爱国利民的积极性,指导他们正信正行。
第七条
佛事活动在佛教界管理的寺院和其他佛教活动场所举行。活动的规模、次数、时间,应作适当安排,避免妨碍僧人学习和寺院其他工作。
第八条
寺院不得进行不属佛教的迷信活动。
第三章
收徒传戒与僧团管理
第九条
要求出家的人,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佛教,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意。寺院对要求出家的人,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师,授予三皈五戒,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度,并按规定的办法和手续发给度牒。
第十条
皈依三宝,须本人自愿,爱国守法,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础,经佛教徒介绍,皈依师方可接受。
接受皈依弟子,应郑重如法进行。皈依须填表登记个人姓名、简历及介绍人等,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条
寺院僧团健全,道风严肃,管理正常,法务、生活设施完备,方有条件传授三坛大戒。能够举办传戒法会的寺院名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佛教协会严格按照条件,根据实际需要,申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确定;未经批准的寺院不得擅自举办。
具备传戒资格的寺院传授三坛大戒,须事先由省佛教协会征得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
全国每年传授三坛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处左右;每处每次受戒人数一般掌握在三百人左右;戒期不少于四周。以利组织新戒学习戒相律仪。
第十二条
受戒者必须年满二十岁,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持有身份证、度牒和当地主管部门及所在寺院的证明信件,经传戒寺院所在省佛教协会甄别鉴定,方可允许进堂受戒。年龄超过六十周岁,除增戒、补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条
传授三坛大戒,对象以本省受戒人为主;外省受戒人
必须由所在省佛教协会征得传戒省佛教协会同意,开具证明,介绍前往受戒。
第十四条
传授三坛大戒期间,必须分别讲授戒本。传授比丘尼戒,有条件的实行二部僧授戒制度。废止烫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条
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号,通过省佛教协会颁发。违犯国法教规者,舍戒还俗者,由所在佛教协会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佛教协会注销。
第十六条
授戒师、剃度师、皈依师必须是爱国爱教、戒行清净、通晓教理律仪、戒腊十夏以上的僧人;其资格由佛教协会按照条件审核认定,并发给证书。未经认定资格者,不得传戒、收徒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条
寺院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常住僧人名额,报政府主管部门审定。在规定名额内,凡接受常住僧人,已出家的,必须验明戒牒、度牒或所在地区佛教协会(无佛协组织的可由原寺院)证明;新出家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办理。寺院对要求常住的僧人,须考核一年合格后,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户口转入等手续。
第十八条
常住僧人如还俗离寺,寺院应收回戒牒、度牒,将户口转回原地。违犯重戒、不遵寺规、教育不改者,经寺务会议讨论决定,予以迁单。利用僧人身份招摇撞骗、为非作歹、败坏佛门、影响极坏者,经寺务会议决定,报上级佛教协会批准,开除僧籍,收缴其戒牒、度牒,并将户口转回原地。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常住僧人须定居两年以上,方可外出参学,并须经
寺院同意开具证明,注明参学地点和往来期限。滥开证明酿成严重后果者,须追究责任。接待寺院应验明有关证明,方准挂单,并按公民迁徙流动的规定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凡挂单僧人须遵守寺规,随众修持、劳作。如有违犯,劝说不听的,应随时起单。
第四章
培育僧才与学术研究
第二十条
寺院应安排时间,建立制度,组织僧人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时事政策,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增强爱国守法观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宗教徒的要求,提高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
第二十一条
寺院应积极进行智力投资,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培养僧才。可举办本寺僧人学习班,还可挑选品德较好,佛学文化水平较高的中青年僧人,在法师的指导下,钻研教理,认真阅藏,进行重点培养。有条件的寺院,可在省佛教协会统筹下,举办初级佛学院;也可办短期的专门知识(如佛事唱念仪轨以及寺院管理需要的财会、文物保管等)培训班。
第二十二条
寺院应组织有佛教文化造诣,聘请教内外有关专门人才,挑选有培养前途的青年僧人参加,结合本寺、本宗派的历史特点和收藏的经书、文物,有计划地开展资料整理和学术研究,把这方面工作和造就人才结合起来。
第五章
生产自养事业与布施佛事收入
第二十三条
根据农禅并重的传统,因寺制宜,举办符合寺院特点的农业、林业、手工业等事业和法物流通、素斋、客舍等自养事业,
逐步做到以寺养寺。生产、自养事业,可以吸收必要数量的职工,也可单独核算,但人事、财务、业务,必须由寺院统一管理。寺院应在布局上把生产服务区同主要殿堂、寮房划分开。
要加强寺院僧众与职工的团结合作。寺办生产自养事业单位负责人可参加或列席寺务会议。寺院要关心职工的生活福利;职工要尊重寺院的清规和宗教习惯,服从寺院的管理。对个别严重违犯宗教政策和劳动纪律的职工,寺院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寺院不接受社会上的单位或个人在寺院区划内开设商业区、服务网点或举办陈列、展览活动。如确有需要,须征得寺方同意,并报请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方可办理。所设网点和举办的活动均应以不影响寺院清净庄严、不损害寺院权益为原则,纳入寺院管理范围。
第二十五条
寺院可以接受信徒自愿的布施(包括佛事收入),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向信徒勒捐。寺院应在量力自愿的原则下,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但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或名义向寺院摊派财物。
寺院可以接受外国友人,港、澳、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不附带政治条件和无损寺院主权的捐赠。
一切布施、捐款,除明确供养个人的以外,均归常住。
第二十六条
寺院应根据本身财力,积极兴办佛教文化和教育事业,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举办安老、施诊、修桥补路等利生事业,对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全国佛教事业是一个整体,提倡寺院之间互
相支援与协作。
第二十七条
为适应佛教事业全局需要,汉族地区寺院按规定向全国和地方佛教协会提供佛教事业发展经费。
第六章
接待外宾与海外联谊
第二十八条
认真做好接待外宾工作,积极开展与港、澳、台湾同胞、海外侨胞联谊活动。在接待工作中,应做到热情友好,文明礼貌,在教言教,体现政策,自重自爱,注意威仪。应遴选思想、文化、佛学素养好,懂政策、守纪律的僧人,担任接待工作。
第二十九条
寺院在涉外活动中坚持爱国爱教、独立自主的原则。寺院原则上不聘请外国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中的佛教界人士担任职务或名誉职务。如遇特殊情况需先报中国佛教协会批准后方可商请。
第七章
文物保护与园林管理
第三十条
寺院的文物、树木等属寺院经管,不接受任何单位占用。
第三十一条
寺院的文物,包括经像、法器、供具、古建、碑碣、灵塔、壁画以及字画古玩等,均应登记造册,确定级别,建立档案,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对有重大价值的文物,应采取特殊措施,避免香火薰染和人为损坏。
对寺内文物保管人员,应组织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文物保护,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文物部门的专业指导。
第三十二条
寺院园林管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搞好绿化,管好山林,整洁环境,美化景观,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园林部门专业指导。
第八章
财务制度与物资管理
第三十三条
寺院应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特点,建立和健全现代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会计、出纳人员,各司其职,一切收支,均须凭证记账,严格手续。政府拨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第三十四条
寺院实行民主理财,凡大宗开支,必须经由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向常住大众公布账目,接受大众监督。
第三十五条
寺院物资,必须指定僧团有关执事专责保管,造册登记,严格采购、发放手续,并定期检查清点。
第三十六条寺院应清理、建立、健全所属房屋、土地、山林等财产契证。契证遗失的,报请颁证部门查档复制或补发契证;手续不全的,抓紧补办并完善法律手续。寺院可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维护本寺权益。
第九章
做好治安与 加强消防
第三十七条
寺院根据国家治安条例,建立治保小组,制定具体措施,接受公安部门指导,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十八条
寺院根据消防部门要求,建立消防组织,配置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寺院管理规章制度 (二)
为了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使之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借鉴宗教仪规,结合我寺实际,经全体本寺理事会充分酝酿,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爱国守法,严守僧规佛法。
二寺庙建设维修和生活费用应提倡节俭原则寺庙的生产自养布施功德箱等一切收入都应纳入财会账目,归寺庙集体所有。
三寺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条例。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事故。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玩忽职守的要进行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团结互相支持。立足本寺,发展旅游业,扩大知名度。把本寺的事情办好。改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香客游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礼貌待人,做到一个请您好再见不离口。绝不允许和游人吵口打架,影响本寺声誉。
四树立环保意识,提高卫生素质,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搞好寺院清洁卫生,切实落实好卫生检查制度。
五服从理事会的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六对那些入寺目的不纯,违犯寺规,酗酒赌博威仪不整不服管教,私自外出恶语伤人打架斗殴破坏团结,盗窃财物等情节严重的管理人员,由理事会批准清除出寺。对于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维护团结学业有成者,由理事会给予表彰奖励。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景区寺庙的管理,加强相关人员的工作协作,树立景区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景区寺庙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公司负责与寺庙工作对接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
岗位职责 景区经理对景区寺庙管理负有领导责任,负责监督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 公司财务部负责与寺庙管理人员定期盘点交接香火功德箱功德薄等收入寺庙管理员负责寺庙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对寺庙范围内的财物安全及游客秩序负责,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景区管理者沟通汇报 景区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应尽力配合寺庙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寺庙收入统计交接程序 寺庙内的香火收入管理,与公司制定的出入库制度及相关财务制度相匹配,香火的采买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制度,由寺庙管理员提出采购申请﹐经景区经理同意并上报公司采购部门统一采购,由景区库管人员及时办理出入库相关手续。香火收入由寺庙管理员收取,定期与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交接入账(交接时间以每半月为准,亦可根据实际收入情况,由财务部门及时沟通确定时间) 寺庙的功德箱﹐寺庙管理员和景区指定的专人各保管―把钥匙,两人同时在场方可开启,其收入一般每月收取一次为宜,根据实际经
营情况由财务部确定,法定长假等收入高峰期,可根据情况及时收入并交接入账 ...
篇九:宗祠管理的规章制度
村公墓管理制度 ——对绍兴玉屏公墓的调研报告撰写人:陈晓莉 石苔妮 叶旭龙
撰写人:陈晓莉 石苔妮 叶旭龙
2009 年 4 月 10 日
目
录 摘要 ............................................................................................................. 3 关键字 ......................................................................................................... 3 1 引言 ......................................................................................................... 3 1.1 现状 ............................................................................................... 3 1.2 研究意义及方法 ........................................................................... 4 2 案例——玉屏公墓 ................................................................................ 4 2.1 竞争环境分析 ................................................................................ 5 2.2 产品分析 ....................................................................................... 6 2.3 价格分析 ....................................................................................... 7 2.4 管理制度分析 ............................................................................... 8 3 现代公墓的优势 .................................................................................. 10 4 前景 ....................................................................................................... 10 4.1 深化葬法改革 .............................................................................. 10 4.2 发展之路 ...................................................................................... 10 参考资料 .................................................................................................. 11 附录 ........................................................................................................... 12
摘要:
从中国公墓业及我省(浙江省)公墓业发展现状出发,简要叙述了目前各地区公墓发展情况,相比过去已有了长足进步,然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容小觑。公墓也与殡葬业一样,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因而研究公墓业,特别是农村公墓业对国计民生都有很大帮助。
在重点分析绍兴市玉屏公墓的现状和暴露出来的问题之后,对农村公墓业的未来发展以及之后的前景作了简要叙述。
关键字:
公墓现状
绍兴玉屏公墓
挑战
前景
Abstract: To start with, we briefly describ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cemetery industry and the cemetery industry of Zhejiang Province. Compared with the past, they have made many considerable processes. However, the exposed problem couldn’t be underestimated. The cemetery industry is
very important to the people as funeral industry. Therefore, studying the cemetery industry, especially in the rural areas, is of great help to the people’s livelihood. Then we analyz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emetery Yuping in Shaoxing and the problem that it exposed in detail. And at last, we depicted the future prospects of cemetery industry.
1 引言
1.1 现状 (1) 中国公墓业现状 在 2003 年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中,殡葬业首次露面,并排名第三,仅次于房地产业和高速公路业。尽管在 2004 年中,殡葬业暴利遭遇了包括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们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猛烈批评,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舆论风暴,尽管主管殡葬业的民政部门,也被迫做了点表面文章,但我们所看到的是,殡葬业暴利依然如故。而且,从 2004 年揭露出来的情况看,殡葬业暴利更加触目惊心。
由于殡葬业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因而关注度自然高。
与殡葬业紧密连接的就是公墓业。虽然公墓业并未登上中国十大暴利行业,然后其重要度绝不亚于殡葬业。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2006 年修订版)第三条的定义:“公墓”,是指为城镇居民及其他规定对象死亡后提供的公共墓地,包括骨灰公墓和遗体公墓。
我国目前的公墓情况可以用以下两点归纳:
1、 各地公墓建设发展参差不齐。
公墓业与各地政府的监管力度和各地经济的发展状况有很大关联度。比如,广东省民政局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公墓业的地方法规和通知(《广东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关于广东省经营性公墓实行年检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佛山市殡葬行业服务公约》等),加上政府自己的监督和管理,就使得该省整体公墓建设水平要好于大部分其他省市。而相反的一些地方政府忽视公墓建设,导致了公墓收费乱、公墓建设水平低下、公墓地址杂乱等许多问题。
2、 全国公墓建设总体水平低下。
总的来说,我国的公墓建设水平相比国外要低得多。比如位居全国经济水平前列的上海市也存在公墓用地乱的现象,并且成为上海用地利润最高的项目。虽然在2005 年,上海有关部门组织众多专家学者编制完成了《2005~2045 上海公墓 40 年规划》。但实施力度不够。乔宽元认为:“上海市政府严格土地管理,对公墓业的土地需求和供应特别谨慎;规划的等级不够,仅仅是行业规划,没有列入上海的城乡整体规划;公墓主管部门缺乏与规划部门的沟通,公墓土地需求信息不对称;申请公墓用地审批手续复杂,公墓经营单位信息闭塞,对审批程序缺乏了解。” 综上所述,我国公墓业现状不容乐观。
(2) 浙江省公墓业现状 自 2006 年,我省颁布了《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2006 年修订版)》之后,我省的公墓基本状况大有改观。与全国的公墓情况相似的,我省的公墓建设也存在各地区公墓建设水平相差很大的问题,但总体水平相比其他省市较好。但问题依然存在。
特别是我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呈现出“散”、“乱”、“混”的特点。“散”表现在一是每个村少则两三处墓地,多则十来处,没有形成集体规模,不便于集中管理;二是墓地无专人管理,墓区无规划,墓位无限制,墓穴无标准,管理散漫。“乱”表现在一是群众乱埋乱葬现象严重,自家的人埋自家的地,好像天经地义,有的建立活人墓,豪华墓,有的建家族墓,宗祠墓;二是村委会乱收费,受到利益驱动,有些地方将公益性公墓的墓地出售给本村和本村以外的人。“混”表现在一是管理混乱,没有建立应有的管理体系与机制;二是不按《公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导致要么无人管,要么由村干部说了算,相当混乱。
相比之下,我省的城镇公墓建设要规范的多。但仍然存在公墓建设暗箱操作的问题。
1.2 研究意义及方法 研究我省的公墓建设,可以为省民政厅、各地公墓建设部门提供可靠的调查资料,以促进我省的公墓规范化管理。
公墓业同殡葬业一样,是与百姓息息相关的一个重要行业,如果监管不力,任由违规操作发生,百姓是最大的受难者。因此,研究公墓建设对国计民生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目前这方面的研究都还只是初级阶段,需要更多的人投身于公墓研究中。
我们小组这次的公墓调研主要采用的方法有:
文献法。重点阅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法律文献,以及浏览并重点阅读了相关公墓建设研究性文章。
二手资料。二手资料方面重点从《浙江省统计年鉴》以及各地区民政局官方网站上搜集了一些数据、报告和通知等资料。
实地调查及访谈法。我们选择了绍兴玉屏公墓作为重点调查对象,实地观察采访调查了当地的公墓建设情况。
2 案例——玉屏公墓
玉屏公墓位于绍兴市越城区斗门镇荷湖村驼峰山麓玉屏岙,占地 30 亩。这里幽幽群山
连绵起伏,三面环山,四季朝阳,翠柏青松,鸟语花香;向有紫气灵光照,彩云绕山涧的奇丽景象,自古以来一直是附近村镇居民辞世后安息的世外桃源。
1995 年春,荷湖村党总支、村委审时度势,经原绍兴县民政局认可,在玉屏岙辟址建设公墓,其间原中央委员、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宋汉良先生迁葬其父母于此,同时远近区域的墓穴也随之大批迁入,深受各界人士的好评,使公墓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1998 年 7 月,全市实行殡葬改革后,斗门镇人民政府将镇属骨灰安息堂选址于此,2000年市、县区域调整后,绍兴市人大、政协、市民政局有关领导多次莅临观察,要求建造一流公墓。荷湖村追加投资 300 多万元进行了基础设施改造,使墓区初步形成了小桥流水、绿树成荫的园林化建筑格局,为促进殡葬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绍兴市民政局根据玉屏公墓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发展势头,于 2000 年 8 月批准成立“绍兴市玉屏公墓”受理城乡居民百年后的骨灰安葬事宜。到目前为止,已出售 2000 多个墓穴。
2.1 竞争环境分析 玉屏公墓从开始建立到现在发展成为园林化的墓园,十多年的不断进步,都收益于得天独厚的竞争环境。下面用波特五力模型来分析它的竞争环境。
图表 1 波特五力模型 2.1.1、产业内现有公墓的竞争 由于政府机构的公墓的设立和开业有很多的限制条件,批准手续有很复杂。
如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建设公墓,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公墓建设规划; (二)符合当地城镇总体规划;
(三)选址不在《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禁坟区内;
(四)使用荒山、荒坡等非耕地或不宜耕种的瘠地。
第十五条 建设公墓,由县、市民政部门初审;初审同意的,由同级计划、土地、建设、林业等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同意的,由县、市民政部门汇集申办材料,报省民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公墓建设初审时,公墓建设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 (三)公墓规划图; (四)其他有关必要的材料。
报省民政部门审批的公墓建设材料应当包括:
(一)初审材料和县、市民政部门的初审意见;
(二)计划、土地、建设、林业等部门的审
核意见;
(三)其他有关必要的材料。
第十七条 公墓必须按批准方案建设,不得擅自扩大墓区范围或改变其他核定事项。
公墓竣工后,由省民政部门和公墓所在地参与公墓建设审批的部门以及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共同验收。
第十八条 公墓开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竣工验收合格; (二)公墓单位有必要的开业资金; (三)公墓单位有与其从事行业相适应的合格技术人员;
(四)公墓单位负责人经民政部门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十九条 公墓开业,应当向省民政部门或省民政部门委托的县、市民政部门办理开业登记手续;未经登记的,不得开业。
鉴于这么对的限制条件,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不存在其他的公墓,那么玉屏公墓在当地就是一个垄断的墓园经营单位,根本不存在行业内的竞争者,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竞争。
2.1.2、供应商讨价还价 公墓经营是个最原始的产业,没有供应商参与。唯一的限制条件就是政府对土地等资源的限制,但是对于玉屏公墓这样已经得到政府批准的经营单位来说,是不存在这一威胁的。而且,玉屏公墓使用的是荷湖村的集体土地,墓园的土地所有权是集体而不是政府,因此,土地使用的自主权更加明显,受限制的可能性也越小。因此在这方面,玉屏公墓也是有很大的优势的。
2.1.3、买方讨价还价 由于在一定区域内只有这一家公墓,因此形成垄断局面,而且农村人都注重落叶归根,人们也不愿意去别的地方寻找相对廉价的墓园进行安葬。墓穴购买者基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只是玉屏公墓会给本村村民一定的折扣优惠,作为使用了集体资源的一种补偿。
2.1.4、新进入者威胁 这个行业是个暴利行业,成本低、收益高,如果是一般的产业,必定会有大批的利润追求者进入这个领域,但是根据上面在行业内竞争者中的分析,在特定区域内政府不会批准新的进入者,因此玉屏公墓不存在新进入者的威胁。
2.1.5、替代产品威胁 殡葬制度从改革以来,骨灰墓葬就是最主要的殡葬方式,就目前的形式来说,玉屏公墓还没有所谓的替代产品。但是最近发展起来的花葬、树葬和其他一些生态葬方式,费用低而且对环境的可持续作用更优越,将会对玉屏公墓将来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打击,但是对于农村的人们来说,接受新思想观念的速度较慢,玉屏公墓有足够的时间来调整自己的产品结构,而且新的丧葬方式建造简单,所以替代产品对玉屏公墓的威胁很小。
综上所述,玉屏公墓有越的市场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利润和发展空间,使它能够在过去十年中高速发展。
2.2 产品分析 毫无疑问,公墓的产品就是墓穴。由于这个产业的特殊性,其产品的规格方面受到了法律的很多规定和限制,不可能完全根据市场需求来设计墓穴。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第六条 骨灰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大于 0.7 平方米,双穴不得大于 1 平方米。
遗体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大于 4 平方米,双穴不得大于 6 平方米。第七条 骨灰公墓
墓碑面积不得大于0.4平方米,墓碑放置后顶端距地表面高度不得超过 0.8 米。这两条的规定,使得墓穴在整体上趋于同质。玉屏公墓在遵守规定的条件下,进一步使产品差异化了,以满足不同人对于不同墓穴的需求。具体分成了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