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贸企业疫情期间监管方案,供大家参考。
商贸企业疫情期间监管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制定商贸企业疫情期间监管方案。
一、适用时间
适用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1 级急响应期间。
二、适用对象
全县商贸、电商企业。
三、责任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辖区内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
商务部门承担疫情防控管理责任,及时采取行业复工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企业承担法人主体责任,应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工作专班,制定防控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区域。
四、指挥体系
1.商务局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协调商贸、电商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织表附后)。
2.商贸、电商企业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任成员。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防控要求,强化值班值守,实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实行“零报告”制度。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疫情防控体
系。
五、报告制度
1.商贸、电商企业组织复工人员认真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见附件),掌握真实准确健康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2.商贸、电商企业组织复工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如实登记,并实行健康日报告制度,由单位汇总后报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抄送属地卫生健康机构。
3.商贸、电商企业实行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制度,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来访人员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机构报告,并做好应急隔离。
六、排查管理
1.商贸、电商企业要构建与社区(村)、公安部门、卫生健康机构信息共享机制,每个单位都要确定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协调社区、公安部门、卫生健康机构疫情防控联络。
2.商贸、电商企业负责组织排查并填报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见附件 3)。
七、隔离管理
1.要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提供隔离条件,并做好隔离期间人员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2.对省内异地通勤职工承担疫情防控责任。省内异地通勤职工上下班期间,不得以外来人员为由对其进行居家隔离,但应按要求进行测温、登记。
八、用餐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中用餐。
2.提倡分时段进餐、食堂分批次供应份餐,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员
保持 1.5 米安全距离。
3.食堂和餐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行业卫生管理要求,特别是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要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九、防护管理
1.要做好复工前的防护物资准备,包括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2.要对电梯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消毒,设置废弃口罩垃圾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3.要督促员工在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鼓励步行或乘坐私家车、单位班车上下班。
4.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提升员工自身健康管理能力。原则上不召开人员集中的会议,尽量采用视频会议方式。
十、宣教管理
1.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宣传板、工作群、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引导工作人员不传谣不信谣。
十一、应急管理
1.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流程,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査,做到“一事一方案”“一点一对策”。
2.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相似症状人员,应立即将其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属地卫生健康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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