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书记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2021年3篇

社区书记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2021年3篇

社区书记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2021年篇1

  一、要着眼稳定有序,全面铺开社区矫正工作。

  从实际出发,公、检、法、司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全面接收与现实条件的关系,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机构。按照“一个不漏,一个不错”的要求,公安局要对全县的社区**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健全信息库,确保数据准、底数清、情况明,打牢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司法局要积极准备接收工作,对全县的社区**人员加强日常管理。检察院要加强执法监督,使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要着眼中心任务,大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要坚持“重在矫正”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好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社会帮扶的社区矫正工作任务。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政法委、综治委要加强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察各项制度的落实。把社区矫正工作列入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职能部门积极参与,要把社区矫正列入综治工作的年度考核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

  人民法院要依法充分适用非监禁刑罚和非监禁刑罚执行措施,尝试开展社区矫正审前评估,在审理中对可以适用社区矫正措施的案件,在判前加强与社区矫正办公室联系沟通,并将有关法律文书及时抄送司法行政机关。

  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监督,积极介入社区矫正工作的所有环节。要把好法律文书关、执行监督关、释放解除关。发现有违法情况时,应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

  公安机关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主体。要加强对社区**人员的监督,对脱管、漏管等违反社区矫正管理的社区**人员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治安处罚措施。对重新违法犯罪的社区**人员及时依法处理。对所有移交衔接工作,做到矫正对象、法律文书、档案三者齐全,缺一不可,保证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和监督考察关口的严格。

  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主体。要切实履行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要主动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联系,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落实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和帮扶措施。司法所与派出所要确定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员,进行经常性的联系与沟通。司法行政机关每季度与当地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进行一次社区**人员数据对比,数据不一致的,要及时核实查找,确保社区**人员在交付执行过程中不脱管、不漏管。

  民政局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范围,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财政局要妥善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全额保障制度。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公用经费保障范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和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的动态保障机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为有就业愿望、有劳动能力的社区**人员积极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并指导就业。

  编办要对社区矫正工作所需机构及人员编制予以支持。

  三、着眼安全稳定,全力筑牢安全防范基础。

  按照社区**人员衔接管控要求,进一步落实社区**人员判决(裁定、决定),入矫教育、材料移送、人员衔接、情况反馈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做到见人见档、人档齐全,及时交付,不留疏漏,不留空档,确保不脱管、不漏管现象发生。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组织的作用,采取分片包干,定人定责,责任到人,即司法员、公安民警、社区矫正联络员、矫正人员亲属包管包教一名矫正对象,注意工作方法,实施跟踪帮教。同时,要注意帮教和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妥善帮助解决贫困**人员的生活,就业等困难,为其提供临时生活救助,从思想上、心理上和行为上努力减少社区**人员的消极对抗情绪,确保社区和谐稳定。

  四、着眼提高素质,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一)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积极推进矫正队伍专业化建设,力争三年内每个司法所专职人员达到三人。同时,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在全系形成分工负责、专门管理,职能部门密切协作、责任明确、协调一致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和网络体系,有效加强组织领导。(二)提高矫正队伍素质。结合“四加强三提升”活动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特别是对《刑法》修正案(八)以及《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等学习,切实抓紧抓好,提高矫正工作人员的素质,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使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法律的威慑力。广泛发动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群众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围绕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示范培训、岗前培训等形式大力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力度,为社区矫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社区书记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2021年篇2

  我是**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自20-年11月成立社区和小组议事会至今,严格执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相关政策。同时我也担任社区议事会的召集和主持工作。并认真遵守召集人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召集人的义务。

  社区始终把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城乡统筹的重要保障,坚持党组织领导、依法办事、直接民主有机结合,探索建立社区党组织坚强领导、基层群众依法自治充分发挥作用的多元化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建立、运行概况

  为了更好地加强基层治理,推进民主管理,在新型村级基层治理过程中,认真抓好村民议事会的组建和运行,较好地解决了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村级民主化管理。

  在20-年底社区就通过选举成立了小组议事会、村议事会和监事会。在20-年时,认真按照上级下发的文件,严格按照选举办法,重新选举小组议事会成员、村议事会成员和居务监督小组成员。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村组议事会成员工作职责》、《民主居务监督小组工作职责》、《村议事会民主监事会管理制度》和《民主议事规则》等。同时为了加强内部管理,让议事会成员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职责特制定了社区议事会成员联系卡。议事会成员的职责是:主动问事、听民说事、积极议事、协助办事、定期评事、监督查事。

  平时我都要求我们小组议事会成员:遇事要与群众商量、请群众参与、决议向群众宣传、决议向群众宣传、工作让群众监督、功过由群众评价。

  小组议事会有67人,村议事会25人、居务监督小组3人。

  其中党员占40%。村组干部30%。议事会会议每季度原则上不少于一次,每季度例会明确时间、地点,提前告知村民,每次例会都邀请5名党员同志和5名群众旁听,并接受镇干部抽查监督。同时建立健全了居民代表、议事会成员包户联系居民制度。各小组议事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健全制度,强化了内部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社区通过采取入户征求意见“一户一表”、召开村民大会、开坝坝会、张贴年画、发宣传资料、村务公开栏、黑板报、联系卡等方式开展宣传。

  二、议事会、监事会主要模式

  (一)村民议事会选举的主要方式。

  召开全体社员大会,采用“一户一票”的方式,从村民中,通过海选,直接选出小组议事会成员。

  小组议事会成员选举完毕后,再从小组议事会成员选举出村议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

  (二)人员构成村两委成员不直接作为议事会成员,而是与其他村民或村民代表一样,通过直接选举的方式进入村民议事会。党员占议事会成员的比例为40%。党员在议事会中达到了一定比例,说明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三)议事方式

  我们社区采取的是自下而上的议事方式。先逐户征求群众意见并发放“一户一表”,由各小组收集归纳整理后梳理汇总,然后向村议事会正式提交讨论,通过后再交由居民代表票决审定。另外种方式是: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由村议事会(村民代表)根据授权范围由小组议事会讨论决定,同时议题也可由居民联名提出,再交由党组织负责审核议题,并向村民公示,由居民代表票决审定,通过后交村委员会执行。

  (四)议定事项的决定方式

  村议事会采取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议事会应到人数超过五分之四后应到人数90%以上通过,形成决定。决定后提交居民代表审定。采取票决的方式。

  三、新型基层治理工作发展方向的转变

  同时我个人认为社区议事会是在党组织领导下新型的基层治理机制,不仅巩固了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地位,而且改变了以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对群众切合实际或合理的需求,组织和发动群众讨论、科学决策,充分实现了群众的事情自己决策、自己讨论、自己作主,真正实现了由“代民作主”向“让民作主”的转变。

  **社区两委始终把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市化建设、服务于群众、服务好群众为工作重心,群众需要办的事和群众急需办的事为重点。这也是我们社区连续6年成为**街道“优秀社区”的重要原因。在今后的日子让老百姓共享改革成果,深深感受到党和各级政府的温暖。让他们自觉投入到建设空港田园大城市的洪流中来,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社区书记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2021年篇3

  同志们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国探索改革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是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现实需要,对于探索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降低刑罚执行成本,提高刑罚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和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符合“减少对抗、化解矛盾、以教育挽救失足者为本”执法理念,有利于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减少罪犯关押数量,降低刑罚执行成本,符合以人为本和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对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刑罚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社区矫正就是把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的**人员放在社区实施社会化矫正,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努力减少因关押而引发的家庭破裂、孩子失教、老人无人赡养等社会不和谐因素,缓解社会矛盾。同时,根据社区**人员的不同特点,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其解决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困难和问题,激发**人员自觉改造的积极性。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现实需要。严厉打击犯罪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手段,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宽**罚、争取人心,更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长期战略。实践证明,推行社区矫正制度,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载体。没有社区矫正作为衔接和承载,宽严相济中宽的一面很容易失控,势必影响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深入贯彻和实施效果。每一个罪犯身边都有亲属、邻里、朋友等一定数量的密切人群,刑罚的宽严不仅影响罪犯本人,而且对这些关系密切的人群也会产生重要影响。对那些罪行轻微或者不适宜监禁的**人员实施社区矫正,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利于化解他对抗情绪,促使其更好地悔过自新,最大限度地把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和认同感,有助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刑罚执行制度的必然。目前,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模式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刑罚实施的主要导向,这是文明执法、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开展社区矫正可以加大教育改造力度,强化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后的自律能力,有利于构建家庭与社会和谐。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既体现了国罪犯改造工作基本原则和司法工作传统优势的法律化、制度化,又顺应了世界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有利于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增强刑罚效能,合理配置执行刑罚资源,降低执行刑罚成本,有利于**人员的改造与回归社会。

  二、理清思路。扎实推动社区矫正工作

  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全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推动政法工作创新的关键所在要紧密结合“三个建设年”活动的开展,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政法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坚持执法为民,体现人民愿望、适应人民需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涉及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及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需要每个环节独立承担工作职责,又要有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紧密衔接,连贯管理。特别是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的沟通、协调、衔接、配合,做到工作流程规范统一,衔接配合准确到位,形成合力,确保矫正对象“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各乡镇综治维稳办要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措施;要认真做好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把社区矫正工作放在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要把社区矫正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研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正确行使对社区**人员的监督管理权、考核奖惩权和社区矫正宣告权,开展对社区**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和帮助。审判机关要严格准确地运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充分使用非监禁刑罚措施和减刑、假释等鼓励罪犯改过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对那些具备法定条件,人身危险性较低、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特别是监管场所内比较突出的老病残犯、未成年犯、部分女犯、过失犯、偶犯,尽可能地运用**、假释,让他社区**,以体现国家刑罚的宽容和人道,更好地化解消极因素。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可以适用社区矫正措施的案件,判决前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系,将送审前评估调查和社区矫正庭审教育纳入审判程序中,并在宣判、宣告后,将判决书、裁定书及时抄送到有关社区矫正机构。

  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有序推进。针对我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少,检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职责。社区**人员数量较多,矫正工作压力较大的实际。为防止社区矫正工作出现疏漏,检察机关要积极介入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环节,对涉及社区矫正案件,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对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的法律问题提出检察建议。要严格把好法律文书关、执行监督关、跟踪检察关、释放解除关,及时查处社区矫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案件,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公安机关要积极支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社区**人员的监督管理,预防和打击社区**人员的重新犯罪。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治安处罚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人员,要及时依法处理。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后,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按照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工作职责,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司法行政部门的建议及时依法处理。财政、民政、人社等部门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直接保障服务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通力协作,加强配合,积极主动地关心、支持社区矫正保障机构。财政部门要重点做好财力保障,切实解决好社区矫正经费问题。人社、编制部门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构、编制纳入工作范围,积极支持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建设。民政部门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社区**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帮助他解决生活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人社部门要协助组织社区**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组织社区**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面向社区**人员开展就业指导。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不断提高社会化程度。各乡镇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志愿者为依托,鼓励社会团体和有识之士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社区矫正监督、教育工作网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领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涉及到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方面,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很强,要求很高。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具体领导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有效整合司法资源、行政资源、经济资源、社会资源等,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作机制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合力抓,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二加大队伍建设。要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教育和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提高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三提升保障水平。要按照社区**人员数量测算成本。严密组织,健全制度,确保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要大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舆论宣传,四加大舆论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是新生事物。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和重要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逐步转变观念,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认同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协调机构还不健全。各乡镇要认清自己的工作职责,五落实工作责任。社区矫正工作在刚起步。协调配合公安认真组织乡镇派出所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对象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矫正对象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打击重新犯罪的矫正对象;检察院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人民法院要责令矫正对象在判决生效后及时到各乡镇司法所报到做好法律文书的抄送工作;司法局要做好牵头工作,组织协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工作;各乡镇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公、检、法、司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逐步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的交接程序,确保矫正对象无遗漏;财政、编办、民政、人社、工商、税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六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力度,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半年有检查考评,年终有考核验收。综治维稳办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重视不够、执行不力,出现漏管脱管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任务艰巨,同志们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让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构建“平安、法制、和谐”做出积极贡献,为加快建设黔东北铁路交通枢纽和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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