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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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20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及应急救援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应急预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负责、依靠科学、依法管理”的原则,保障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控20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政府镇长

副组长:政府副镇长、卫计办主任、卫生院院长

成员:各包村领导、各村(居)委会主任及镇属相关单位负贡人。

负责全镇20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及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

(二)联防联控工作小组

组长: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政府副镇长、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食药监所所长

成员:各村(居)委会主任及各单位负责人

负责开展20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及具体防控工作开展,全面摸排掌握武汉返乡人员信息。食药监所、卫生院负责安排辖区个人诊所做好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病人上报转诊工作。畜牧站负责对活禽市场及养殖场所进行检查,督促做好消毒工作。农村公路管理所、交管站负责在各主要路段设立检查站,重点做好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病人上报转诊工作。

(三)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组长:武装部长

副组长:卫计办主任、卫生院院长

成员:卫生院医护人员、民政办干部、各村村医负责患者或者疑似患者的现场抢救、运送、诊疗、转诊,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对疫源地、疫点、医院及相关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杀灭工作,保障药品、器材及各项物资的准备和供应。

(四)维稳工作小组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组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派出所长、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

成员:综治办、司法所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负责保障疫情联防联控及应急救援工作正常开展,对散播虚假谣言、拒不配合防控及救治工作的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综合信息工作小组

组长:人大主席

副组长:司法所长

成员:卫计办、卫生院、党政办干部

负责相关信息的传递、收集、处理、汇总、报告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做好舆论导向和信息发布工作。

(六)其余成员按照领导小组分工,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完成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疑似病例监测与报告

(一)疑似病例监测

1.工作原则: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好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主动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病例。

2.监测重点对象:医院门诊和私人诊所就诊的发热、乏力、干咳病人;来自省外高发20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地区出差、旅游、学习、务工、经商、探亲等人员。

3.监测网络设置:卫生院、民营医院、村卫生室、私人诊所、学校、交通检查点、村委会共同组成全镇20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监测网络。

4.卫生院、村卫生室、民营医院、私人诊所认真按照诊断标准做好诊断和转诊工作,及时筛查、报告疑似病例。

5.学校要建立全体师生状况晨查制,发现可疑病人及时报告并向指定医院诊治。

6.农村公路管理所要及时设立交通检查点,检查点要具备基本条件,规范工作程序,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并送指定医院诊治。

7.安监站、食药监所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日常检查巡查,加大对群众活动的管理,强化对外地进入超市、市场的冷冻制品的检查。

8.食药监所、畜牧站要加大对畜禽交易市场的督查检查,督促做好卫生清理及消毒灭菌工作。

9.建立以XX卫生院为中心、各村卫生室为依托,各村(居)委会为基础的20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疑似病例监测、报告体系。各村(居)委会要会同村医重点对1月1日后武汉返乡人员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加强监测预警,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的可疑病例及时报告并送指定医院诊治。

(二)疑似病人每日零报告制度

1.报告人:卫生院、民营医院大夫、私人诊所医生等医疗卫生人员为责任报告人。学校、交通检查站、村(社区)负责人为规定报告人。知情群众为义务报告人。

2.报告程序:责任报告人要对发现的可疑病人和疑似病例立即上报镇政府及镇卫生院。规定报告人要对本辖区重点人群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及时上报排摸结果。义务报告人要对发现的可疑人员和疑似病例及时上报镇政府、卫生院或者村(居)委会。由镇领导小组上报县相关部门。

3.报告时限:发现可疑病人或疑似病例的,要于2小时内进行报告,积极协助上级疾病控制机构开展初步调查。

4.报告要求:实行20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疑似病例每日“零报告”制度,于每天下午6点之前将当天人员摸排变动及监测情况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现场处置

1.处置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及时发现并处置好20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疑似病例。出现20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疑似病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上级疾控部门进行处理,将可疑病人、疑似病例转移至制定医院进行诊治,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污染环境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疑似病例,持续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防止续发病例。

2.现场处置职责与分工

(1)指挥机构。发现20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疑似病例后,在镇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现场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

(2)执行机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承担现场具体处置工作任务。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标本采集、环境消毒、病人救护和转运与隔离等。

(3)支持机构。卫生院、民营医院、各村卫生室、私人诊所是现场处置的支持机构,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在病区建立与隔离和病人后续治疗严重污染区外围的消灭杀工作;开展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工作;监测和后续处理等工作任务;并请求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现场处置工作。

3.工作程序

(1)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可疑病人的接触史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特别是发病前的接触情况,以及到外地务工、与可疑病人接触的情况,以便发现可能的感染来源线索。

(2)指定医疗机构。可疑病人或疑似病例要送到卫健局指定的医院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时间不得少于2周。

(3)医疗救治。治疗方案参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由于本疾病病毒来源、感染后排毒时间、发病机制等还不明确,目前暂无特效治疗药物,待国家救治方案及药物完善后,严格按照相关方案执行。

(4)现场处置。对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切断传染源。

(5)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和致病微生物扩散。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和省市县各级会议精神,做好20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及应急救援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

二要靠实责任。各相关单位、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对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各自分内工作。要坚决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配,多方协作,同心协力,快速准确高效开展联防联控和应急救援工作,在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做好处置20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及应急救援应对准备工作。

三要正面引导。要广泛宣传20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注重个人卫生、清理公共区域卫生,切实保护自身。要加大对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掌握20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知识。要注重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消除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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