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在全市统计业务工作会议上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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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在全市统计业务工作会议上汇报

2022年,*县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盯“181”奋斗目标,不折不扣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政策,全力以赴抓调度、稳大盘、保增长、促发展,全县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一、2022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6.23亿元,增长19.6%;
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7.32亿元,增长6.4%;
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10.19亿元,增长240.6%;
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18.72亿元,下降0.9%,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48%;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3.98亿元,增长10.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2.23亿元,增长0.3%;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完成35571元、13227元,分别增长4.1%、6.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3亿元,下降24.84%。2022年,我们坚持数据质量为“生命线”,统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精准指导,保障源头数据。开展“实用化”业务培训12次,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巩固乡镇统计站“八有”、村级统计室“四有”规范化建设,强化督查考核;
10多次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常态化开展数据核查,督导企业健全台账,规范企业统计行为,从源头上保障数据质量。

二是激发潜力,坚持应统尽统。按照《*市统计调查单位入库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府关于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和入库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的职能作用,指导各乡镇政府、主管部门对达规企业的应统尽统,对退库企业的跟踪培育。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和入规纳统工作。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统计指导、企业配合、动态循环”的统计进库长效机制。全年规上工业企业入库2户、商贸企业入库1户、房地产企业入库1户,500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39个。

三是协作共商,增强工作调度。强化统计综合管理职能,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指导服务,推动部门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全流程行为规范。紧盯一、二、三产业月度、季度数据,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发改、工信、商务、住建、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的协作共商,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统计业务培训5次,联合部门开展产业指导调研10多次,进一步推进数据共建共享、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四是聚焦变量,强化研判预警。按照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对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县域发展等方面的统计监测,结合“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撰写《经济运行分析》30多篇,深度分析宏观经济数据,做到经济形势、发展趋势、结构变化、产业优势、影响因素、风险隐患“六个说清楚”。持续扩大《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统计内参品牌效应。

五是加强宣传,做到依法治统。持之以恒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入会入课”2次。围绕领导干部、经济部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四个关键”,利用统计开放日、中国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结合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警示教育,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配合市局及自行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2次,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统计工作责任审核13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监督意见》,成立了*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党委、政府和部门深入开展“四个必查”;
同时结合入库退库专项检查活动,对入退库单位的申报材料和数据报送情况进行重点核实。面向社会各界公开了*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投诉电话和邮箱,确保对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不力、行政干预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违法线索的举报渠道畅通。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全县统计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及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国家及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精准培训指导、协作共商共享、精研方法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全力提升数据调查、监测分析、统计监督职能,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精准培训指导,夯实源头数据基础。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树立“管行业就是管指标、管指标就要懂统计”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履行部门统计职责,对照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考核指标,切实做好抓促落实,及时研判,适时调度,通过“精准实用化”业务培训等方式,督促统计对象按照规范要求、程序、方法上报数据;
切实加强对部门统计、乡镇统计、村级统计人员统计核算办法、指标内涵、数据来源、统计流程、进库标准、时限要求等内容的培训指导,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夯实源头数据基础,保障数据采集、上报、评估、反馈等各环节质量,做到不但要“产出来”,而且要“统进来”,更要“算的准”。

(二)协作共商共享,构建“大统计”格局。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履行统计部门综合协调职能,依法管理调查项目,规范数据公布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机制,在统计数据收集上报过程中出现大起大落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一产方面,在农业上,加强与农业农村局的横向联系,共同督促指导乡村两级按照“村卡、乡卡”的流程切实加强农业统计数据的逐级收集、上报和审核工作;
在畜牧养殖上,除督促做好散养户、合作社统计的同时,重点要督促指导做好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等监测对象的统计工作,全面真实反映全县畜禽养殖情况。二产方面,在工业上,配合指导工信局抓好地方工业的运行调度、产值统计及*禾丰早胜牛饲料加工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的入库纳统;
配合油煤办抓好核桃峪煤矿油气勘探开采、扩大生产规模,全力做好核桃峪煤矿统计工作;
在建筑业上,加强与住建局的协作,配合协调对接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地注册公司(总公司或子公司)、办理资质、入库纳统。在三产上,加强与商务、发改、交通、人行、人社、房产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对接沟通,提升房地产开发业、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业、营利性服务业等行业服务质量,突破规上服务业企业零在库,提振居民消费活力,助力服务市场蓬勃发展。在固定资产投资上,协助指导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建设调度、完善上报数据佐证资料、理顺项目入库要件及申报节点,做到项目一开工即入库。在城乡住户收入上,重点关注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低收入家庭各种社会救济和补助收入及农民经营性收入的变化,确保城乡住户收入稳定增长。通力合作不断提升统计部门、部门统计、乡镇统计抓统计、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形成“资源互补、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的“大统计”工作格局。

(三)深研方法制度,提高调查分析质量。深入研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对标全县经济发展目标,持续加强农业、工业、批零住餐业、服务业、城乡住户收支、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劳动工资、人口抽样等统计调查工作,对主要行业、重点企业、关键指标提早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主动研判全省市县域、行业经济运行趋势,强化周边地区横向分析和全县纵向评价,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时提供高质量的分析成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更加科学可靠的统计支撑。同时,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精心筹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机构组建、方案制定、经费落实、物资筹备、业务培训、入户调查等各项工作,按普查时间节点完成普查工作。

(四)加大监督检查,纵深推进依法治统。持之以恒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的规定》“入会入课”;
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责任制;
深入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专项纠治工作,做好自查,落实问题整改;
围绕领导干部、经济部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四个关键”及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利用日常专业调查、统计开放日、中国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大型普查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诠释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让社会公众对抽象的数字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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