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16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16篇】,供大家参考。

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16篇】

篇一: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年12月4日是第X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华人名共和国宪法》由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名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改。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试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可能很多人都在想,为什么要设立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名出自真诚的信仰。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让我们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树立宪法意识,带头做学习、遵守、执行和信仰宪法的倡导者和实践者。

可能同学们会觉得宪法离自己很远,自己还是中学生,还未成年,对于法律无需关注太多,可事实并非如此。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那么我们如何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我们学校每个月开展一次的少年法学院,就是一个很好的学法平台,大家通过少年法学院,可以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其次,我们的道德与法制课,也是大家学习法律法规的另一种途径,同学们上课只要认真听讲,都会学到很多受益良多的知识。第三增强自我保护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到时候后悔就晚了。在此,希望大家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正常运行。”

篇二: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刚刚过去的周六(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正式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那么,考考你,宪法到底是什么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现行宪法都有哪些内容呢?现行宪法共143条,分为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等重要内容,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在很多人眼里,宪法很“高冷”,其实不然。“她”每时每刻都在你我身边默默守护,指引着我们一生的航向:当我们还在妈妈肚子里,宪法便赋予了我们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便享有了生命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这些都不容他人侵犯;6周岁时,我们开始接受义务教育,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每周的必修“课程”;18周岁,我们成年了,拥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意味着我们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大学毕业后,遇到心仪的他(她),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我们步入了婚姻殿堂,宪法也为我们祝福;我们为家庭幸福而奋斗,宪法也守护我们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当我们到了退休年龄,退休后的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从出生到年老,从婚姻到职场,生活的一点一滴,莫不和宪法密切相关。宪法总是在我们知道的、不知道的地方守护着我们,为我们的前方带来光亮,为我们的明天带来希望,为我们的安全保驾护航,为我们的权益战至终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不论何时、不论何地、不论何人,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知宪法于心,守宪法于行,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让宪法精神在每个人心中落地生根!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三: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法制宣传日,我们在行动》。昨天是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暨国家宪法日,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们小学生也要树立宪法意识。

第一、法律禁止的事情,坚决不做。

高年级的同学欺负低年级的同学,这种以大欺小的行为应该禁止;将不是你自己的物品,拿回家这样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第二、法律要求的事情,坚决去做。

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这是法律的要求,也有利于自身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我们应当遵守。

法律要求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我们就应当讲文明用语,不随便给同学起绰号,不随便乱翻同学的日记本。

法律要求公民保护环境。我们就应当节约用水,不乱扔废弃物品。

第三、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我们小学生都是是未成年人,很难做到100%的正确。但犯了错误,关键在于勇敢地改正。一个学生如果在学校经常违反校规、班规,不及时改正,到社会后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我相信:只要遵守了法规、校规、班规,我们就是合格的遵守法律的好学生;

谢谢大家!

篇四: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

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篇五: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早上好,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请记住这一天——12月4日国家宪法日》。

如果10月1日国庆节唤起的是我们每个国民对国家的家园之感,那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唤起的是我们每个公民对法律的共识、遵从和信仰。我国国家宪法日自2014年设立,以纪念日的方式强调了宪法的权威,也拉近了普通民众与“根本大法”之间的距离,使我们在隆重庄严的仪式中感受到了宪法的力量,在生动活泼的教育普及中触摸到宪法的“温度”。而法律条文从“石柱”“铜表”上走进生活的过程,正是宪法思维、法治精神形成的过程。

与国家宪法日设立同步实施的是向宪法宣誓制度,向宪法宣誓制度的意义我是这样理解的,宣誓既是一种仪式,也是一种承诺。仪式能够激发人的内心深处的皈依感;而宪法宣誓仪式则能增强宪法的威严和信念,最终达成对宪法的信仰。承诺的本质是不被违背的决心和意志,犹如结婚典礼上两位新人手上各自的那枚戒指,当彼此戴在对方手上之时,就意味着誓约的完成,那枚戒指与誓约也将伴随一生。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将使得宪法教育、宪法宣传更加有的放矢。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我们明白宪法不是悬置于高处的一纸文件,而是扎根于人民油盐米酱醋的具体生活之中,它相距我们不远,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它既关切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也关注我们普通百姓的细小散碎,譬如,我们的房屋应不应该拆迁?我们的土地应不应该被征用?这些就是宪法所说的公民基本权利。

法律会回应社会的问题,雾霾频发、污染严重的环境问题,老人跌倒敢不敢扶的社会问题,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将产生的一些新问题,都积极回应进而探讨解决的配套方案。宪法走进生活,往近处看,人们用宪法方式来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让我们懂法守法用法。从远处看,人们善用宪法思维来参与生活,以公平正义为目标,运用宪法去观察现象,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正是这种思维改变了生活中的落后面貌,解决了生活中困窘的问题,长久以往宪法就会成为信仰。生活中发生事情时不少人习惯批评和抱怨,这是一种旁观者心态,而宪法思维是一种理性的构建思维,它在反思原因,弥补短板和漏洞,从而避免事情的再发生,是发现一种方法不行就想是否有其他更好的办法的思维,是积极主动思考问题,拿出解决问题方案进而解决问题的正向思维方式,是让我们有所作为,使社会变得更好的思维习惯。秉承宪法思维可以解决许多生活和学习中的问题,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人,我们要主动运用这种正能量的宪法思维,从而成为构建自由民主、公正法治社会的贮备力量军。

同学们,法在身边,法在心中,法就在这天地间。请记住这一天——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谢谢大家!

篇六: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同学们,遵纪守法,听起来似乎离我们很远。但仔细想一想,找一找,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请问各位同学,课堂上你是否能坚持专心致志听讲,而不做小动作不说与学习无关的话?是否能不把玩具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带进教室?是否能做到“垃圾不落地,校园更美丽”?又是否做到了“安全无小事,处处不大意”。现在升国旗仪式,再请各位同学低头看一下自己的胸前有没有飘扬着的红领巾,挂着校牌。以上这些听起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小事不小。何况我们小学部有1700多名学生,任何事,乘上1700,所得的结果就绝不是什么小事了。

有的时候,因为没有人看到,没有人约束,我们某些同学往往会做一些有违纪律的事,还窃喜没有被人发现。殊不知,这样对我们来说是有害无利的。有很多犯大错的人,就是因为当初对自己的一次次放纵,而彻底冲破了自我约束的底线,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又有多少人,只因放宽自我,而变得张狂,最终导致了失败。纪律并不是文本的东西,而应该是心里实实在在的准绳。为了让这根准绳更坚韧,所以我们要学会严于律己。我们不能奢求每时每刻由他人来约束你,来纠正你。更多的时候只有自我约束。因为只有自己,才能了解自己,明白心里的放纵,随时可以准备规范自己。这也是“纪律”这根准绳所期望的最好伙伴。

有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是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具体表现,是宪法所规定的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思想品德修养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人,不是孤立存在的。每个人的言行必然会影响他人和社会。遵纪守法,是维护社会生活安定团结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社会正常生活所不可缺少的。一支部队的战士不守纪,则会屡战屡败;一个国家的公民不守法,就会身死国灭。同样,在一个学校里,假如学生没有纪律意识,不去遵纪守法,则整个学校就会一团糟。所以,只有遵纪守法,才能保证每一个人得以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

各位同学,作为公民的我们,要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作为学生的我们,要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我们不能将“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这几个简单的字作为口诀背诵,而是要将其像烙印一般附在思想的尖端,促使你的人格在崇高的火焰中锤炼,使坚韧的意志与高尚的品质伴随你一生,让“严于律已、遵纪守法”真正成为一种习惯,始终贯穿于我们美好的学习和生活。

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在“人”这个大字上,抹下苍劲有力的一笔。

篇七: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

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

中国是礼仪之邦,历经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了整套系统的道德准则和礼仪规范。生活在这个文明的国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秉承中国的优良传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国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虽然制约了你的行动,给你带来了许多束缚,但你必须懂得,有它陪伴,你的生活才会井然有序,才能更加美好。而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更应该知法守法懂法。

或许有人说:你多虑了吧?我们只是中小学生,未成年人,法律离我们还很遥远,我们只要在学校里遵守校纪校规就好了,还要去知道那些法律干嘛?但我想说:同学,你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时时刻刻存在我们身边,它规范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行为。你是未成年人,那就应懂得你在社会上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而你的小学、初中生涯也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度过,更有《教育法》来维护你学习的权利,纵使你在学校,你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同学们都知道,在学校就应该遵守校纪校规,但现在学校里还存在不少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比如:乱扔垃圾、不爱护公物,打架、说脏话、下课窜班、男女生的不正常交往等等。

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篇八: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又在向我们走来。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治氛围,使广大公民像熟悉”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一样,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成为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

提起法律,总是给人们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变得井然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向上、向善的江声学子应该思考的是:在成长道路上,如何树立法制意识,与法同行。

我以为,与法同行,就要遵纪守法。在校园生活中,先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不打架斗殴、恶语伤人,不小偷小摸、破坏公物,不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我们应该用青春的名义起誓,一定像法国《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将神圣的法律铭记在我们的心里,镌刻在我们的脑海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里,让它与我们同呼吸共命运。

与法同行,也要明辨是非。大家知道,一打开窗户,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可能会渗入我们的脑海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我们的行为,如果我们不及时去除杂质,盗窃、敲诈、侮辱、伤害等本不该发生的违法行为可能就会发生。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的社会闲散人员,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鲜花毒草、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思想,防止它毒害我们的心灵,对社会上的闲散人员避而远之,不给他们任何可乘之机。

与法同行,还要理智行事。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并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脱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当你在火冒三丈或者心理极度不平衡的时候,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冲动。也许你的一拳,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亲人两行泪,大家千万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哲人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祟高的法则。”同学们,让咱们携起手来,与法同行,让崇高的法则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中!

谢谢大家!

篇九: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

早上好!

今天是12月4日,是我国第七X宪法日。本周,学校各年级各班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我很荣幸能在此为大家作宪法知识宣讲,并分享我自己是如何践行宪法的。

关于宪法知识,我主要讲以下六点:

一、宪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以及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任何法律的制定都要以宪法为依据,服从于宪法精神。

二、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指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三、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四、设立宪法日的意义

国家建立了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至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五、宪法宣传周

2018年11月26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2018年12月4日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是中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今年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

六、宪法宣誓誓词

宪法宣誓誓词:我要自觉做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积极弘扬宪法与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争做宪法小卫士!

下面,我和大家分享一下我自己是如何践行宪法的。

在日常的行为和教学中,我比较注重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

作为班主任,最常强调要守纪律。比如不迟到早退,课堂不说闲话,按时完成作业等。纪律是一种规则,不是法律。但作为学生,在学校养成守纪律的观念和行为习惯,入社会自然就会知道约束自己的行为,从而达到守法的目的。

我也教育学生要讲诚信。比如,禁止抄袭,不要说谎话等。诚信是一种传统美德,更需要上升到法律和制度范畴。在学校抄袭,撒谎不改正,入社会可能就会欠钱不还,违约甚至行骗,成为失信者,违法者。国家正在建设和完善信用体系和相应的奖惩制度。失信者寸步难行。所以在学校就要讲诚信,从而达到守法的目的。

我还注重家庭环境法制教育。动员家长提升自身素质和法治意识,在日常生活中,以正确的行为和语言使孩子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家庭在树立孩子法律观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除此之外,我还通过召开宪法学习主题班会,办学宪法的主题黑板报,课前5分钟讲解法律小故事等等活动,引导我的学生树立法制观念。

作为一名政治老师,宪法知识的教学必不可少,但宪法理论性太强,按照知识点照本宣科,无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我会根据宪法知识点准备竞赛题,分必答和抢答环节,不仅要求懂还要求快,分组竞赛。将死板的知识教学化为趣味性的游戏进行,更能点燃学生学习宪法的热情。

在平时的教学中,也会不时与学生分享日常所见的事情所涉及的法律知识,与学生讲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引导学生对遵守法律的思考。

遵守和践行宪法、法律,不在于做了多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也不在于能影响多少人,只要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人人遵法、守法、用法,法治社会一定能尽快建成。在此,我号召各位老师,同学,加入这个行列,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为未来的美好生活,一起努力!

篇十: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XX个全国法治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与法同行,走好青春每一步”。

同学们从小到大受到遵纪守法的教育。但为什么还会出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呢?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家庭的,有来自社会的,但最主要的还是个人原因:这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做事之前不考虑后果,以致触犯法律。

有些学生认为,在学校打架不算违法,要是你失手致人重伤或死亡呢?有些学生认为,拿别人的东西不算违法,要是你拿成习惯盗窃财物呢?还有些学生认为,同学之间动手动脚开开玩笑,不会违法,要是那位同学因此受到严重伤害呢?

新的《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就是指犯罪后,依情节严重程度,法院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未成年人违法也是会受到法律严厉制裁的。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我们既要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切不可以身试法。

同学们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学会自我防范,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三点。

第一,任何时候,都要把自我保全放在第一位。人身安全重大到对你的人生绝对有一票否决权。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在任何情况下,切记不要激怒对方,不提倡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切不可到校外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第三,果断远离违法行为,不要参与其中。举个例子,当你与同伴在一起玩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违法,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犯罪,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同学们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同学们,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校园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让我们行动起来,从遵守校纪校规开始,提高法治意识,走好青春每一步,做一个文明守纪的中学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篇十一: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们即将迎来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国家宪法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作为我市历史最悠久的民办初中,荣智自建校之初就将“依法办学、诚信办学”作为办学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2004年,在荣智召开全市依法办学现场会。现场会上,与会的专家、领导都对荣智法制意识强、法制观念深入师生心中而倍感欣喜。

如果说,十年是一个里程碑,那么,我们默默奉行了25年的被社会各界认为是高悬在荣智人头上的大法——《“五要五不准”》就是让我们走得更坚定长远、更光明磊落的重要法宝。它要求我们敬业爱生,不准体罚、变相体罚、歧视、排斥后进生;它要求我们合力育人,不准破坏学校或他人声誉、抬高自己、贬低别人;它要求我们廉洁施教,不准接受学生和家长的馈赠;它要求我们上好每一节课,不准随意丢课、串课、减课和不备课上课;它要求我们认真批改作业,不准不批、错批、漏批或只批不改。这些荣智的“大法”正如我国的宪法一样,是一把双刃剑,它既维护了荣智教师在当今社会高尚的师德尊严,让老师远离功利、远离浮躁,葆有荣智师者独立之精神;又让荣智教师不断反躬自省、慎独修身,时刻提醒自己,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正是这样的一批老师,能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体现宪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他们能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而不论这个学生多么调皮,多么有个性;他们能公正对待任何一件事情,哪怕这件事与自己的利益多么相关,多么令人牵挂;他们能公开对待自己身上的任何不足,哪怕这种不足让自己多么痛苦,因为他们知道,只有在阳光下晾晒,才能有阳光般的品质。学校认为,这才是荣智教师应有的风范;而这种教育的原则,不在于传达什么指令,而在于在遵循原则中引导学生成为光明磊落的人。唯有如此,“红黄蓝事件”与“大兴区火灾”这些漠视生命、漠视法规的事件才不会发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的另一种表述,就是意识的培养。

作为一所民办初中,我们深知,有这样一批师德高尚、教风淳朴的老师,才能培养出一届又一届优秀的学生;而培养学生不能“唯分数论”,不能因为中考成绩而漠视教育的自身规律,不能因为传授知识而忽视健全人格的塑造,所以,我们始终将“学会做人,学会求知”作为办学理念,做人在前,求知在后,先学会做人,再学会求知。而做人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正道直行”。无论成绩高低、职务大小,都需要用一颗敬畏之心、正义之心在依法依规的道路上做有道德、有良知的中国人。可以说,建校25年来,荣智学生毕业了一届又一届,学校的校训、学生座右铭、校长容止、教师箴言等一系列底蕴深厚的理念,却从没有随意更换过。经年累月的耳濡目染,使这些信念信条,深深铭刻在每个荣智人的心里,成为荣智鼓舞向上、规范做人的精神支柱。我们也坚信:在依法办学的道路上,我们会越走越宽,越走越远,越走风景越美丽!

荣智的孩子们,你们同千千万万的中学生一样,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预备队,在你们的身上寄托着国家和民族的希望。现在的你们正处在向成年人过渡时期,处于这个时期的青年人,感情容易冲动,不大了解自己所作所为的深切后果,血气方刚,因而或许会有许多惊天动地的义举,或许也会导致违法犯罪铸成终身憾事。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所以、懂法、守法、用法就显得格外重要,因为法律可以为你们保驾护航,让你们言有所止、行有所终。比如,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这个时候就要互相关心和相互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相左、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荣智学校校风正、学风浓,有着严肃的校纪,我们作为荣智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父母,无愧于社会!我相信同学们会将心中的法制观念体现在一言一行之中。

借助这个机会,我想再强调如下几点:

一、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

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什么是伦理道德,不断规范自己言行,孝敬长辈、尊重师友,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

大家知道,一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接受新事物、新观念的同时,也要防止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随之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我们的行为,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对社会上的闲人避而远之,防止他们毒害你的心灵。

三、要遵纪守法,理智行事。

同学们,法律和纪律,都是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误入歧途,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大家务必要自觉自律、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纪律,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要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酿成大祸。同学们,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自己的一生罪,就是亲人的两行泪。切记:越是危急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

四、安全知识牢记心中,要时刻注意安全。

同学们在上学、放学路上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家要注意安全用电,注意防火、注意防溺水等。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不加入不健康组织。节假日不去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要求全体同学按规定时间到校。上下楼梯注意安全轻声慢步靠右通行,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爱护环境,团结互助。

五、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专心致志学习,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壮志凌云,百折不回,为实现心中远大理想而不懈努力。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老师们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做好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在班级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家做个好儿女。让安全法制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言行,加大警校共建力度,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为宪法代言,做守法公民,正道直行!

篇十二: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宪法在我身边》。

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是国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离我们还远着呢!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陪伴我们成长。今天大家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们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们了解法律保障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作为当代的小学生、社会的中流砥柱、时代的新兴者,在维护与践行宪法方面当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我们可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学习相关宪法知识。

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二、培养健康的守法观念。

我们青少年学生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

三、坚决摒弃不良习气。

我们应当抵制不良习气,摒弃不良习惯,做一名遵规守法的好学生。

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法律,以宪为纲,知法守法,真正做到将宪法落实在生活中,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的学生!

今天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十三: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小学一年级的思政教师XX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宪法在我们身边”。

当每天的第一缕阳光照耀着我们的时候,一天的学习、生活就开始了。为什么我们可以在学校聆听老师的教诲,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识字、学习知识、增长本领呢?是因为《宪法》中第二章第46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受法律的保护,在法律的保护伞下,茁壮成长。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

我们要遵从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要建设法治国家。我相信每位同学都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而宪法作为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集中意志的体现,是母法,就像是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受到保护。

“无规矩不成方圆,国家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今天是12月4日,是我们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为这一天,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所以我们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的“宪法日”。

或许大家觉得《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宪法一直在默默的陪伴、保护着我们。从一出生开始,我们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从这一刻起,我们就已经开始受到宪法的保护了。《宪法》中第二章第三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的成长,安全的拥有,幸福的生活。

法律是行动的指南,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我们现在要认真学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和周围人的合法权利!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就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个课间的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的不良思想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依法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按照纪律和法律的要求时刻规范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学生,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法治的社会是和谐的,法治的天空是湛蓝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懂法、爱法、守法、用法,争做新世纪的法治少年!

篇十四: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很荣幸在国旗下讲话,我今天讲话的题目是“青春与法同在——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在设立的节日。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遵守社会规则社会才能和谐稳定、长治久安,而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是全体社会成员都要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宪法制定,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斗新时代,尊法守法是我们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宪法与我们同学们并不遥远,从出生这一刻起,宪法便保护着你。《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当你到了适当年龄进入学校,《宪法》第二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斗权利与义务。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因而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遵法守法,青少年正处于人生发展中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此时是我们认识法律,了解法律,养成正确法律观的好时机。我们要尽早认清违法危害,增强自身法治观念,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杜绝自身不良行为,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远离违法犯罪。同时了解法律也能更好地保护自身,作为弱势群体,我们面对侵害,既要勇敢与违法犯罪斗争,也要善用法律,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既不能视而不见、置若罔闻,也要进退得当,保全护自身。

同学们,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法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以宪法为引,号召公民增强法治观念。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肩负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只有知法懂法尊法守法才无愧为新时代的青少年。

篇十五: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

尊敬的额导、老师,可爱的孩子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的主题是“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下面,先向孩子们请教一个间题,准知道今天是几月几日?

(对)今天是2月2日,再过两天就是12月4日了,孩子们,你们知通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什么节日吗?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规定的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也就是我国的宪法日。孩子们肯定在想,宪法是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全国各种法律都要听宪法的,它是老大!简单的说,它是所有法律的妈妈!

听完我的解释,孩子们一定认为,宪法离我们很远!不!……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例如,在我们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规定了我们红灯停、绿灯行,见了黄灯等一等;在升国旗时《国旗法》就规定我们,在国国旗升起的过程中,我们应当面向国煩肃立敞礼;在扔垃圾纸屑时,《环境保扩法》和《卫生条例》就规定我们不能乱丢垃圾,要做环保小卫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庄日常行为规范》就要求我们,要爱集体、爱劳动、爱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到到这儿,很多孩子就会明自,原来宪法离我们这么这么近!是,宪法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我们的妈妈一样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又保护着我们!

孩子们,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我们身边小事做起,做到上课遵守纪律,认真听讲;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上下楼梯轻声慢步靠右行,不在校园内乱垃圾纸屑;见到老师同学要问好;不打架骂人;放学回家不横穿马路,不在马路上玩耍弄,不闯红灯;回家按时、独立完成作业!并帮家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果我们每个孩子都能把把这些小事做好,我们的校园、生活就会变得更加美丽、温暖!如果我们每个孩子都能把这些小事做好,我们就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我的讲话结束,谢谢大家!

篇十六:国家宪法日德育副校长发言稿

大家好!

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大家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没有严谨的法律支撑怎么可能得以快速发展呢?在我国,这部根本性法律便是——宪法。

作为当代的学生、社会的中流砥柱、时代的新兴者,在维护与践行宪法方面当然有些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要践行法律就要先了解其内容,熟悉相关的条例,在知法的前提下做宪法的践行者。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国家的根本制度,在国家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在内容上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从而成为法律规范的渊源。

我们走在新世纪的前端,健全的法律,和谐的社会,温暖的家庭,无不充溢着我们年轻的心。然而,正是因为我们有着年轻的心,才有一份狂妄,有一份叛逆。有些人从小偷小摸到杀人放火,从赌博到抢劫杀人,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犯罪的深渊。我们该怎么办?难道要继续这样无知么?难道要继续这样冲动么?不!我们正值花季,我们正拥有的是一段纯洁而又美好的人生,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们更要明确方向,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法律的指引下,更加努力的前行。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小小的松懈便可能酿成一次大的失足。同学们,当你心情很不好,准备行动时,请你想一想自己的行动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侵害时,你又能否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呢?但是你从内心真的明确的知道何为违法,何为犯罪么?如果不清楚,那就让我们努力吧!努力了解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号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不要让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造成的悲剧在校园中上演。

历经道道岁月的刻轮和风雨的洗礼,在2018的尾声之前,我们迎来又一个国家宪法日,一个非比寻常的日子,是值得每个人为之自豪、热血沸腾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宣传日。而今年的更显特别,它是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作为新时代的学生,让我们挑起繁荣祖国的重担,在现代化社会的潮流中,冲破艰难险阻,学好文化知识的同时,丰富我们的法律常识,健全我们的法律知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严格要求自己,共建人类文明,共建和谐校园!

是的,正是由于法律,尤其是宪法的存在,才使得我们的权利得以应有的保障。生活中它离我们并不遥远,让我们共同努力,坚持“修身树人知行合一”的校训,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做一名知法懂法的好少年,中国好公民!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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